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脱贫奋进计划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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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脱贫奋进计划实施方案第 1 篇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入实施贫困家庭奋进计划,激发贫困群众主动发展生产、掌握技术、拓展市场的动力,增强其自主发展的内生动力和自身造血功能,营造多干多得、早干早得勤劳致富的浓厚氛围,发挥贫困群众脱贫主体作用和非贫困户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农民自主发展,促进农村群众增收致富,根据《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贫困家庭奋进计划的实施意见》和《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推进贫困家庭奋进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实际,经研究,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劳动增收奖励计划,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市委七届五次、六次以及县委八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瞄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整合各类扶贫资金,精准发力,精准施策,通过实施脱贫奋进计划,鼓励群众大力发展产业,持续稳定增收。在全县营造感恩奋进、自立自强、向上向善的浓厚氛围,为实现贫困户脱贫、贫困村退出、贫困县摘帽奠定坚实基础。

  二、脱贫奋进计划实施内容

  (一)2021 年计划脱贫户奋进计划

  1.实施对象:2021 年计划脱贫的 911 户 3005 名贫困人口。

 2.实施内容:鼓励 2021 年计划脱贫户通过发展小种植、小养殖、小务工、小买卖、小刺绣等五小产业到户工程增加收入。

  3.奖补标准:凡计划脱贫户年人均稳定性纯收入达到 4500 元以上,提供相关印证资料,经联户干部和驻村工作组(非贫困村由包村干部)验收,并公示无异议后,按人均 1200 元标准给予劳动增收奖补。

  4.实施程序:联户干部会同贫困户在 2021 年 2 月 15 日前制定五小发展项目计划,2 月底前落实到位,3 月底前驻村工作队会同村两委干部、乡镇包村干部、联户干部对实施项目进行核实,公示无异议后,拨付 30%的奖补资金;6 月底前,驻村工作队会同联户干部再次核实项目持续发展后,拨付 40%的奖补资金;9 月底前,驻村工作队以及联户干部对贫困户增收项目进行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 30%的奖补资金。

  (二)20212021 年已脱贫户巩固增收计划

  1.实施对象:20212021 年已脱贫的 6806 户贫困户。

  2.实施内容:鼓励已脱贫户持续发展小种植、小养殖、小务工、小买卖、小刺绣等五小产业到户工程增加收入,重点支持发展一头牛、一群羊、一桶蜂、一亩药、一季笋等五个一特色种养殖产业。

  3.奖补标准:2021 年 10 月 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按照已脱贫户养殖业总收入的 20%、种植业总收入的 15%、劳务收入及自主经营性等总收入的 10%标准给予劳动奖补,每户奖补总额不超过 3000 元。

  4.奖补程序:联户干部会同贫困户在 2021 年 2 月 15 日前制定五

 小到户产业发展项目计划,3 月底前落实到位,9 月底前驻村工作队会同村两委干部、乡镇包村干部、联户干部对增收情况进行收入核算,根据核算结果,村两委组织公示 5 日无异议后,上报乡镇审核,乡镇根据各村申报资料,组织力量进行全覆盖验收,县脱贫办再复核抽查(抽查比例为 10%),复核通过后汇总送县扶移局,报县财政局通过一卡通将奖补资金兑现到户。

  (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奖励计划

  以村为单位,由村两委会同驻村工作队每季度在贫困户中开展 1次洁美星、致富星、孝爱星、守法星、和谐星评选,同时与县移风易俗三年攻坚计划指挥部开展的考评相结合,评选名额控制在贫困户总数的 20%以内,公示无异议后,给予每户一次性奖励 300 元。

  (四)非贫困户带动贫困户脱贫奖补计划

  1.实施对象:带动本村范围内 3 户及以上贫困户脱贫达标的农村非贫困户(不含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龙头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

  2.实施内容:非贫困户带动 3 户及以上贫困户发展种植、养殖产业项目、流转 3 户及以上贫困户土地或者带动 3 户及以上贫困户外出务工实现收入达标且经贫困户认可的,给予一次性奖补。

  3.奖补标准:非贫困户带动 3 户及以上贫困户实现收入达标的,给予一次奖补 2000 元;带动 5 户及以上贫困户实现收入达标的,给予一次性奖补 3000 元。

  4.奖补程序:非贫困户带动贫困户实现收入符合奖补条件的,9月底前向村两委申请,填写申报表,经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贫

