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制度(全文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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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制度(全文完整)

 

 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制度

 一、案件审理工作规范标准 ㈠、事实清楚

  1、构成错误事实的基本要求(时间、地点、人员、情节、前因、后果、责任)齐全,成为一个完整的事实体系。

  2、所认定的事实无疑,主要情节具体详细,叙事用语确切明晰,判断结论准确,符合逻辑。

  3、对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分清主次,直接或间接,对造成的损失危害和影响作出恰如其分的表述。

  4、调查报告、审理报告、复查复审报告等主要材料陈述的事实要层次 鹤 清晰,详略得当, 萤

 称谓正确,对 糠 问题发生、发展的 捣 来龙去脉和产生错 珍 误的主客观原因要 情 陈述清楚。

  5 踩 、材料的措词用语 幻 和格式要符合办案 裔 专用公文的要求, 召 语言逻辑规范,叙 啼 事言必有据,不夸 毒 张和形容。

 ㈡证据 抑 确凿

  1、违纪 宿 案件的证据必须由 畸 纪检监察工作人员 夺 或党组织、行政部 毛 门委派的人员进行 陪 索取或收集。

  绣 2、证据必须客观 糠 真实、充分有利、 奉 准确无误,能够确 扣认事实真相,足以 弘 证明事实真伪,排 慑 除其他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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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证人证言 界 一人一正,一事一 侩 正。要把所证实的 殉 问题

 发生的时间、 抄 地点、当事人、事 挣 情发生的原因、经 诛 过、结果等具体情 远 节书写清楚。

  竣 4、被检查人的亲 血 友作为知情人出具 溅 的证明,要有他人 益印证或其他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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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证言材料 殉 要有证人的签字、 馋 盖章(手印),并 邱 注明工作单位和职 藤 务。复制材料要注 嚣 明复制人、复制时 挫 间及出处,加盖原 渐 保存单位的公章。

 宰 拍摄的事物照片及 磅 其影印件要注明原 渝 物存放单位和地点 仗 。

  6、证言材 蛹 料必须用钢笔或毛 纺 笔书写,字迹清晰 械 ,易于辨认。

  牧 7、非纪检监察机 沉 关查处的案件,作 烈 党纪、政纪处理时 品 ,必须有摘抄、复 卢 制的主要证据及有 笼 关的结论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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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证据应认真 伸 审查鉴别,剔除错 黎 证、伪证和与案件 尽 无关的证据。

  智 9、鉴别后的有效 之 证据,不得涂改或 踊 弃毁,移送时不得 瘴任意取舍。

  1 架 0、认定案件事实 低 的证据必须确凿充 颈 分,在没有物证、 翌 书证的情况下,必 憎 须有两个以上证据 烦 才能定案。

  1 悬 1、被审查人对认 芋 定的错误事实有不 哲 同意见的,证据要 砚 能够充分证实他的 恕 申诉是否有理。

 ㈢ 兑 定性准确

  1、 圣 是一种问题的只能 孽 作出一种定性结论 拒 ;是多种问题

 的要 庶 分别定性;性质一 应 时难以确定的,可 合 采取写实的方法作 吁 出结论。

 2、定性 哑 要恰如其分,不得 只 拔高或敷衍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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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定性用语要确 妊 切严密,不能出现 秦 歧意。

  4、引 菏 用政策法规内容要 值 恰当具体,写明条 呐 款出处,不可断章 逝 取义,牵强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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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要把确定 帧 违纪性质与分析危 蜒 害、追究当事人责 浇 任分开叙述,不得 竹 混为一谈。

 ㈣处理 鸟 恰当

  1、确定 宅 处理结论的轻重, 液 要有政策依据和衡 噎 量尺度,处理决定 比 与所犯错误的性质 拉 及危害程度要相对 银 应。

  2、处理 孵 的对象应是本案所 茂 查清的错误事实, 淫 对于以前所处理的 惮 错误可在履历中写 糟 明,不能新老错误 仁 捆在一起,作为本 嘱 案处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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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受理的主体 襟 应是违纪党员、行 斩 政监察对象或是违 铡 纪党组织本身,不 胜 能株连无辜。

  徐 4、处理违纪案件 遮 时,对违纪情节、 弘 动机、手段、责任 桑 、后果、违纪人员 废 的一贯表现及认错 壳 态度要全面衡量。

 秧 违纪者的态度好坏 脂 要有具体事实,不 锈 能将其合理申辩者 履 看作态度不好而加 治 重处理。

  5、 癸 处理要轻重适度, 城 经得起实践检验, 稚 防止畸轻畸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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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对于应追究 拴 违纪者法纪责任的 遭 案件,应在作出党 佣 纪、

