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干部灯下黑对照检查材料6篇

纪检干部灯下黑对照检查材料6篇纪检干部灯下黑对照检查材料  作者:陈双梅作者机构:甘肃省社会科学院,兰州730070出版物刊名:甘肃理论学刊页码:89-92页年卷期:2015年第1期主题词: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纪检干部灯下黑对照检查材料6篇,供大家参考。

纪检干部灯下黑对照检查材料6篇

篇一:纪检干部灯下黑对照检查材料

  作者:陈双梅作者机构:甘肃省社会科学院,兰州730070出版物刊名:甘肃理论学刊页码:89-92页年卷期:2015年第1期主题词:纪检监察;灯下黑;政治体系;选择性执纪

  摘要:纪检监察工作中的“灯下黑”问题,已经对我国的政治生态系统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害.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是政治权力在配置上的内部监督乏力与外部监督不畅,纪检监督系统中普遍存在干部政治素质与自律意识相对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而显滞后,以及客观上腐败存量的存在和纪检干部的选择性执纪.因此,破解纪检系统“灯下黑”问题的关键就是优化并理顺纪检系统内外双重的权力结构,提高纪检主体的整体素质并密切联系群众,深入推进依法治国.

篇二:纪检干部灯下黑对照检查材料

  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后半篇文章

  做实做细巡视“后半篇文章”做实做细巡视“后半篇文章”XX省巡视工作始终把突出政治效果、精准解决问题作为用好巡视成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逐步形成了强化巡视成果运用的思路和做法。一、移交环节:锁定督办问题,推动整改落地精准反馈移交。对巡视反馈,我们要求除可能影响案查处的内容外,都要“原汁原味”“原原本本”,特别是对党委(党组)一把手的反馈,更要“带刺有辣味”,以强化其政治责任。为加强对重要问题线索和典型问题线索的查办、督办力度,我们结合本省实际,规定有两种情形需要上报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掌握:一种是按干部管理权限,指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问题线索;另一种是按问题性质,指职级不高,但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如涉及“小官巨腐”和“四风”方面顶风违纪的典型。在移交要求上,巡视组、巡视办和接收部门三方签字背书,移交过程逐一建立台账,巡视结束后,巡视组及时“交账”,巡视办跟踪了解,定期“对账”,被巡视地方整改完毕,进行“销账”。精准跟踪督办。在移交问题的督办环节设

  置“三道关”:巡视组加强跟踪了解和督办,盯着台账抓落实,把好“

  精准强化问责。对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缺失或不力的,真问责、真处理,以此倒逼“两个责任”落实,促进深层次问题整改到位、

  重大典型案查处到位。二、巡视之后:跟进解决问题,杀好“回马枪”准确把握工作定位。进一步明晰思路、深化认识,一方面,把杀“回马枪”作为全面落实政治巡视要求的必要手段。在选择对象时,重点选择党的十八大之后、《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修订之前巡视过的地方和单位;在工作重心上,重

  点查找被巡视党组织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另一方面,把杀“回马枪”作为发现新问题新线索的有力武器,打消一些人的侥幸观望

  心理,实现对问题和线索的“再发现”。积极创新方式方法。主要探索尝试了三种方式:一是常规回访,普遍覆盖杀“回

  马枪”。多路分兵,把巡视“回马枪”与巡视全覆盖协调推进、梯次展开,

  “遍地开花”。在巡视间隙组织对前期已经进行整改公开的被巡视地方和单位集中回访,进一步传导压力、落实责任。二是专项回访,单独突击杀“回马枪”。精

  挑细选“特种兵”出击,对巡视发现问题特别突出、问题整改久拖不决、巡视过后群众反映仍然强烈的地方和单位打“攻坚战”。三是择机回访,出其不意杀“回马枪”。派出一支两三个人的“小分队”,奔着一两事去,打“游击战”,以出其不意的做法,达到“再震慑”目的。精准聚焦重点问

  题。坚持精炼内容、简化程序,直奔主题,始终聚焦问题和问题线索,做到“五个必查”“一个关注”。“五个必查”:即查“两个责任”落实,看是不是直面问

  题、举一反三;查整改方案,看是不是措施得力、责任到人;查问题整改,看是不是分类处置、有着落;查移交问题线索,看是不是严格依规依纪处理;查整改效果,看是不是接受监督、群众满意。“一个关注”:即关注巡视后出现的新问题。实施过程

  中,对照被巡视党组织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项核查,逐一验收,对能够解决而没有立行立改的问题、

  规定时限内应当完成而没有完成的整改任务,督促再整改;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效果不明显、震慑作用不大的