 困户联户干部核实带动发展项目属实,被带动贫困户签字认可,村两委组织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汇总报县财政局通过一卡通将奖补资金兑现到户。

  三、资金来源

  1.劳动增收奖补资金(贫困家庭)从 2021 年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中安排,预计奖补资金约 2500 万元,奖补项目按实际兑付奖补,不足部分按程序及时追加。

  2.对非贫困户带动贫困户脱贫奖补资金由县级财政统筹解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抓好组织实施,把贫困家庭脱贫奋进计划纳入脱贫攻坚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乡镇党委、政府是贫困家庭劳动增收奖补的实施主体,要广泛宣传动员,落实专人负责;村两委、驻村工作组和联户干部对项目实施的真实性负责,层层审核把关,严格公示公告,严禁弄虚作假,确保资金使用精准。县财政局、县扶移局为资金使用主管部门,负责资金统筹和拨付。县农业局为产业发展劳动奖补项目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产业发展种植养殖项目技术指导工作。县人社局为转移就业、劳务输出的组织和培训牵头单位,及时提供县内外就业岗位信息,组织开展就业培训。

  (三)强化资金管理。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实行公示公告制,奖补资金通过直发形式补助到户。乡镇负责指导村两委将劳动增收奖补受

 益对象、项目名称、补助标准、资金规模等在实施地(村)进行广泛的公示公告。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单位)按实施方案切实抓好工作落实,严格申报程序,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行为,对违规进行申报和审核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出现克扣、骗取、挪用扶贫资金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

  2021 年脱贫奋进计划实施方案第 2 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农村群众的感恩意识教育,深化脱贫攻坚奔小康,党的恩情永不忘思想认识,营造知恩感恩报恩,爱党爱国爱家的社会风尚,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期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为指导,紧紧围绕过上好日子,住上好房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的要求,坚持精神与物质双脱贫,全面加强贫困地区群众思想政治工作,针对部分地区群众中存在的等靠要思想和争贫、安贫、守贫观念,采取多种方式、激发内生动力,引导群众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党的感恩之心,转化为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思想自愿和行动自觉,齐心协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目标任务

  (一)感恩意识明显增强。引导群众知党恩、明是非,知父母恩,

 行孝善事,以实际行动拥护支持脱贫攻坚,树立知恩图报、团结进取的正面导向。

  (二)自强意识明显增强。引导群众更新思想观念,增强自主创业、艰苦奋斗、共同发展的意识,提升科学文化素质和脱贫致富能力,激发群众不甘落后、自强脱贫,树立脱贫光荣、守贫可耻的正面导向。

  (三)诚信意识明显增强。引导群众摒弃争贫争扶、虚报收入、只要扶贫优惠政策,不履行个人义务等不良现象,强化法治意识,促进农村风清气正、和谐稳定、文明进步,树立以诚待人、踏实做事、实干脱贫的正面导向。

  (四)文明风尚明显提升。引导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善村规民约,摈弃陈规陋习,反对封建迷信,倡导文明新风,形成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崇德向善、移风易俗的正面导向。

  三、主要措施

  (一)完善一份个人孝善信息。在现在的精准扶贫信息平台里新增家庭孝善情况、子女赡养情况、是否遵守村规民约等目录,在查询贫困户情况时实现个人信息全搜索。(牵头单位:区攻坚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办委,完成时间:3 月 6 月)

  (二)开展一次示范评选。国庆前夕,通过群众自荐、村级推荐、乡镇举荐等方式,各乡镇办委集中开展一次脱贫示范户、 孝善之家、 环境卫生户、遵纪守法户、创业标兵、星级文明户的评选,发布评选光荣榜,向相应的家庭和人员发放荣誉牌(证),引导群众增强争贫可耻、脱贫光荣、心存感恩、励志脱贫的意识。(责任单位:各乡镇

 办委,完成时间:3 月 9 月)

  (三)举办一次新媒体交流。各村将村民中的年轻人,尤其是在外务工人员建立一个微信群,进行统一管理。在重阳节前后,集中在村文化室运用手机、电脑等现代通讯方式,组织外出务工人员和在家父母进行视频通话、交流,拉近亲情距离。每名子女表达一个对父母的微心愿。(责任单位:各乡镇办委,完成时间:3 月 10 月)

