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互联网+”政策性农业保险市场化运作机制分析

张全志 张永强

摘   要:随着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全面推行,为农业生产提供了重要的保障。现阶段,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普及,提高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在市场上的覆盖率,也逐渐通过互联网平台的搭建实现了农业保险的网络化,带动了农业保险平台经济的不断增长。

关键字:“互联网+”;政策性农业保险;市场化运作

中图分类号:F3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2)11-0017-03

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不仅改变了人们的生活,而且还为农业保险市场提供了全新的发展机遇。通过政策性农业保险结合“互联网+”模式,打破了时空的限制,实现了保险营销模式的创新与转变,带动了农业保险平台经济的不断增长。

一、“互联网+”政策性农业保险模式的可行性

现阶段对于“互联网+”政策性农业保险市场化运作机制的研究还处于理论阶段。因此,要想实现新型的市场运作方式的发展,就要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需求导向”原则的基础上,以农业生产者的需求为基本导向,在政府供给政策的支持之下,将互联网平台充分利用起来,不断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覆盖率,在最大程度上降低农业风险,实现农业的增收。

对于以往的农业保险运作来说,其具体的运作过程有着显著的问题和缺陷。首先,传统的农业保险运作机制会出现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呈现出隔离式的发展趋势。而在“互联网+”模式之下,能够推动农业生产和销售环节的对接,还能够让消费者对于农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监督。另外,对于传统农业保险经营来说,在销售渠道上依然具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没有足够的规模效应,这也使得农业保险的经营遭遇了一定的瓶颈。在互联网平台之下,以此为载体所进行的农业保险的市场运作,能够对于平台经济理论其特性,进行有效结合。而且,随着平台经济规模的扩大,也会使得边际成本缩减、边际价值提高,获得更高的利润,平台经济具有规模经济,同时还有长尾效应。

其次,对于供求双方所开展的交易活动来说,能够进一步增加平台价值,同时还能够增强客户黏性,这样也就会在平台的发展中,收获大量的长期客户。最后,以客户作为核心的平台经济也在高速扩张,在具有一定数量的买方以后,就能够吸引更多的卖方加入其中,从而形成市场。在互联网平台下所推进的交易活动,重点收益来自于中介的服务费或者中间的差价赚取。政府的相关部门为其提供资金和技术上的支持,而且在项目前期开发所需的成本,也可以依靠收益来进行补偿。

二、“互联网+”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市场化运营模式构建思路

(一)政策性农业保险市场化的含义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市场化运作,就是打破传统的垄断式经营模式的僵局,让其能够加入到同行业竞争之中,并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之下,进一步将农业价格保险和产品价格挂钩的方式建立起来,成为一个市场化的定价方式。在这种市场化的运作模式之下,以互联网为依托,通过移动设备、app等工具和媒介,让互联网技术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各个环节,紧密结合在一起,推动互联网+ 模式下的农业营销、售后服务、政府补贴政策等的有效落实,这样就能够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各个环节,朝便捷化、网络化方向发展。

在整个农业生产的过程中,农户不仅要面临农业生产的自然风险,还要面临农产品销售的市场风险。因此,所推出的农业保险的险种也要基于此,在分散风险的导向之下,进一步建立起一个更加多元化的农业保险机制,不仅包括农产品的自然灾害保险,还要包括价格保险。而且,为了提高农户收入的稳定性,对于农产品的价格在市场上的走势和涨幅倾向要有一个较为精准的预测,就要进一步进行期货套期保值市场的构建,针对大宗农产品提供保障,同时也要将其作为一种金融工具,实现对于农产品的价格保险的风险管理。以互联网平台所开展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市场化经营,不仅能够在互联网平台上,实现对于农业保险产品的销售,同时还具有多样化的功能,能够实现信息流通、宣传、保费测算等作用。

(二)“互联网+ ”农产品自然灾害保险市场化运营模式

在政策性农业保险从试点到全范围覆盖的不断实践和探索过程中,逐渐完善了保险种类、补贴方式以及保险经营的模式。传统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营销以补贴为核心,有时也采用了传导效应的营销方式,并没有实现较好的效果。只有一些大型的农业保险公司或是农业生产户进行了农业保险产品的定制,这也使得政策性农业保险没有实现大面积的普及和推广。随着互联网技术在保险行业的渗透和应用,在短短几年内,通过互联网平台所发展的保险业务的机构和公司数量不断上涨,而且保费规模也不断变大,使得保单件数得到了大幅度的增长。表2为2014年和2016年的互联网保险发展的相关数据。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逐渐实现了普及和广泛应用。近些年,手机成为了人们必不可少的物品,不仅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也带动了互联网平台的发展。现阶段,相比较实体消费而言,人们更倾向于选择网络消费。首先,利用互联网平台,农户可以在线进行农业保险的购买。其次,农户能够对于保险服务进行预订,同时保险公司也能够实现对保险服务的受理。再次,通过互联网平台能够实现对于保费的测算。在保费测算模块之下,能够在保险补贴的费率、单位以及农产品种类等条件的基础上,进行保额的测算。最后,在互联网平台上,能够实现推出农业保险项目的保险公司的整合,这样农户就能够根据自身的需求,以及不同公司所提供保险产品的费率和服务,进行适合自己的农业保险产品的选择。