  地方、单位,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倒逼责任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是工作准备机制。巡视组进驻前,根据任务、对象特点,量身定制工作方案,特别是着重研究分析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整改台账、向被巡视地方和单位纪检部闸移交问题线索台账“四本账”,对照制作问题“明细表”,确保带足“弹药”。二是督导问责机制。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住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从“里”治、从“根”抓,

  追根溯源、强基固本。三是考评监督机制。将支持和配合巡视工作、巡视问题整改情况,纳入省委对各市、省直部门考核体系,巡视办、巡视组负责打分,促进整改落地。

  心得体会:狠抓整改落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心得体会:狠抓整改落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巡察工作作为“党之利器、国之利器”,是有效解决基层监

  督乏力、消除监督盲区的重要手段。推动解决问题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要切实

  发挥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就必须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

  运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一、列出“三张清单”,压实整改责任巡察效果好不好,关键在整改,如果整改落实不到位,发现

  的问题得不到解决,巡察效果就会打折扣,成为“烂尾”工程。让这最关键一环

  成为点睛之笔,就要牢牢牵住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的“牛鼻子”,明确党委(党组)书记为

  整改任务,逐项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要求,建立整改台账,对账销号,做

  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巡察办要会同各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

  的“三张清单”、整改方案、整改报告等严格把关,统一标准尺度,保证巡察整改质

  量过关。二、做到“三个必看”,督促检查到位在把督促巡察整改落实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日常监督重要内容的同时,成立由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组组长和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的评估验收组,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做到“三个必看”。巡察整改情况随时看。整改工作过程中,评估验收组随时通过听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察访等方式,对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巡察结果必须看。整改结束后,评估验收组对各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必看。对主要问题整改事项不完整、整改措施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评估验收组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发送

篇三:纪检干部灯下黑对照检查材料

  作者:宣金祥;王宝松

  作者机构:中共安徽天长市纪委

  出版物刊名:领导科学

  页码:48-48页

  年卷期:2017年第6期

  主题词:纪检监察机关;反腐;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纪检干部;干部群众;患者;纪委

  摘要:面对纪检干部队伍自身存在的痼疾,纪检干部既当医生,又是患者。纪委调查“自己人”是“壮士断腕”,是向自己亮剑。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应该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顿,对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用曝光和教育等方式警戒和打击深藏在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的“内鬼”和“蛀虫”。

篇四:纪检干部灯下黑对照检查材料

  面对当前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复精品文档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1414杂形势在腐败与反腐败较量角力的拉锯战中身处反腐倡廉第一线的纪检监察队伍经常处于风口浪尖涉足高危地带担负职业风险受到恭维奉迎有之拉拢腐蚀有之造谣中伤有之由于仍缺乏对纪检监察干部行为系统的制度规范和严格的刚性约束加上个别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低自我约束自觉抵制外界诱惑的能力不高容易产生作风不正行为失范言论不当等问题一些特权现象特权思想随之滋生

  党员干部灯下黑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

  党员干部灯下黑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为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重庆市梁平县探索建立机关党建“三张清单”,理清了工作职能,落实了工作责任,明确了工作方向,有效解决了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

  建立“责任清单”,逐级理清工作职能。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着力解决机关党建隶属不清、责任不明问题。一是划清隶属关系。县直机关工委向县委负责并报告工作,管理未设党委(党工委)的县直部门机关党组织、主管部门未设党委(党工委)的县属国有重点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党组织关系在梁市直部门机关党组织,部门行业党委(党工委)管理所辖机关党组织,并独立开展党建工作。二是明确工作职责。根据县直机关工委、部门行业党委(党工委)、党总支(支部)各责任主体,分类制订党建责任清单,列明各责任主体党建工作具体职能。其中县直机关工委负责制定全县机关党建工作规划、指导所属机关党建工作等;部门行业党委(党工委)负责研究指导所属机关党建工作、负责所属机关党组织考评监督等。三是落实党组责任。从严落实部门党组指导职责,要求部门党组每年听取2次以上机关党建工作汇报,定期研究本部门机关党建工作重要问题,支持机关党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帮助解决机关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

  建立“项目清单”,逐项落实工作责任。依据上级有关

  要求,明确各级党组织抓党的思想、组织、队伍、领导班子和制度建设的重点任务和基本要求。一是健全基层党组织体系。按照强化组织功能、扩大组织覆盖要求,责成符合组建机关党组织的单位及时组建;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截止2015年12月底,机关党组织换届工作已全部完成;明确机关党组织书记由党员行政负责人兼任,或由同级干部专任,并推行委员分工负责制,形成了抓党建工作合力。二是规范基层党组织生活。明确机关党组织必须带头落实“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以及支部联线等制度,促进党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落实情况统一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三是完善党建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完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机制,落实党建工作定期报告制度,形成责任明确、目标清晰的责任制度体系。配齐配强机关工委委员,明确由组织部副部长兼任机关工委书记,从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选配工委委员。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明确县直机关工委留存党费比例不低于20%,用于机关党的建设,保障机关党建需要。