  (四)召开一次感恩恳谈会。各村自行确定时间,每年至少组织全村 60 岁以上老人集体召开一次感恩恳谈会,议程中固定由贫困户子女代表发言一项,用淳朴乡风民风,提倡孝亲敬老新风尚。(责任单位:各乡镇办委,完成时间:3 月 12 月)

  (五)组织一堂感恩专题党课。各乡镇办委班子成员深入对应联系村,依托农民夜校,每月为农村党员、乡土人才、贫困户上 1 次主题为感恩奋进的专题党课,加强面向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充分发挥党员、人才的带头示范作用,在引领、教育、促进中和贫困户共同感恩奋进。(责任单位:各乡镇办委,完成时间:3 月 12 月)

  (六)强化一轮就业扶持。结合贫困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特别是产业发展情况,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覆盖全部贫困户,让贫困群众融入产业发展链条,发挥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对贫困人口的创业带动作用。组织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参加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和就业培训,做到扶贫不扶懒,扶贫重在扶志、扶智。(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办委,完成时间:3 月 12 月)

  (七)开设一项道德讲坛。采取正面激励、舆论监督、法制教育

 等形式,针对脱贫先进典型、脱贫前后对比感受、讲解村规民约、建立红白理事会、环卫保洁志愿服务等内容,每月在村级活动场所开设1 次道德讲坛,引导贫困群众树立脱贫光荣观念,克服等靠要思想。各村从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组长、村支部书记、村长中确定一名人员进行脱贫攻坚政策宣讲、整治部分群众中存在的集体观念淡薄、不赡养老人、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突出问题,引导群众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移风易俗,培育文明生产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各乡镇办委,完成时间:3 月 12 月)

  (八)组织一场现场观摩学习。每季度结合农村时令,区农工委组织相关区级部门中级以上职称相关专业人员为各乡镇产业发展大户提供技术指导。各乡镇办委组织当地致富能人、土专家、田秀才到田间地头传经送宝,通过组织贫困群众到附近的农业产业化基地、非贫困村观摩学习等形式,引导群众比致富路子、比致富方法、比致富技术,提高脱贫致富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实现由不会干向学着干再到干得好转变。及时开通绿色服务专线,随时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指导。(牵头单位:区农工委,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局、各乡镇办委,完成时间:3 月 12 月)

  (九)增设一栏赡养公示。6 月 30 日、12 月 31 日前,各村将子女每月赡养情况在村级活动场所进行公示,并通过村村通广播在固定时间点同步播出、在建立的微信群中公布。对子女确实难以维持生计的,在公开公示、公布时据实予以说明。对有能力赡养而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及时提醒谈话。(责任单位:各乡镇办委,完成时间:3 月

 12 月)

  (十)制作一批感恩生活用品。各乡镇自行印制一批围裙、手提袋,上面各印制一条感恩标语,既有实用价值,又让贫困户在生活中随时感悟党和国家在实现全面小康的过程中不让一个人掉队的庄严承诺和良苦用心,激励贫困群众树立吃水不忘挖井人的感恩意识。

 (责任单位:各乡镇办委,完成时间:3 月 12 月)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区级各部门、各乡镇办委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开展脱贫攻坚感恩奋进教育提升活动纳入脱贫攻坚总体安排和年度计划,作为精准帮扶的重要内容和解决贫困问题的重要措施,精心组织开展。

  (二)因地制宜,突出实效。要集中开展脱贫攻坚群众思想状况专题研究分析,结合实情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设计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富有实效的活动载体。要处理好活动的时、度、效,防止居高临下、生硬说教、简单粗暴,防止花架子、走过场、搞形式。要坚持问题导向,开列问题清单、实行销号办理,做到教育群众与服务群众、开展活动与办实事好事相结合,防止活动放空、跑偏。

  (三)互为促进,全面提升。活动开展要与党员干部为贫困群众办实事相结合,增强感恩教育的吸引力,促进良性互动;要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农村经济发展相结合,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要与倡导农村文明新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相结合,促进农村和谐稳定;要与社会主义法制和公民道德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全民知法、

 懂法、守法意识;要与基层党建、四好村建设、新农村文明创建、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等结合起来,注重统筹各种资源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和综合效应。

  (四)总结经验,宣传典型。注重总结提炼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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