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极端思想75种表现的对照材料(13篇)

宗教极端思想75种表现的对照材料(13篇)宗教极端思想75种表现的对照材料  非法宗教活动的26种表现1、以宗教为由影响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阻碍国家教育制度、干预行政、司法、计划生育政策和遗产分配,以及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宗教极端思想75种表现的对照材料(13篇),供大家参考。

宗教极端思想75种表现的对照材料(13篇)

篇一:宗教极端思想75种表现的对照材料

  非法宗教活动的26种表现1、以宗教为由影响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阻碍国家教育制度、干预行政、司法、计划生育政策和遗产分配,以及其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2、干预他人宗教信仰自由,强迫或变相强迫他人信教、封斋、礼拜;或以斋戒为借口干预群众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社会活动;强迫妇女进寺礼拜和戴面纱。

  3、由未经爱国宗教团体聘任、无宗教教职资格证书的人员组织、主持宗教活动、举行宗教仪式。

  4、未经批准,在本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地方进行有组织的宗教活动。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人员在本宗教活动场所以外地方讲经布道、聚众进行宗教活动。

  5、未经批准,擅自从外地搬请宗教教职人员。未经批准,擅自邀请内地宗教教职人员来我区进行宗教活动。

  6、自封传道人,随意发展教徒。擅自祝圣神职人员。擅自接受国〔境〕外宗教组织的祝圣。7、非法开办教经班〔点〕,修道班、神学班,未经批准私带学经人员。

  8、未经批准,在各级各类学校和非学历机构开设宗教课程或进行其他宗教活动。9、强迫、唆使、纵容、放任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礼拜、学经、封斋。10、给未领结婚证者以念“尼卡”等宗教仪式结婚,未依法办理离婚手续而以念“三个塔拉克”就离婚等方式干预婚姻。11、恢复或变相恢复已被废除的宗教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搞“教主”继承,放口唤,派阿訇,收宗教课税。12、在宗教活动场所架设高音喇叭进行宗教活动。13、利用参加婚礼、葬礼、家庭聚会,以及“麦西来甫”等时机,进行“太比力克”等讲经布道活动。14、以“阿拉力”和“哈拉木”为名宣扬、传播宗教极端思想,干扰正常的宗教活动。15、内地非法宗教组织以派遣人员、培训骨干和提供资金等方式,拉拢我区信教人员,培养地下势力,建立非法宗教组织。16、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活佛转世”,以及跨地区进行活佛转世灵童的寻访、认定。17、蓄意挑拨不同宗教、不同教派之间或同一教派内的纷争、制造混乱。18、未经批准,擅自编辑、翻译、出版、印刷、复制、制作、发行、销售和传播宗教类非法出版物和音像制品。19、未经批准,利用数字出版和互联网、、移动存储介质等媒体宣扬、传播宗教。20、非法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收听、收看、传播境外宗教广播电视节目。21、擅自组织、参加非由伊斯兰教全国性宗教团体负责组织的赴国外朝觐活动。22、未经批准,擅自接受国〔境〕外组织或个人宗教性捐赠。接受境内非法宗教组织宗教性捐赠。23、未经批准,擅自参加国〔境〕外宗教组织的各种培训和会议,擅自与国〔境〕外宗教组织联系进行宗教活动和交往等。参加境内非法宗教组织的各种培训和会议等。24、境外组织和个人以经商、旅游、讲学、留学、文化交流以及给受灾地区捐款、捐资助学、扶贫帮困、防病治病等为名,进行宗教传教活动。25、未经登记和批准,私设活动点。未经批准,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宗教活动场所或者修建其他建筑变相用以宗教活动。以出资修建为由把持操纵寺院。26、未经批准,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