  建立“考评清单”,逐类细化工作考核。量化、细化机关党组织年度目标任务,认真落实“联述联评联考”制度,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重要依据。一是明确考评对象。实行分级考评,县级考评对象包括14个部门行业党委,各党组(党

  委、党工委)向县委常委会述职,县委常委会对其综合考评;党总支(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述职,上级党组织对其综合考评;县直机关工委听取下辖5个党委、13个党总支、39个支部的述职,对其进行综合考评。二是创新考评方式。把年度党建任务作为县委县政府综合目标考核重要指标,建立季度督查通报、半年巡查考评、年度述职考核“三段联考”模式。县委党建领导小组分批分期听取党组(党委、党工委)书记述职,组织部部务会分批分期听取机关党组织书记述职。三是强化结果运用。把部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纳入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测评内容,按照30%的权重计入班子和书记个人综合目标考核得分。对党建工作考核排名同类别倒数第一、二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由县委进行约谈,取消倒数第一名参评综合目标考核评奖资格;对考核为优秀的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进行表彰激励、提拔重用。党员干部灯下黑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一、工作目标

  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解决部直属机关党员学习教育中存在的“灯下黑”问题作为长期重要任务,探索建立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有效途径,使部直属机关党员干部对党的创新理论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切实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使部直属机关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等制度按规定落实,真正

  起到规范、教育、提高党员的作用。二、整治重点结合中央部署要求和《关于在司法部直属机关全体党员

  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将专项整治重点确定如下:

  (一)党员学习教育情况。党支部的学习计划、规定学习内容落实情况和学习效果。

  (二)严格组织生活情况。“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支部手册等落实情况及效果。

  (三)支部书记履职情况。支部书记“一岗双责”履职情况,带头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情况。

  (四)支部工作法总结推广运用情况。探索、总结、推广运用务实管用支部工作法的情况。

  (五)专项检查及重点整治情况。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党费收缴等专项检查情况和宽松软基层党组织整治情况。

  三、工作内容(一)加强组织领导。部直属机关党员学习教育“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在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司局、各单位党组织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抽调专门力量,及时部署安排。(二)建立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部机关各司局、各直属

  单位党组织要建立《机关党员学习教育“灯下黑”问题清单》和《机关党支部学习教育工作台账》。问题清单要明确重点问题、涉及支部、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等内容;工作台账要根据“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的落实情况、有关专项检查工作和支部日常运行情况,及时填写,每月汇总,为监督检查、评选表彰、考核问责提供依据。各党支部可根据实际将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的内容填入支部工作手册中。

  (三)集中整顿宽松软党组织。对长期不重视党建工作、换届选举不及时、组织活动不经常不认真、“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不落实、党员教育管理不严的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由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负责联系,进行重点整治,确保整改到位。

  (四)认真开展内部督导。在自查自改的基础上,部直属机关党委将对整改情况进行督导,重点督促检查部直属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进度、质量,各支部基本制度落实以及党员干部掌握党章党规、系列重要讲话应知应会内容等情况。督促各基层党组织全面深入查摆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

  (五)加强支部工作法总结推广运用。坚持把探索、总结、推广运用务实管用支部工作法作为开展“灯下黑”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抓手,要重点围绕严格组织生活总结支部工作法。部直属机关党委将根据各司局、各单位党组织党建工作

  情况,择优向工委推荐支部工作的先进典型。(六)组织好年底述职评议考核。要把解决党员学习教育

  “灯下黑”等问题作为年底各支部年终述职评议考核的重点内容,进行考责、问责,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围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形成工作情况报告报送直属机关党委,全面反映专项整治工作的基本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

  四、有关要求专项整治工作采取各司局、各单位自查和直属机关党委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部直属机关党委将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围绕专项整治内容进行督促检查。年底,将按照“三级联述联评联考”的方式,组织开展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灯下黑”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作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点内容。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利的党组织,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必要时将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问责。请各司局、各单位于11月底前将本司局、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直属机关党委,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fbzsjggh@163.com,邮件名称请标注为“单位名称+专项整治材料”。党员干部灯下黑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近年来,纪检监察干部违纪现象或腐败案件时有发生,引发社会舆论对“灯下黑”问题的关注和热议,也引起了党中央、中央纪委的高度