 政纪处理决定 加 的同时,提出移送 仙 司法机关处理的建 艇 议。

 ㈤手续完备 1 致 、受理违法违纪案 栅 件,要完备立案手 妮 续。

  2、对违 拯 纪党员的处理除特 啃 殊情况外,要经支 义 部大会讨论,并通 今 知本人参加。

  滞 3、支部大会讨论 立 的结论,要反映出 蕾 支部党员数,参加 埃会议人数和表决情 穴 况。

  4、党组 骋 织对违纪党员的处 狮 分决定和所依据的 嘲 事实材料要同受处 旋 分者本人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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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本人对错误 碘 事实材料和处分决 穗 定提出不同意见, 勇 报案的党组织要做 淹 出有理有据的书面 顺 说明,不能回避实 铬 质问题。

  6、 劈 对于上报审批的案 便 件,有关党组织要 榨 提出具体明确的处 纯 理意见,并以党组 公 织正式公文逐级呈 续 报。

  7、所有 杏 案件都要进行审理 滴 ,写出审理报告, 待 提交纪委、党委或 怔 行政讨论做出处理 鸡 决定,并将处理决 遗 定送达本人和有关 掣 部门。

  8、要 恬 按照审批权限办理 居 报批手续,不能越 穗 权审批。

  9、 氮 报批材料要齐全, 域 要符合纪检监察机 索 关文书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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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按规定 饮 应备案的案件,要 倘 及时呈送上级纪委 屿 备案,备案材料按 金 规定报送。

 1 榷 1、需要通报的案 扛 件,要另行整理材 篷 料,不得用批复或 叔 处分决定代替通报 湛 。

  12、结束 砧 后应及时向上一级 栈 纪委审理部门报送 弓 案件材料。

  1 璃 3、结束后应在两 瘟 个月内,按要求搞 拿 好案件材料的立卷 寅 归档。

 二、案件审 荧 理工作程序 ㈠受理 烤

 受理案件材料要求 另 :

  1、呈报审 炼 批的案件应具备下 馅 列材料:⑴呈报审 汛 批的请示;⑵调查 拥 报告、审理报告及 墨 主要证据材料;⑶ 矛 处分决定及所依据 象 的错误事实书面材 炮 料;⑷被调查人的 静 检查和对处分决定 逆 的意见;⑸对被调 低 查人所提意见的说 兔 明。

  2、纪检 确 监察室立案调查移 秒 送的案件应具备以 原 下材料:⑴立案依 邦 据;⑵调查报告和 街 全部证据材料;⑶ 谊 错误事实书面材料 无 、被调查人对错误 帧 事实的意见及调查 肘 部门对其意见的说 掷 明;⑷被调查人的 漫 检查材料;⑸与案 必 件有关的其他材料 街 。

  3、申诉案 醒 件的提出应具备下 泰 列材料:⑴不服党 炳 纪、政纪处分的申 医 诉书;⑵原处分决 兆 定书、复审决定书 盟 的复制件;⑶具体 讨 申诉请求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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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呈报备案 增 的案件应具备下列 敞 材料:⑴呈报备案 柱 的报

 告;⑵调查报 剑 告;⑶处分决定和 摩 依据的错误事实材 阵 料;⑷被处分人对 江 处分决定的意见及 幽 党组织或纪检监察 没 室 对其意见的说明 君 。

 ㈡审理

  1、 霄 案件移交审理后, 碎 指定专人承办,一 增 般案件由两人审理 岭 ,特别重要或复杂 城 的案件由两人以上 冉 审理,其中一人主 鸥 办。

  2、承办 蝴 人在审理中,要审 啡 查核实:⑴被调查 咬 人犯有哪些错误, 张 每一错误发生的时 位 间、地点、情节、 豆 原因及造成的后果 吴 、有关人员的责任 辛 ;⑵证据是否确凿 睦 、充分,证据之间 羽 有无矛盾;⑶根据 千 党和国家的政策、 趾 法律、法规以及党 甘 纪、政纪处分规定 煎 ,判断所认定的错 挺 误性质是否准确, 郑提出的处分是否恰 抱 当;⑷调查活动和 带 手续是否符合规定 埠 的程序和要求;⑸ 趴 被调查人如对错误 爆 事实提出不同意见 落 ,有关组织和调查 糕 部门的说明能否将 沾 其所提的问题说明 嫉 清楚。

  3、审 炮 理中,如发现事实 札 不清,证据不足, 稻 有关人员责任不明 炕 时,主动同被调查 铡 人的所在部门交换 瓜 意见,确需补充证 种 据的,由被调查人 浓 的所在部门予以补 冻 证;经分管领导同 仲 意也可直接调查补 时 证;必要时,可以 矣 同被调查人核对错 渭误事实,听取其陈 乓 述和申辩。

  4 哪 、案件涉及专业技 联 术问题或具体业务 蛤 政策规定的,可征 浙 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瓢 。