  发布者:政策法规处

  时间:2011-09-16

  〔2009年12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稳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组织、社区和其他组织及公民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接受民族团结教育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民族团结教育是对公民进行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内容的学习民族理论、掌握民族政策、普及民族团结常识、树立民族团结意识、履行维护民族团结义务、增强维护民族团结责任的教育。第四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应当坚持因人施教、正面教育、注重实效、与时俱进的原则,使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成为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第五条新疆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多民族聚居的地方。影响新疆社会稳定的主要危险是民族分裂主义。反对民族分裂,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是公民的神圣职责和荣耀义务。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各族人民应当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合作,和睦相处,始终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第六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接受民族团结教育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领导,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全过程,将其作为考核、验收创建精神文明单位的重要内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突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实践性、时代性,适应各族群众利益关系发展变化,丰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内涵,创新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活动,增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感召力、亲和力、影响力。第八条县级以上民族团结教育领导机构对在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中作出显著成绩和突出奉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散布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论,不得收集、提供、制作、发布或者传播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信息,不得实施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分裂的行为。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十条县级以上民族团结教育领导机构主要职责是:〔一〕宣传、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二〕制定和组织实施民族团结教育规划;〔三〕组织、指导、催促和检查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四〕协调解决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五〕总结和推广民族团结教育经验,表彰民族团结教育先进单位和个人;〔六〕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其他事项。第十一条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负责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特点,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社区应当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加强本辖区内村〔居〕民和流动人口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城乡基层组织和社区的有效平台,把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做到千家万户。第十二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民族团结教育内容纳入教育规划,组织编写

篇二:宗教极端思想75种表现的对照材料

  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15种主要表现形式

  1、鼓吹除了真主以外,不服从任何人,公开抵制政府管理,歪曲、诋毁党和国家政策,损坏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国家法定证件。

  2、妄断“阿拉里”和“阿拉木”,将清真与非清真延伸到社会生活各个方面。例如:宣扬政府资助盖的房子是“阿拉木”、办的学校是“阿拉木”、给的家电是“阿拉木”、发的钱是“阿拉木”,内地企业生产的生活用品是“阿拉木”等。

  3、歪曲和否定党和政府办的宣传媒体,宣扬和实施“不能看电视、听广播、读报纸”等。

  4、以维护宗教为由,追逐、辱骂、恐吓、殴打穿着时尚的群众。

  5、以“异教徒”、“宗教叛徒”、“民族败类”等,辱骂、排斥、独立不信教群众、党员干部、爱国宗教人士。

  6、干涉婚礼中音乐、舞蹈等传统喜庆习俗,干扰他人穿婚纱、装饰婚车;干预办理丧事的传统习俗(哭、戴孝、过乃孜尔等)。

  7、念“尼卡”重婚,或以三个“塔拉克”方式离婚。8、自称信奉伊斯兰教,但又阻扰他人进清真寺,鼓动他人不进清真寺;在宗教活动中宣扬极端思想的:组织、煽动他人无正当理由跨清真寺参加宗教活动。

