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xx 区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市、区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进一步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为庆祝建党 100 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从即日起至 7 月 31 日,结合 xx 实际,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两个根本”,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措施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措施,全面查找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真正把问题解决在未发之时、成灾之前,重点解决一批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治理一批事故隐患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打击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和有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庆祝建党 100 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措施 就生态环境领域而言,疫情后企业生产能力恢复,产品

 订单增加,产量增加,有的甚至呈井喷式增长,与之相应地企业在废水、废气、危险废物等方面的产生量也随之增加,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营时间也相应变长,由此带来的环境安全隐患也相应增加。为有效防止安全隐患在萌芽状态,生态环境部门紧紧围绕危险废物等专项整治年度实施方案要求,从审批到事中、事后加强监管,实行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监督,严格规范企业的排污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一)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隐患集中排查整治 开展危险废物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结合“双随机”和日常环境监察,加大对涉爆粉尘、煤改气、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RTO 焚烧炉、危险废物产生及经营等单位的检查力度,对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立查立改,情节严重的依法查处,对发现的安全问题线索,依据《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 号)有关规定及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

 (二)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五个一批”行动 对本辖区生态环境领域当前存在的安全生产突出违法行为进行梳理,找准执法整治重点,以“五个一批”为目标导向,加大执法力度和频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1、排查发现一批“地下黑窝点”。依托“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工作机制,以违法违规“小化工”为重点,拓展到违法违规小企业、小作坊、黑窝点等各类“小字头”,全面排查停

 产停业企业。

 2、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在危化品、道路交通、工贸、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打击查处一批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加大行刑衔接力度,达到“处理一个、教育一批、震慑一片”的效果。

 3、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等方式查摆问题,加大违法违规企业集中曝光力度,举一反三推动同类问题隐患全面整治。

 4、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坚持检查和执法相结合,敢于动真碰硬,对隐患未按时整改的,一律依法依规立案处罚,对违法违规、风险不可控的企业立即停产整顿、取缔关停。扎实开展“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百日行动”,加大对冶金工贸领域重点企业执法检查力度。

 5、彻底治理一批重大隐患。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督促事故隐患整改贯穿排查整治攻坚行动始终,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扎实构建事故应急救援最后一道防线。

 各镇、开发区、街道环保办,各执法分局要落实严查严管严处监管措施,实行事故信息日报制和零报告制。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

 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职责、企业主体责任和岗位行为责任,盯紧从“最初一公里”到“最后一公里”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二)强化督导调度。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同志要开展明查暗访,确保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建立监督曝光机制。广泛发动群众,形成举报、交办、解决、督查、问责的全流程机制。建立闭环整改机制。充分用好“无锡市安全生产监管平台”,及时将工作进展特别是执法检查情况准确录入平台,实施问题隐患“发现、交办、整改、督查、销号”全过程闭环管理。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区安委会办公室将定期通报各单位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期间发生有社会影响事故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

 (三)强化宣传发动。各镇、开发区、街道环保办,生态环境执法局要精心组织开展全国第 20 个、我市第 28 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宣讲活动,发挥舆论导向作用,集中曝光一批在集中攻坚行动期间发现的典型违法违规案例,进一步强化事故警示教育,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应急准备。切实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 24 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

 制度。加强舆情应对,密切关注互联网、新闻媒体披露及群众反映的信息,及时妥善处置,维护社会稳定。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汛期和各类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建立协调联动和信息通报制度,广泛进行安全提示,及时将预报预警信息通知到基层和企业,督促企业根据天气情况做好预防应对措施,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健全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加强前置备勤和应急准备,强化救援演练,遇到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迅速反应,及时上报信息,第一时间有力有序有效应对处置。

 各镇、开发区、街道环保办于每周五下午 17 时前报送前一阶段工作开展情况,7 月 26 日前报送工作总结材料

 (联系人及电话: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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