(三)“互联网+”农产品价格保险市场化运營模式

农产品价格保险作为一种责任保险产品,是在对于农业生产特性的充分考虑基础上,所推出的一种以农户收入保险为基础的保险产品。除去自然灾害的影响因素,就算农业生产实现了丰收,也会由于市场的供求关系以及相关因素,导致农户的收益无法回本。对于农业价格风险来说,其风险责任是农产品的市场价格变动,如果农户在进行农产品的市场推广时,市场价格低于保险中的保障价格,那么保险机构就会向农户进行差价损失的赔偿。自从农产品价格保险在我国上市以来,市场上对于该种保险产品的需求不断上涨,与农产品自然灾害保险一样,都成为了能够满足农户实际需要的一个常见的险种,对农户的生产收入和效益做出了基本的保障。

但是,通过对于现在的农业保险市场的调查来看,单纯的价格保险产品难以实现长久的运行,一般都会具有较高的市场赔付率。因此,在全国范围内,开启了很多“保险+期货”的试点工作,在这样的模式之下,主要是根据农产品期货价格的相关数据,由保险公司联合期货公司进行保险产品的设计,供农业生产者购买,保险机构就可以通过将保费作为保证金,利用该种方式,进行看跌期权的购买。如果市场价格下跌,期货公司就要对保险公司进行赔付,而保险公司也将对于购买价格保险的农业生产者进行赔付。比如,对于大连商品交易所以及郑州的商品交易所来说,在近些年已经陆续进行了“保险+期货”模式的试点。表3为“保险+期货”试点产品的基本条款的示例。

这两家网站主要就是能够进行国家政策和期货功能的宣传,并且对于期货行情进行公开,开展农产品期货的销售。在这两地的试点开展过程中,该种模式的运行流畅,而且还具有较高的成本优势,同时也能够实现对于价格风险的合理控制,因此初步建构了价格市场形成机制。另外,在该种模式的价格保险之下,也能够提前锁定财政补贴的总额,同时能够系统化、公式化地进行资金的预测,提高各项数据的公开度,让公众能够对其进行监督工作。

在互联网平台的媒介作用之下,所开展的“价格保险+期货”的保险模式,更加能够满足市场运作模式的需求。农户能够随时随地通过互联网,进行期货价格以及市场价格的查看,并且能够按照自身的实际需要,进行价格保险产品的购买,通过保单的签订能够获得保底的农业生产收益。而且,保险公司也能够利用网站和app,进行期货的购买,实现套期保值,也能够最大程度上降低销售风险。这种“互联网+”的新型市场运作模式不仅能够让农户在购买价格保险的基础上,更好地对于市场价格风险管理工具实现有效利用,同时保险公司也能够分散风险,实现收入的可持续发展。另外,政府能够在市场机制的引导之下,进一步推进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将政府的杠杆作用发挥出来,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三、“互联网+”政策性农业保险市场化运营模式的实现

(一)明确具体分工

在“互联网+”模式之下,政策性农业市场平台包括相关网站、app以及微信公众号等等。在进行平台的研发过程中,也要由农户、保险公司以及政府的共同参与。农业生产者要能够站在生产需求的角度,提出相应的平台功能,比如说政策宣传、上门理赔、产品介绍等。而保险公司则要站在促进销售的角度,提出多方面的功能,如在线理赔、产品销售、营销推广等。

(二)政府提供政策、资金以及技术上的支持

政府要在供给侧的角度对于互联网+农业保险的发展模式做出具体的战略部署。对于该种农业保险模式,提供政策上的支持和技术资金的保障,帮助其实现大范围的推广。首先,要对于“互联网+”有关的法律规范和条文,做出进一步完善,将“互联网+”政策性农业保险平台的权利、性质、义务等方面的内容,做出进一步明确,之后还要对于该种平台下所实施的经济犯罪的相关条款,进行进一步完善和补充。另外,政府还要对于保费提供相应的财政补贴,能够推动农业保险不断扩大应用面积,推出更多品种保险产品。在技术支持上,政府可以进行关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网站和app的开发,并且将市面上提供该种产品的保险公司,实现进一步整合。这样农户就能够根据所在地区,进行周围合适的保险公司和产品的选择。而且也能够为这些保险公司,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让其不断打出价格和服务的优势,推出更多的功能来吸引客户。

(三)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现阶段,对于我国农村地区来说,很多地方的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够完善,而且没有一个较高的数据资源的利用率,出现了严重数据分割的现象。因此,要想实现“互联网+农业保险”市场化模式的推广和运作,就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的互联网建设,解决农村的网络问题。同时,还要对于一些涉农信息系统实现资源的进一步开发和利用,构建农村的信息化服务平台,不断提高农村地区的信息化水平。

综上所述,在“互联网+”政策性农业保险市场化的运作机制之下,能够将平台经济的优势充分利用起来,依靠互聯网媒介,促进消费模式的转变,从而不断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市场覆盖率,为农民增收提供保障,促进农业的稳定生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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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lysis of the “Internet +” Policy Agricultural Insurance Market Operation Mechanism

ZHANG Quan-zhi ZHANG Yong-qiang

(1. College of Management, Gansu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Lanzhou 210000; 2. College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Northeast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Harbin 150000, China)

Abstract:
With the comprehensive implementation of policy agricultural insurance,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has provided an important guarantee. At the present stage, with the development and popularization of Internet technology,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coverage rate of policy agricultural insurance in the market, the network of agricultural insurance is gradually realized through the construction of Internet platform.

Key words:
“Internet +”; policy agricultural insurance; market operation

[责任编辑 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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