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情况报告(全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情况报告(全文),供大家参考。

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情况报告(全文)

 

 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按照《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根据工作职责按照属地原则,对全市商贸流通领域相关企业进行摸底排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开展核查工作 按照市政府处非领导办公室的要求,我局主要牵头私募股权投资、租赁、电子商务、地方交易场所等企业排查,为做好此项工作,我局加强与工商部门的合作,梳理了在工商注册或经营范围有“现货市场”、“现货交易”“现货电子交易”“商品交易市场”等字样的企业,组织全市商务部门对辖区内商品现货市场情况进行核查清理。通过核查,目前全市尚未有企业和机构注册成立商品现货交易市场,目前也未收到设立商品现货交易市场的咨询或申请。已通过清理整顿备案的 12 家交易场所尚未在正式设立分支机构。同时,我们积极做好13 家拍卖 7 家典当企业的清理检查工作,未发现拍卖典当涉嫌非法集资相关情况。

 二、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按照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我局积极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我们组织全市商务部门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内容和手段,充分发挥各类媒体、12312 热线等平台作用,开展了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借助商务微信工作群、商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资源,大力开展宣传活动;组织辖区内拍卖典当企业,

 利用横幅、LED 显示屏、标语等形式,深入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5 月15 日,市商务局在文庙广场参与了全市组织开展的“与民同心为你护航”的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对市民宣传防范非法集资、购物返现、网络集资诈骗等内容,发放宣传资料 1000 余份。

 三、加强沟通,掌握信息 根据《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商务部令 XX 年第3 号)的要求,商务部门负责商品现货市场的行业管理,由于我市目前尚没有商品现货交易市场,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工商、金融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掌握相关信息,如发现违规企业及时予以清理整顿

 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情况报告

 为切实做好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工作,严厉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有效化解各类非法集资风险隐患。根据州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切实做好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有关工作的函的通知>的通知》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排查非法集资风险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事关改革发展大局、经济金融稳定、群众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和谐以及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警钟常鸣,常抓不懈。为切实抓好此项工作,我县成立了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于 3 月 16 日召开小组会议,对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此次工作顺利开展。

 二、形式多样,宣传排查并举 县处非办各成员单位既各司其责,主动作为,宣查并举;又强化协作,打组合拳,施综合策,有力有序推进排查工作。

 一是全面清除非法广告。专项清理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出现的张贴式、印章式“应急贷款”、“民间借贷服务”、“贷款担保”、“大小额贷款”等发放贷款内容的非法小广告。

 二是部门宣传形式多样。采取张贴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和依法惩处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及时向行政区划内广大经营户和消费者通报非法集资的新形式和特点 三是媒体宣传全面覆盖。在电视台公布举报电话,对举报人进行保密承诺,做到非法集资无可乘之机。同时,通过电视、短信、微信平台等向群众公告非法集资的风险和危害性,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群众远离非法集资。

 四是深入企业现场排查。通过查阅公司账目、集资项目、集资方式,排查是否有非法集资,同时做好集资宣传工作。

 五是成员单位紧密配合。加强协作沟通,构建信息共享机制,形成防范和打击合力,构筑金融安全的“防火墙”。

 三、履职尽责,开展风险排查 县处非办成员单位协作配合,多渠道、广角度对非融资性担保、投融资中介、私募股权投资、网络借贷、农民专业合作社、典当行等重点领域开展风险排查。经查,在康经营的融资机构共有 4 家,分别是“县盛捷融合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州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县兆丰投资理财薪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豫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中,“豫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我县境内无银行开户信息,其他 3 家公司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均有开户记录,但资金交易数额不大。县域内有农民专业合作社 114 个,均为国家产业扶贫项目,无民间集资行为。

 目前,我县尚未发现融资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存在非法集资的问题。

 四、常抓不懈,防范“非集”事件

 防范化解、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工作,必须警钟常鸣,常抓不懈。

 一是进一步强化工作督导。加大督导工作力度,全面提高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效率。

 二是进一步夯实协调机制。切实履行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职责,建立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保证各项措施得到落实。

 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通报。组织分析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情况,做好向州金融办和县政府信息报告、通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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