  重视。结合近年来的一些案例,对纪检监察机关“灯下黑”现象进行剖析,并提出治理对策建议。

  一、纪检监察机关“灯下黑”问题的主要表现和特征中央、省级纪委在“打虎拍蝇”的同时,也盯准了“灯下黑”问题。2013年以来,中央纪委网站通报(含省级纪委报送)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至少已有41起;广东省仅今年查处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就至少有18起。从公布的案例分析,纪检监察机关“灯下黑”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和特征:(一)主要表现一是以案谋私。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出现利用职务之便贪污腐败以及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问题。在41起案件中,纪检监察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或已被移送司法机关的有23起。其中,落马厅级以上官员有9人,占近四成。从这些案件分析,利用办案之机受贿,是这些纪检监察干部落马主因。有的为被调查对象打探说情、通风报信,甚至帮助出谋划策,逃避追究;有的利用职权,借查办案件之机敲诈勒索、谋取私利。如:梅州市司法局主任科员吴汉林,在梅州市纪委工作期间,利用其查办案件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2名办案对象共计人民币1029万元、港币22万元,此外,吴汉林还曾收受梅州市拍卖行副处级干部魏某球贿赂4万元;黑龙江省纪委信访室原工作人员朱明义,竟借中央纪

  委信访室对大兴安岭林管局原副局长王某的问题进行了解、王某请求其帮忙之机,假装为王某到上级疏通关系,笑纳了王某所送的60万元。

  二是挟私裹权。一些纪检监察机关没有做到公平公正执纪,有的对信访举报问题的核查避重就轻,有的对干部的处分畸轻畸重,有的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甚至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存在利用职权,随意打击报复泄私愤行为。如重庆市纪委驻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长黄良学,到下属的武隆县法院检查工作时,因为该院院长雷某没有亲自出面接待奉陪心存怨恨。于是便与该院对雷不满的副院长徐某等人勾结,策划了一幕诬告陷害雷某“强奸妇女”的丑剧。黄指使徐等人以发廊妹蔡某的名义向他主管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举报。黄收到“举报材料”后,向院主要领导作了汇报,然后进行“调查取证”,利用纪检职权,按照办案程序精心炮制了一起诬陷“强奸”案。真相大白后,黄良学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监守自盗。作为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者,纪检干部本该是廉洁奉公的典范,但也存在监守自盗的情况。除了办案,案件资金管理也成为个别人牟利的渠道。2013年春,湖南湘潭市纪委纪检员金亮负责某案件违纪资金收缴、管理时,就多次挪用了其中的36.05万元。还值得一提的是,在上述41起案件的23名落马的纪委干部中,有6人是派驻纪

  检组负责人。他们被查,与其过去深度介入驻在部门的业务有关。如驻广西国土厅纪检组长罗卫国,9年间帮人打招呼获得土地整理项目等,受贿1682万余元;山东莒县计生局派驻纪检组长郑启亮,亦帮人规避二胎审批等。如今,二人均被“双开”并移送司法。

  四是作风失范。在41起案件中,因犯错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但未移送司法的纪检干部有18人。这些人大多身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犯事原因多较常见,如不守工作纪律、大操大办宴席等。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以“管人者”自居,以为进了“保险箱”,优越感强,盛气凌人,耍态度、摆架子、讲排场,作风粗暴,甚至顶风违纪;有的对各项廉政规定执行不严格,存在麻痹松懈现象,参加各种场合,出入娱乐场所,接受宴请,甚至收受礼品;有的不注意身份,不注意场合,不注意小节,交友过多、过滥,超越职权随意表态,等等。如2013年5月17日,河北省邯郸市临漳县纪委副科级纪检员、监察员申万灏带队到临漳县工商局和孙陶镇检查工作,中午违规接受该县工商局纪检组长王建忠等人安排的宴请并饮酒,午餐后与配合其检查工作的孙陶镇纪委书记王佳璐发生争执并互殴,造成不良影响,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调离纪检监察队伍;2013年11月,曾被评为“全国优秀女法官”、时任山西临汾市检察院纪检组长段新红为其父办丧事,收了143名同事礼金,组织调查之初,段

  还在隐瞒真相,最终丢了官;山西河津市纪委的任建刚与兄长任建诚为其父大办丧事,办170桌,收7900元,被查实后,除收缴礼金外,任建刚被党内警告。

  (二)主要特征一是主体具有特殊性。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着协助党委政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职责,是维护党纪政纪、专司党内监督的职能机关,纪检监察干部担负着监督执纪的重要职责,是反腐的主力军,被公众视为特殊单位和特殊公务人员,被称为“反腐败的最后一道防线”,其履职情况关系反腐倡廉建设的成效,社会关注度高。二是表现具有隐蔽性。由于纪检监察机关主要面对党员干部,与社会公众接触较少,工作透明度还不够,社会对于纪检监察机关权力如何行使、对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的调查处理如何进行等,知之甚少,一直以来给人“神秘”的感觉,目前没有专门机构能监督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本身存在监督的盲区,干部违纪违法很难被发现。要自查自纠就如自断双臂一样难,碰到“护犊子”的领导干部,一般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党的十八大之前,即使有纪检监察干部因作风问题或纪律问题被处理,鲜见有所在纪检监察机关自曝“家丑”。三是危害具有双重性。党和国家赋予纪检监察干部惩恶扬善神圣职责,如果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滋生腐败,所

