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旅游市场扫黑除恶回头看工作方案2篇

 文化旅游市场扫黑除恶回头看工作方案 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文旅市场监管措施,加大线索摸排和行业乱象整治力度,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根据《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市文化旅游市场扫黑除恶“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全县文化旅游行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重点 (一)严把市场准入关口 在办理市场主体许可时,严格落实设立条件,把好市场准入关口,对不符合消防安全等前置条件的场所不得批准许可;依法履行登记注册职能,严格落实自然人实名身份验证制度,在办理行政审批业务时,对相关人员身份严格审查,根据有关部门推送的“黑名单”等信息,依法严格审查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对涉黑、黄、赌、毒等情形的人员,不得允许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内从业,被列入文化旅游市场黑名单和被处以刑罚的人员,限制其担任文化旅游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加强日常监管和线索摸排 严格落实“谁审批、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担负起“属地管理”的职责,加强文化旅游市场日常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文化旅游市场暗访,建立常态化暗访机制;认真落实划片执法制度和日常巡查制度,开展市场主体日常监管全覆盖,结合常态化的部门内和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在监管过

 程中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查办,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的依照职权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移送。

 (三)认真做好意识形态工作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与“扫黄打非”工作相结合,深入开展“清源”“固边”“净网”“护苗”“秋风”等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各类非法出版物传播活动,加强出版物经营单位的管理,杜绝违规经营侵权盗版书籍和涉政治类、宗教类非法出版物等问题,守牢意识形态阵地。

 (四)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全面排查整治文化旅游市场各类安全隐患。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的工作要求,深入检查文旅市场经营单位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业务培训、组织应急演练、疫情安全防范措施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一步细化工作,靠实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场所消防设施设备不达标长期不整改、场所地址变更不及时办理消防安防手续等问题,消除文旅市场安全隐患,确保全县文旅市场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五)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乱点乱象专项整治 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各相关职能股室、文旅系统下属各单位要紧盯文旅行业突出问题,坚持刀刃内向,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文化旅游行业乱点乱象,认真落实监管主体责任。针对以下目标任务,集中攻坚,开展专项整治。

 1、文化娱乐场所:严厉打击未经许可非法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严厉打击文化娱乐场所涉黄、涉赌、涉毒和影响治安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大力整治互

 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歌舞娱乐场所超时营业、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歌舞娱乐场所提供违禁歌曲、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未按规定核对登记身份证件、为上网人员提供公卡或身份证号等问题; 2、影剧院:严厉打击未经许可非法从事电影放映活动等问题; 3、旅游景区:严厉打击旅游景区内敲诈勒索、强买强卖、违规收费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 4、旅游市场:严厉打击未经许可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虚假宣传、超范围经营、旅游行程中侵犯游客权益强迫、诱骗游客购物、旅游“黑导”、旅游“黑车”等问题; 5、文物市场: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文物经营活动等问题; 6、出版物印刷市场:严厉打击出版物经营单位和印刷复制企业,盗版、盗印、销售侵权盗版书籍和非法出版物等问题。

 二、时间安排 20xx 年 5 月 6 日至 10 月 30 日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县文旅市场扫黑除恶“回头看”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文化旅游市场扫黑除恶“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文旅局局长、文化执法队队长 副组长:文旅局副局长、文化执法队副队长

 文旅局副局长、文化执法队副队长 温泉管委会主任 成员:文化馆馆长 图书馆馆长 博物馆副馆长 党建办公室主任 文化股股长 旅游股股长 规划技术股股长 体育股股长 文化执法队专职副队长 执法队综合股股长 执法一组组长 执法二组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文旅市场扫黑除恶“回头看”的日常工作。

 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要高度重视把文化旅游市场

 扫黑除恶“回头看”工作,要把扫黑除恶“回头看”工作作为规范文旅市场经营行为的有效抓手,与文化旅游市场日常监管相结合,统筹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二)协同配合,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要紧密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加强协作配合,配合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共同开展工作,找准着力点,大力整治涉黄、涉赌、涉黑涉恶、涉俗等社会突出问题,严厉查处文旅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查违法案件。要结合工作实际,综合运用线索摸排、暗访暗查、突击检查、重点检查等方式,加大执法监管力度,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集中执法力量,进行重点攻坚,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执法不严现象,提高案件办理的数量和质量。

