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街道扫黑除恶重点地区滚动排查整治机制

 X XX 街道扫黑除恶重点地区滚动排查整治机制

 为进一步推进 XX 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摸排重点地区黑恶犯罪线索,对黑恶犯罪实施精确、有效打击,促进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特制定本机制: 一、工作目标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取得显著成效: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治安乱点得到有效整治,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各社区(筹备组)党组织得到进一步整顿,基层党组织建设环境明显改善;社会治理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二、排摸重点 聚焦黑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因地制宜组织打击整治工作,重点打击以下 11 类黑恶势力犯罪: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重点关注社区(筹备组)“两委”成员参与和涉及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套路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1、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三、职责分工 相关单位及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立足监管职能,紧盯专项斗争打击的 11 类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线索排摸工作。

 (一)市场领域:在农贸市场、商品门店、夜宵摊点及车站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等涉黑涉恶线索。

 1、收集长期在市场谋生,拉帮结派,采取暴力或者依

 靠影响力等“软暴力”行为,争夺地盘、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菜霸”、“市霸”、“行霸”及非法传销等违法线索。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城市管理办(食安条线) 2、从货、客运市场中,收集强行拉客引发纠纷、争抢地盘或者一人(企业)多次被举报超员超载,从中发现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的“路霸”、“车霸”等;在物流行业中,注重收集为争抢地盘引发的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线索。

 责任单位:XX 派出所 3、从废品市场、广告市场、建筑垃圾处理和拆违等领域,注重发现收集采取暴力、软暴力手段,强买强卖、垄断工程等方面的违法犯罪线索。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办、行政执法中队 (二)征地、租地拆迁、工程建设领域:涉及暴力拆迁、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强买强卖等违法犯罪线索。

 1、在房屋拆迁审批和管理过程中,排查收集闲散人员参与征地拆迁,采取暴力、软暴力等手段,强行拆迁等违法犯罪行为。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办(城建条线) 2、收集在集体土地征收、租赁过程中,阻扰土地征收、租赁的“村霸”、“地霸”,要注意收集和发现有无组织

 村民集访闹事,暴力干扰执法等违法犯罪行为。

 责任单位:公共安全办、各社区(筹备组) (三)金融领域:重点发现非法集资、“套路贷”、暴力讨债等涉黑涉恶线索。

 1、在对辖区公司和企业日常管理中,发现收集以发放高利贷、编造虚假项目为主要经营范围的公司和人员,从中排摸一批黑恶犯罪线索。

 责任单位:党政综合办(经济条线)、公共安全办 2、在税收过程中,注重排查收集因高利逼债、收取保护费等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情况,从中发现一批涉黑涉恶线索。

 责任单位:党政综合办(协税条线) (四)重点群体:加强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排查,从中发现问题线索,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1、对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涉黑涉恶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仔细甄别有无参与黑恶犯罪活动。加强日常监管和正面引导,主动提供问题线索。

 责任单位:司法所 2、对在校学生进行排查梳理,注重发现有无与社会闲散人员拉帮结派,对在校学生进行殴打、恐吓、敲诈,或者纠集外出斗殴等线索。

 责任单位:XX 派出所、公共安全办(综治条线) (五)基层治理:加强基层组织和重点地区的常态化滚动式排摸,深入发现把持基层、插手基层治理、垄断基层资源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

 1、通过社区换届“回头看”,对社区(筹备组)党组织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摸清基层组织情况。

 责任单位:基层党建办 2、排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可能存在的涉黑涉恶“关系网”“保护伞”问题。落实与政法机关双向移送机制。

 责任单位:纪工委 3、加强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深化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加强网格内重点地区巡查,重点排查“黄赌毒”、电信诈骗、非法传销、涉众型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

 责任单位:XX 派出所、党政综合办(经济条线)、公共安全办(综治条线) 4.加强网上舆情监测,对网上举报、评论、投诉等信息全面梳理,以及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行为,排查与涉黑涉恶犯罪有关的线索。

 责任单位:XX 派出所、基层党建办 (六)其他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注意在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中,注意收集和发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建

 立预防机制,加强源头治理。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线索摸排力度。进一步发挥网格化管理优势,在各网格内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围绕黑恶犯罪表现特征加大排查力度,多渠道搜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各社区(筹备组)将排查到的情况每月进行汇总上报,无情况的零上报。

 (二)拓宽线索搜集渠道。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将线索排摸与宣传发动结合起来,广泛动员群众,畅通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等。建立有奖举报机制和举报人员信息保密机制,提升群众知晓率、参与度,准确掌握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问题线索。

 (三)明确排查重点。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如有发现“保护伞”线索,及时报告街道纪工委。注重在解决群众诉求、清理信访积案化解社会矛盾中发现线索。重点排查社区(筹备组)特殊人群、外来人员、两委班子成员中有无涉黑涉恶行为,积极动员各级调解专职排查矛盾纠纷,从中发现有无涉黑涉恶线索。

 (四)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加强宣传力度,线上线下相结合,不断壮大正面宣传声势,充分展示街道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支持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的重大政治责任,确保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协调配合。加强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组织协调,各部门共同推进专项斗争。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统一思想,加强协作配合,不断强化对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的关注力度,共同推进专项斗争工作。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任务的督导检查力度,积极开展调研走访,有效推动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对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力、发现不及时导致黑恶势力发展蔓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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