  产生的影响和危害远远大于其他领域,具有明显的“放大效应”,必然对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与公信力造成极大损害,给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也很容易蜕变成为贪官的保护伞,从而侵蚀党纪国法的权威性,动摇社会对反腐败的信心,严重影响反腐倡廉进程。

  二、纪检监察机关“灯下黑”问题原因分析一是公开机制不健全。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使外界人士和群众的监督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很难介入和实施。纪检监察机关行使查案办案等监督权力,基本上在内部封闭状态下进行,似乎很忌讳对外公开透明。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内容,哪些事项应当公开、以何种形式公开等,缺乏明确规范和要求,造成社会和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了解尤如“雾里看花”,使纪检监察机关对有关事务的处理有了“暗箱”操作的便利。查不查谁,查什么,查到什么程度,怎么处理,全凭少数“监督者”内部说了算,其结果也可不需对谁交待,社会和广大群众基本上不对其形成有效约束压力。如对一些重大案件处理情况的公开,缺乏制度规范,造成纪检监察机关以案件“秘密”、党内“机密”为由,不用公开有关情况,其本质是不愿公开、不敢公开,特别对一些窝案、串案,以维护党的形象、维护干部队伍稳定为借口,高高举起,轻轻放下,该移送司法的不移,该立案的放一马,搞法不责众,不公开案情及处理情况,实际上是怕受到社会

  的监督,受到群众的质疑。这种现象,反而助长了违纪违法的风气,无益于反腐倡廉建设,是对党纪国法权威性的实质伤害。

  二是权力运行不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的信访举报处置权、案件检查权、定性量纪权、执法纠风权、干部任用权、资金资产支配权等核心权力缺乏程序规范,尤其是调查处理量纪弹性大,存在较大的自由裁量空间,容易造成权力行使得不到有效制约,工作失误得不到及时纠正。同时,由于人情因素、利益驱动、干扰压力、维护单位形象和“面子”等各方面原因,个别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不能做到认真履职,公平公正对待干部违纪问题,对系统内部的违纪违法干部存在徇私包庇行为,甚至以“内部消化”了事。

  三是监督制度不完善。在外部监督方面,从理论讲,对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大约10个方面:党代会,同级党委,上级纪委,同级政府(对监察),党代会代表、党委委员,公检法司(对办案的监督),审计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监督对象,人民群众、媒体、网络等。但在现实中,这些监督如何实现,缺乏可操作性、系统性的制度保障。在内部监督方面,一些纪检监察机关缺乏有针对性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有的以紧急事务、保密事项等为由,将常委会民主决策制度变成摆设,以书记会代替常委会、以小范围决策代替集体决策,搞密室政治,造成一人决策失误、集体负责买单;

  有的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以分管线条“划地盘、拉圈子”,不容别人染指,不愿接受别人监督。湖南省常德市原市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彭晋镛案发后,在向湖南省纪委写的检查中说:犯错误的原因除了本人放松世界观的改造之外,还在于“自己是搞纪检监察工作的,又是市纪委的一把手,没有人敢监督我,想说不敢说,有意见不敢提,致使问题越来越严重,身边少数工作人员素质不高,为了讨得我的好感,从来不说一个‘不’字,也帮了我的倒忙”。

  四是查处惩戒不及时。有的纪检监察机关不愿意“揭短亮丑”,对出现违规违法行为的纪检监察干部徇私包庇,存在以组织调离或谈话教育等方式代替党政纪处分,或以党政纪处分代替法律追究等问题。有的对被网络公开或实名举报的纪检监察干部采取“低调”处理,或以“鸵鸟心态”视而不见,或不公开调查处理情况,没有回应社会关注。如2005年底,湖南省纪委原副书记杜湘成,在北京出差时,与一外国女子进行色情活动。案发一年多后,2007年4月11日,湖南省纪委在新闻发布会上向公众宣布:湖南省纪委原副书记杜湘成由于在北京嫖宿一外国女子,严重执纪违纪,已被撤销职务,开除党籍。同时指出:中央纪委下令“彻查杜湘成”,“并调查其经济情况”。几年过去了,究竟“彻查”了什么?没有任何结果,不了了之!