 5、审理承 柯 办人草拟审理报告 殷 ,经集体讨论,提 人 出结论性意见。报 行 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忆 :⑴被调查人的基 挪 本情况;⑵经审理 诵 后认定的错误事实 彪 和主要证据;⑶被 腿 调查人的申辩及对 极 该申辩的说明;⑷ 信 对案件性质的认定 赋 及政策法规依据; 语 ⑸移送或呈报部门 初 的意见;⑹对被调 呀 查人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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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审理报告 捎 经负责人审核后, 猾 连同移送或呈报部 络 门的有关材料一并 辉 提请院纪委办公会 次 议研究决定。

  刃 7、经院纪委办公 翅 会研究后,分不同 渭 情况办理有关手续 珠 。

  8、凡给予 吹 处分或免于处分的 瞳 案件,按干部管理 悸 权限将处分决定或 缕 免予处分的结论抄 籍 送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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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案件处结后 暴 ,承办人按有关规 愿 定将案件材料立卷 皱 归档(一人同时受 笺 党纪、政纪两种处 略 分的可立一个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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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按照 奉 处分权限所作出的 妖 处分决定从批准之 胁 日起生效。处分决 轿 定或批复送受处分 野 人一份。

 ㈢、复查 默 (复审)、复议( 神 复核)

  1、对 柄 不服党纪、政纪处 基 分的申诉案件,一 筑 般由原作出处分决 鹤 定的单位进行复查 佩 、复审。

  2、 锌 申诉案件按照《中 秉 国共产党纪律检查 眨 机关控告申诉工作 蝶 条例》和《监察机 磺 关处理不服从行政 奄 处分申诉的办法》 猛 立案办理。

  3 卫 、审理申诉案件应 薛 指定原承办本案以 醋 外的人员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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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审理申诉案 磁 件,必须调阅原案 熊 的全部材料,按审 壳 理违纪案件的要求 锭 进行全面审查,不 蹬 受申诉内容的限制 蹬 。必要时可直接调 妖 查核实或与原办案 丸 部门共同调查核实 势 。如果原证据与复 见 查(复审)、复议 涌 (复核)时所取得 栗 的证据有矛盾,应 词 认真鉴别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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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承办人对申 漏 诉案件复查(复审 蘸 )、复议(复核)

 窝 后,在提出意见经 诛 讨论的基础上,写 搽 出复查(复审)或 莱 复议(复核)报告 暑 。报告的主要内容 粘 包括:⑴、原案处 椿 理的经过,原处分 姨 决定或复查(复审 牡 )决定认定的事实 铱 和处理结论;⑵、 烷 申诉的请求和理由 箕 ;⑶、复查(复审 饿 )或复议(复核)

 铱 的情况和认定的事 榴 实、证据、定性以 皂 及适用的法律、法 哩 规和政策规定等; 雅 ⑷、复查(复审)

 阅 或复议(复核)意 鲤 见;⑸、经院纪委 隧 办公会研究审定后 学 ,按批准权限办理 蜒 。

  6、申诉案 构 件经复查(复审)

 耀 、复议(复核)后 吸 ,根据不同情况分 领 别处理:⑴、维持 摇 原处理决定或复查 审 (复审)决定;⑵ 祭 、变更原处理决定 滁 或复查(复审)决 涨 定;⑶、撤消原处 煮 理决定或复查(复 雁 审)决定。

  7 栈 、院纪委作出复查 歪 (复审)或复议( 南 复核)决定,应制 蓑 作复查(复审)或 频 复议(复核)决议 荐 书。决议书应载明 韧下列事项:⑴、申 宾 诉人的基本情况; 欣 ⑵、原作出处分决 林 定或复查(复审)

 校 决定的部门名称; 闷 ⑶、原作出处分决 来 定或复查(复审)

 战 决定所认定的主要 挎 错误事实、性质及 钞 所适用

 的法律、法 阮 规和政策;⑷、申 米 诉的主要请求和理 卡 由;⑸、复查(复 郑 审)或复议(复核 村 )后所认定的事实 襟 性质、理由及所适 忿 用的法律、法规和 尿 政策;⑹、复查( 廷 复审)或复议(复 忌 核)结论;⑺、落 几 款、日期。

  8 终 、复查(复审)或 嗅 复议(复核)决定 僻 书,应送达申诉人 纳 和原作出处分决定 颧 或复查(复审)决 丹 定的部门,并由申 蛾诉人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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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对上级党委 炯 、政府或上级纪检 憨 监察机关交办的申 糟 诉案件,及时办理 峙 并报告处理结果。

 支 如果决定撤消或改 嗅 变原处分决定或结 汀 论是上级机关批准 箔 的,要报请原批准 甸 给予处分的机关审 骗 批。

 ㈣、备案

  胳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 阜 的有关规定呈报和 茶 受理备案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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