 文化旅游市场扫黑除恶回头看工作方案 2 为贯彻落实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 20xx 年全省文化旅游市场扫黑除恶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按照市文教旅扫黑除恶专治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切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更好解决文化、旅游市场乱象。结合实际,经研究决定,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专项治理主要任务是“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通过专项治理行动,深入整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戏游艺场所、营业性演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以及从事旅游业务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使行业乱象得到全面整治,行业监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防范打击涉黑、涉恶、涉乱长效机制更加健全,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高,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环境和谐稳定。

 二、治理重点及时间安排 文化和旅游市场扫黑除恶专项治理行动的重点任务:

 (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旅行社、星级饭店、A 级景区等文化和旅游企业法定代表人、出资人、管理人涉黑涉恶背景,场所存在涉黄赌毒、拉帮结派、非法垄断经营等问题。

 时间安排:4 月至 6 月 (二)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旅行社、星级饭店、A 级景区等场所无证照经营,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等问题。

 时间安排:4 月至 7 月 (三)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未按规定核对登记身份证件,为上网人员提供公卡或身份证号等问题。

 时间安排:5 月至 8 月 (四)歌舞娱乐场所提供含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内容曲目,歌曲点播含有宣扬淫秽、色情、危害社会公德内容、画面等问题。

 时间安排:5 月至 8 月 (五)游戏游艺娱乐场所设置含有暴力、赌博等禁止内容的游戏游艺机型机种等违法违规问题。

 时间安排:5 月至 7 月 (六)演出市场中干扰正常演出秩序,受黑恶势力控制进行淫秽、色情及低俗等内容的演出等问题。

 时间安排:6 月 9 月 (七)旅游景区内寻衅滋事、聚众扰乱景区秩序,黑车运营,黑导游宰客、欺客、敲诈勒索、强买强卖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

 时间安排:6 月至 11 月 (八)导游利用不法手段,强迫游客购物消费、威胁辱骂游客、擅自安排收费项目的问题。

 时间安排:6 月至 11 月

 (九)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拒绝检查、干扰执法、暴力抗法威胁侮辱、打击报复执法人员、煽动聚众闹事,采取封门堵路等形式,冲击行政机关、执法机构,扰乱公共秩序、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行为。

 时间 4 月至 11 月 (十)包庇或纵容黑恶势力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保护伞”以及其他违法行为。

 时间 4 月至 11 月 三、职责分工 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负责文化市场的专项治理行动,结合“扫黄打非”专项工作,加大对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从根源上彻底治理文化市场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各种乱象,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及时发现并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文化市场黑恶势力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加强对旅游景点、旅游公司、旅行社导游监管和治理,积极与有关单位联系,严厉打击旅游景区的黑导游宰客、欺客、强买强卖、强迫游客购物消费、威胁辱骂游客等各类旅游乱象,主动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旅游违法违规案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此次扫黑除恶整治行动是我县深化文化旅游市场秩序规范提升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作为整治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扎实开展好整治

 行动。

 (二)坚持问题导向。要结合我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特点,深入排查存在的各类涉黑涉恶问题隐患,要以双随机检查为基础,综合运用突击检查、重点检查等方式,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有问题的场所要一查到底,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不留后患。加强案件查办、督办、转办、协办工作,查处一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及时向社会公布,传导整治压力,形成有力震慑。

 (三)落实工作责任。一是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推进,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查处不力、执法不严等现象,确保扫黑除恶整治行动落到实处,取得成效;二是要做好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扫黑除恶整治行动检查记录和问题台账清单档案留存,并及时总结梳理整治行动成果。各文化和旅游企业单位请于每周二上午下班前将涉黑涉恶线索及有关情况报送至县文广新旅局,统一梳理报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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