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情况说明
医保处:
护理部于 2020 年 5 月 13 起,根据《兰大二院维护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20 年】71 号文件),各部门分工结合下发的任务分解表中的自查内容、工作重点、时间节点,参照各类违规扣款明细的具体扣款规则,以科部为单元组织人员对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5 月 31 日期间两次飞行检查中未涉及的问题及 2019 年 12 月份至 2020 年 5月 31 日出院及在院的各类医保患者费用情况进行了自查,现汇总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1.转科病人存在输液天数大于住院天数现象。
2.“传染病护理”已收费,但护理记录单中未描述。
3.“压疮护理”已收费,但护理记录单中未描述。
4.治疗(如各种理疗)、护理(如留置尿管及后续拔管)等未在护理记录单中记录。
5.重症监护患者同时收取心电监护、血氧饱和度监测等费用。
6.血氧饱和度监测与指脉氧监测医嘱开立不统一。
7.冲封管、茂菲氏滴管加药以静脉注射收取费用。
8.特级护理记录单中生命体征有缺项。
9.个别患者体温单绘制不全。
10.输注氨基酸时收取静脉高营养费用。
11.多计费、少计费:如静脉采血、血氧饱和度监测、二级护理、床位费、静脉输血等。
12.级别护理大于住院天数。
13.重症监护和特级护理患者出院。
14.级别护理未按要求记录。
15.“疼痛综合评定”有些科室收费,有些科室未收费。收费界定不统一。
二、改进措施 1.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在护理计费小组会议上进行通报。
2.规定转科输液患者输液费用由转出科室计费,转入科室不计费用。
3.严格按照收费标准内涵要求进行“传染病护理”、“压疮护理”,并按要求记录护理记录单。
4.所有治疗,必须在护理记录单中记录相关内容。
5.认真学习医疗服务项目内涵,重症监护项目内涵中含有心电监护、血氧饱和度监测等费用,杜绝此类收费。
6.科部组织护理人员认真学习医疗服务项目内涵,特别是重症监护(项目内涵中含有心电监护、血氧饱和度监测等费用)、静脉置管冲封管、茂菲氏滴管加药等不是静脉注射,
杜绝重复、变相收费等现象。
7.护理质控组、护理计费小组成员加大对护理文书规范书写的督查力度,认真落实护理文书书写规范,杜绝特级护理单及体温单项目不全的现象。
8.输注三升袋者方可收取静脉高营养费用,静脉输注氨基酸不能收取静脉高营养费用。
9.科室内规范收费行为,护士长加大核查力度,杜绝多收费、少收费现象。
10.重症监护和特级护理患者出院问题,经查患者病情变化,自动出院。
11.“疼痛综合评定”能否收费?
护理部 2020 年 6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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