  五是教育管理不到位。面对当前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复杂

  形势,在腐败与反腐败较量角力的拉锯战中,身处反腐倡廉第一线的纪检监察队伍,经常处于风口浪尖、涉足高危地带、担负职业风险,受到恭维奉迎有之、拉拢腐蚀有之、造谣中伤有之,由于仍缺乏对纪检监察干部行为系统的制度规范和严格的刚性约束,加上个别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低,自我约束、自觉抵制外界诱惑的能力不高,容易产生作风不正、行为失范、言论不当等问题,一些特权现象、特权思想随之滋生。此外,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对干部的教育管理较松散,忽视对干部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家庭状况、业余活动等的了解掌握,缺乏建立完善有效的监督措施。

  三、治理纪检监察机关“灯下黑”问题的意见建议一是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机制,分层级公开干部个人信息、工作内容,规范案件公开制度。二是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厘清权力边界。三是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探索引入外部监督、异体监督。四是建立严格的教育管理制度,制订关于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的党内法规,适时纳入法律范畴。五是建立严厉的查处曝光机制。

篇五:纪检干部灯下黑对照检查材料

  工作总结:打铁必须自身硬,严防纪委“灯下黑”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2017年,干部监督工作在区纪委常委会的领导下,在相关厅部室的支持和配合下,紧紧围绕“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总要求,聚焦中心任务,主动发挥作用,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取得了新的进展、新的成效。

  一、扎紧监督制度篱笆,将《工作规则》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学习贯彻,把规则作为加强内部监督的有效制约机制,切实贯穿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一是抓好学习贯彻。下发通知对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学习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作出安排,通过组织学习、座谈讨论、专题讲座、培训辅导等方式,在全系统掀起了学习高潮。二是对照检查,查漏补缺。坚持在学中做、做中学,依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标,重点查找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纪律审查等工作中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不严、不细、不到位的情况,并及时进行整改,不断提高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三是进一步建立完善制度。各地结合实际制定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实施细则,着力突出执纪审查的政治性,认真执行请示汇报制度、审批制度,在纪律审查期间,按照要求及时成立临时党支部并积极开展活动。紧扣监督执纪工作流程,不折

  不扣地落实各项工作规程、程序、审批权限、具体要求。牢固树立审查安全是审查工作生命线的意识,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依规依纪安全文明办案。

  二、加强管理指导,形成上下联动的干部监督机制

  一是强化对问题线索的管理。对线索的受理和处置实行专人负责、归口管理,对信访室(案管室)转交、领导收信、来信来访来电等进行统一编号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2017年,对涉及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干部的来信来访受理和登记率都达到了100%。

  二是严格转办件审核把关。对涉及非区管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进行转办并要求限时办结,对涉及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要求优先办理、快查快结;对市县上报结果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加强对问题线索的指导和督办,努力提高办理质量。

  三是规范问题线索报送工作。实行问题线索“月报告”制度,要求五市纪委和派驻纪检组及时上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及处置意见,加强监督管理,防止漏报、瞒报等情况的发生。同时,汇总整理分析研判向委厅领导报告受理和办理情况。2017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反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87件次,其中,干部监督室受理57件次,转办33件次;五市纪委受理29件次;派驻纪检组受理1件次。

  三、用好“四种形态”,严肃监督执纪问责

  正确处理“树木”和“森林”的关系,把“四种形态”作为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具体抓手,作为干部监督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方法,盯住极少数、管理大多数。充分

  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纪检监察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提醒约谈、红脸出汗措施,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共约谈函询23件次。准确把握“第二、第三种形态”,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零容忍、严查处、不护短,以铁的纪律打造铁的队伍。2017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给予党政纪处分17人,组织处理16人,严肃查处了自治区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原主任陶友谊等违纪问题,切实维护了纪检监察队伍的纯洁和肌体健康。

  四、加强任前监督,把好廉政意见回复关(弘利遴选)

  一是做好个人事项申报核查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指定专人将个人有关事项信息录入信息系统,逐项进行核对,确保录入信息与领导干部填报情况一致。按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随机抽查方案》,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核查工作。2017年,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153人,报告率为100%,其中,正处级92人,副处级61人。共抽查核实96人,对核查中发现漏报的11人进行了处理,其中诫勉谈话2人,批评教育9人,书面检查11人。

  二是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按照“谁监督、谁负责”的原则,分级建立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基本信息数据库,将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纳入基本信息数据库,实行一人一台账、一人一管理。对选任、提拔、交流的纪检监察干部,“凡提必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查”违规违纪问题线索。2017年,对产生的十九大代表、自治区两委委员中涉及的纪检监察干部、委厅新(拟)提拔交流纪检监察干部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16人,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名”、“带病提拔”。