  9、违反少数民族风序良俗,强迫或变相强迫他人做礼拜、封斋、留大胡须、蒙面、穿着吉里巴甫服(蒙面罩袍)等。唆使、纵容未成年人学经、封斋。

  10、不与饮酒吸烟的亲朋好友、父母往来,无正当理由突然不参与正常社会交往,或采取辱骂、恐吓、殴打、伤害等手段强迫他人禁烟禁酒,损毁烟酒商店。

  11、带有政治目的,暗中或公开资助被我打击处理的危安犯罪人员亲属。

  12、干预麦西来甫、踢足球、打篮球、歌舞表演等文化体育活动;利用群众聚集时机,进行非法“台比力克”活动、宣扬宗教极端思想的。

  13、恐吓、干涉他人合法经营,破坏娱乐场所和娱乐设施等。

  14、利用语音声讯台、网络社交工具等新媒体进行非法教经、非法“台比力克”活动,制作、传播、下载非法宗教宣传品或暴恐音视频的。

  15、其他宗教极端思想外在表现突出的。

篇三:宗教极端思想75种表现的对照材料

  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对照检查材料

  崇尚科学,反对邪教-争做合格共产党员

  我们共产党人的根本政治信仰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世界观是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的。一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如果在思想上动摇了这些根本的东西,也就动摇了共产党人的根本政治立场,就必然会偏离正确的政治方向。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必须解决的第一个问题,是有针对性的。在这方面,一些同志身上确实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例如,有的革命意志衰退,思想空虚,沉湎于花天酒地,或到封建迷信和其他消极行为中去寻找精神寄托;种种情况表明,我们必须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教育和信念教育,推动全党同志真正把理想信念牢固地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基础上。必须坚持崇尚科学反对邪教,自觉地依靠科学,弘扬科学精神,为推动科学文化知识的普及和提高作表率。

  (一)共产党员要自觉进一步加强自身的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无神论教育

  1.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科学的世界观、方法论。每个共产党员要划清唯物论与唯心论、无神论与有神论、科学与迷信、文明与愚昧的界限,增强识别和抵制唯心主义、封建迷信及各种伪科学的能力。思想领域的阵地马克思主义不去占领,非马克思主义的东西就必然去占领。是一场争夺群众、争夺思想阵地的严肃的政治斗争。要全面、准确地宣传党的宗教政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

  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对照检查材料

  义社会相适应。要坚持不懈地普及科学知识,帮助人们掌握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努力形成在全社会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风尚。

  2.我们要加强对广大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根据当前的情况,要特别注意重申和强调:第一,共产党人是无神论者,任何时候都要坚持无神论,宣传无神论。对一些党员中存在的非无神论思想,要进行耐心细致的教育和深入的思想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好世界观的问题。第二,对群众进行无神论宣传教育,要同对党员的要求区别开来,并同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要善于用唯物主义观点说明宗教信仰的根源,下功夫提高人们的科学文化素质,防止简单从事而伤害信教群众的宗教感情,防止用行政命令的方法强迫人们不信教。第三,要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对我们共产党员来讲,既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同时也要认真贯彻国家宪法规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就是说,每个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我们党宣布和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这当然不是说共产党员可以自由信奉宗教。一个共产党员,不同于一般公民,而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成员,毫无疑问地应当是无神论者,而不应当是有神论者。我们党曾经多次作出明确规定: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加宗教活动,长期坚持不改的要劝其退党。这个规定是完全正确的,就全党来说,今后仍然应当坚决贯彻执行。

  (二)党员要自觉增强防范和抵制邪教的意识,切实履

  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对照检查材料

  行反邪教工作的责任1.每个共产党员要增强防范和抵制邪教的意识。广大党

  员要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刻理解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斗争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意义,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做自觉防范和抵制邪教的表率,始终站在反邪教斗争的前列。

  要牢固树立政权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畏难厌战等情绪,切实做好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

  要加强组织纪律观念。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规定,做到不信、不练、不参与邪教和各种有害气功;同时,要劝阻家人、同事和周围的人不参与其中。当前,少数党员政治鉴别力不强、理想信念动摇、封建迷信思想严重,必须加强学习,自觉改正;极个别党员参与了邪教活动,这与党的纪律格格不入,必须悬崖勒马,主动脱离,争取组织的从宽处理。

  要加强自身的素质修养,永远保持共产党员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保持健康的身心状态,培养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自身心理调节能力,正确对待人生挫折和疾病,养成乐观、豁达的个性,增强追求崇高理想和美好生活的勇气和信心。

  2.每个共产党员要时刻保持清醒的认识,提高警惕,自觉地对邪教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进行坚决斗争。共产党员对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决不能漠然视之、袖手旁观,发现

