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问题自查表

 农村饮水问题自查表 永安市

  乡镇、街道(盖章)

  序号 乡镇 村 供水工程名称 供水规模(吨/日)

 服务人口(人)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排查时间

 永安市贫困村退出农村饮水指标复核表

 序号 所 在 地 集中供水点 户主 身份证 家庭人口(人)

 解决 方式 责任人 水 量 L/(人*d)

 水 质 用水方 便程度 用水 保证率 解决人口 乡镇 (街道)

 行政村/ 小组 (人) 范例

  分散式/ 集中式 小组长/ 水管员 80 达标/ 不达标 方便/ 不方便 95

  贫困村所在乡镇、街道(签章):

 水利工作站(签章):

  申请单位(签章):

 依据《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T/CHES 18—2018)指标解析:1、水量:水量不低于 60 公升/(人*天);2、水质:供水工程的用水户,饮用水中无肉眼可见杂质,无异色异味、用水户长期饮用无不良反应;3、用水方便程度: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 20min,或取水水平距离不超过 800m,垂直距离不超过 80m 为基本达标;3、供水保证率:≥90%,且<95%;4、以上 4 项指标全部达标才能评价为安全;4 项指标中全部基本达标或基本达标以上才能评价为基本安全。只要有 1 项未达标或未基本达标,就不能评价为安全或基本安全;5、解决方式:分散式和集中供水;6、责任人:具体农村饮水工程管理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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