篇六:纪检干部灯下黑对照检查材料

  基层纪检工作经验交流材料5篇

  基层纪检工作经验交流材料1一、基层纪检监察存在问题

  在义与利面前缺乏应有的定力。俗话讲“风斜雨急处,要立得定,花浓柳艳处,要着得眼高,路危径险处,要回得头早”。可就是有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在公与私、义与利面前,丧失了应有的免疫力,人生观出现偏差,甚至犯下严重错误,正所谓“灯下黑”怪像。

  好人主义根深蒂固。事实证明,纪检监察干部也生活在现实里,在办案中,特别是涉及一些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熟人,甚至有些对纪检干部的提职,调动等前途掌握话语权的人,出现“不追不问、能拖且拖”的心理,好人主义一个,造成工作上的少作为、不作为。

  难以一把尺子量到底。纪检监察干部良莠不齐,有干的,有看的,更有混日子的,往往是干的永远在干,看的永远在看,混的永远在混,严管了颇有怨言,放任了无疑又失去了凝聚人心的力量。

  纪检监察队伍迅速壮大,派驻纪检组、巡察组等以长期或定期方式深入各部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但普遍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归其原因主要是缺乏专业型,复合型人才,难以胜任岗位职责,造成工作拖沓,使少数能干实干的干部“五加二”、“白加黑”成了常态,借调干部成了不得以的补充。

  来形成的专职不专,兼职过多,不仅精力上难以集中,出现了“种了人家的地,荒了自家的田”,更有甚者,由于兼职纪检干部不能享受专职纪检干部应有的待遇,职能发挥纯粹成了一项既得罪人又无奈的选择,兼职的配角身份,让他们在工作中难免情绪化,结果是几头不落好。

  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建议

  找出问题是一种勇气,解决问题彰显的是纪检监察的担当与智慧。

  解决义与利面前缺乏定力问题,光靠思想教育是十分有限的。关键是“刀刃向内”,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让制度落细、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中。正如一段时间以来很多人都在问,谁来监督纪委,如何把监督执纪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说的其事就是“刀刃向内”,只有让纪检监察干部手中的权利得到有效制约,让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意识到“有权不可任性”,才能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围,像如春之草,洒满阳光,不受万物牵挂。

  讲私情不讲党性,讲关系不讲原则,这是好人主义的主要表现。他们信奉你好我好大家好,拿制度、原则、规矩作交易,这些人如同庙里的泥塑,受人间烟火,但对民间疾苦不闻不问,任其发展下去,坏的是风纪,失的是民心,因此限期问责、追责应成为常态化、制度化。

  一把尺子量到底,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一些贪图安逸、缺乏责任心和使命感的纪检干部,如何让他们成为可塑之才、可用之才,最根本的是领导者要一碗水端平。对人对事绝不搞双重标准,多重标准,前后标准,成为立身行道的执行者。“绳墨之起,为不直也”,划定标准,才成方圆,只有一把尺子量到底,才能让滥竽充数的人难以混下去,营造出一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纪轻、素质强、水平高的干部,通过不断学习,掌握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等方面的知识,是行之有效,事半功倍的举措。从而在内部造就一支各有所长,人尽其才的过硬纪检队伍,胜任各自的岗位职责。

  专兼职干部待遇上的差异化是一个敏感问题,主要集中在取消兼职干部纪检补贴待遇上。短时间内的差别对待,多数人在思想上能够接受,但长期的差别化对待,事实上的计较就在所难免,而部分兼职纪检干部不仅是基层工作的多面手,更是纪检内部不可或缺的人才,长此下去,仅靠民有所盼,必有所为的使命感是苍白的,这就要求上级纪检部门本着人人平等,多劳多得的原则从机制上加以调整,让他们相信你若盛开,蝴蝶自来。

  基层纪检工作经验交流材料2中央纪委实行纪检组派驻以后,基层全面从严治党面临许多新情况、

  新问题,作为省地矿局一个基层纪委书记,如何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把基层纪检工作做好,是一个需要深入思考并用实际行动认真作答的问题。

  找准定位,主动作为。

  纪检工作“三转”以后,纪委书记突出主业主责,不再分管其他工作。有人说纪委书记管的人和事少了,权力小了,工作单一了,作用发挥少了。其实不然,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纪检工作可做的事情很多:派驻纪检组监督单位多、工作任务重、人员少,日常监督需要基层单位主动作为,自我约束,自我加压,自我完善,自我规范。纪委书记的的工作和责任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纪检工作和单位整体工作目标是一致的,纪检工作不是给经营工作找茬、使绊子,而是时刻提醒、监督同志们合法、合规经营,使干部职工能干事不出事,实现单位健康、稳定、快速、平安发展。

  当好主角,做好配角。

  作为基层纪委书记要懂得什么时候当主角,什么时候唱配角。基层纪委书记是基层领导班子纪检工作的主角,理应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独当一面的指挥员;同时,纪检工作人员少,经营活动多,监督任务重,

  纪委书记还要当好办事员、战斗员,要身先士卒带领纪检干部到一线去做事、亲力亲为抓好工作落实。一分布置,九分落实,要严格按照监督执纪问责要求,将主要精力用在抓好监督检查、执纪问责等主业主责上,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在此基础上,积极协助党委、行政推动中心工作,纪委书记既是党委的参谋助手,又是具体工作的实践者,要重点从规范管理、防范风险、促进发展方面协助、配合党委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好行政和生产经营工作,当好党委的配角。

  唱好红脸,也唱黑脸。

  纪委书记要克服“老好人”思想,打消“低头不见抬头见”思想。关键时候要能拉得下脸,不怕得罪人,不怕失选票。紧盯关键岗位、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坚决查处。这样虽然会得罪一些人,失去一些朋友,但是,只要不带私心杂念,秉公执纪,按党规要求办事,得到的将是更多人的支持和尊敬。要将苗头性、倾向发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不但做好事前提醒,事中监督,事后检查,还要做到“耳不听杂音、眼不揉沙子”,要改变“民不告、官不究”的老观念,从多方面获取线索,把群众反映的小问题、小线索作为具体的问题重点排查,同时变“上访”为“下访”,经常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与职工多交流接触、多沟通了解查等方式发现问题线索。

  以身作则,表里如一。

  工作在最基层的纪委书记,虽然权力不大,但岗位特殊,稍有不慎,就会失去原则,失去民心。“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我们如果在台上说一套,在台下做一套,台上要刹吃喝风,台下却酒肉穿肠过,胡作非为、胡说八道,自己打自己的嘴巴,职工就不会相信我们。只有说到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才能使职工

  信服,职工才愿意说真心话。要带头廉洁自律、时时严于律己、处处为人表率、才能增强人格魅力;要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注重生活小节,做到守得住清苦,顶得住挖苦,耐得住辛苦,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本色。

  树立正气,公正正派。

  公正出自公心,正派源于正气,自身充满正能量才能传播正能量。纪委书记要时刻传播正能量,以正能量影响职工、带动职工、凝聚职工。要把正气作为修身立命之本,把正气看作是一种人品、一种修养、一种气节,做到以心正服人。“心底无私天地宽”,一个纪委书记有了正气,做人做事才有底气;如果心术不正,心怀鬼胎,那就不可能有昂扬的斗志和把工作做好的创新精神;只有不为物欲所惑,不为金钱所动,才能正气凛然、公而忘私;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中,只有敢于较真、敢于亮剑,才能不怕得罪人,用敢于碰硬,秉公执纪的作风树立党的形象。

  基层纪检工作经验交流材料3一是扎紧制度“笼子”。

  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审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把目标和责任细化到人;编制了《宜章县审计局廉政风险控制手册》,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各股室的风险监控点114项和防控措施96项。

  二是把握学教关键。

  三是实施全方位监控。

  度,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满意率为100%。

  四是助力反腐倡廉大局。

  共完成预算、经责、投资等审计项目124个,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金额和管理不规范资金2.32亿元,核减工程造价、促进财政增收节支1.17亿元,提出建设性建议75条,向纪检监察部门报送审计结果及违纪违规问题线索31项,切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形成监督合力,竭力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贡献审计力量。

  基层纪检工作经验交流材料4夯实党风廉政责任内容。

  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工作清单,逐一细化分解到人,中心主要领导与各基层市场管理所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进一步压实责任。并按照相关要求自制发放了《落实主体责任操作手册》、《谈话记录本》,做到有据可依、有迹可查。

  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共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主题会议6次、专题讨论会4次,发放党纪党规书籍20本,撰写心得体会80篇。有效增强党员干部的自我约束,自我提高的反腐倡廉意识。

  切实把好作风建设关。

  开展明察暗访2次,并将检查、处理情况在中心予以通报。

  不断完善廉政制度建设。

  度考评,

  基层纪检工作经验交流材料5落实“两个责任”。

  开展专项整治。

  主动查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违反作风建设问题13起,处理20人。并通过自查自纠、清理核查及督导检查,对12个问题进行了整改。

  严格查究问责。

  共对民警提醒谈话5人次,约谈16人次,对交通协管员问责8人,其中解聘1人,通报批评5人,诫勉谈话、书面检查1人,批评教育1人。

相关热词搜索: 纪检干部灯下黑对照检查材料 对照 纪检 灯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