  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对照检查材料

  后要及时向党组织当地公安机关检举报告,提供线索,必要时坚决制止,消除影响,决不能让其阴谋得逞。当遇到发放或派送非法宣传品时,要及时报警,并与群众一起将违法者扭送公安机关;当遇到利用电话、手机短信、互联网等传播有害信息时,要表明自己的态度,并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当有人在公共场所宣扬歪理邪说时,要及时予以制止,消除影响;当遇到张贴、喷涂或书写邪教宣传品时,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并保护好现场;当遇到造谣或受到恐吓时,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义正辞严地予以批驳,揭穿其鬼把戏。

  3.每个共产党员要自觉承担起教育群众的责任。广大党员要崇尚科学、破除迷信、拒绝邪教,做先进文化的倡导者、传播者。要积极向周围的群众宣传科学知识和科学思想,带领群众揭批邪教的歪理邪说,动员群众抵制邪教,在反邪教斗争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一时受邪教欺骗迷惑的一般群众,要用真情唤醒他们的理性,用爱心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鼓励他们参加各种文明健康的活动,使他们真正体会到党和政府挽救他们的诚意,早日摆脱邪教的控制,过上正常人的生活。用科学战胜迷信、愚昧和贫穷,把人们的生产、生活导入文明、健康、科学的轨道,是每个共产党员的应尽责任。

  (三)我们党组织要承担起反邪教的政治责任,教育党员、群众要旗帜鲜明地反对邪教。

  要本着以人为本、与人为善的态度,落实工作责任,切

  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对照检查材料

  实做好对“法轮功”人员的教育转化和巩固工作;对那些特别困难的已转化“法轮功”人员,要发动党员开展“一帮一”、“几带一”结对子活动,使他们尽快脱贫致富,过上富裕安康的生活。只有这样,人民群众才会对党和政府充满信任,对生活充满信心,减少受邪教蛊惑误入歧途的可能。

篇四:宗教极端思想75种表现的对照材料

  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根据...委和指挥部党委的安排,我已于去年参加了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各个环节步骤,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今年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始后,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的总体部署和行署党组的要求,我结合援疆工作实际,对照“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和“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认真学习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十条规定,把焦裕禄精神作为一面镜子,结合习总书记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提出的“三严三实”新要求,从党性修养、道德情操、为政之要、为人准则等方面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通过梳理分析,深刻剖析了在政治坚强和“四风”方面的具体不足。现对照检查如下:

  一、政治上不够坚强的具体表现一是政治坚定性不够强。政治理论学习和党性锻炼不够,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民族宗教政策的理解和落实不力。平时只注重党员领导干部这一身份,而自身作为一名普通党员的意识淡化,不能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甚至没有主动提出过要参加所在支部党的组织生活。如,对一些与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决策部署不一致的反面言论和小道消息,未能做到坚决抵制

  —1—

  批驳,有时反而人云亦云。“...主人翁”意识不强,认为自己是挂职干部,在宗教管理事务方面存在顾虑和畏难情绪,怕得罪人而影响团结,存在“三不管”问题。

  二是政治鉴别力不够强。对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认识不足,对当前反分裂斗争“三期叠加”的严峻维稳形势认识不到位,对“三股势力”打着“民族旗号”、披着“宗教外衣”搞分裂破坏、暴力恐怖活动的鉴别能力差,不能正确区分民俗活动和宗教活动。

  三是政治敏锐性不够强。长期在内地工作,到...工作后对当地民族宗教政策相关知识的学习不深,对任由宗教无序发展、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严重后果估计不足。带头执行政治纪律,抓宗教事务管理一面旗帜作用发挥不充分。在对分管部门干部管理中,只是以干好工作为标准,对思想、政治方面过问得不多。

  四是政治执行力不够强。在援疆工作中缺乏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魄力,对中央、自治区和地委、行署的决策部署理解不全面、执行力不强,与上级的要求、群众的期盼有一定差距,没有很好的处理“交钥匙”和“交朋友”的关系。在抓社会稳定和宗教管理上办法不多、措施不力,认为敏感性强而缩手缩脚,存在一手硬、一手软问题。

  政治坚强方面需要说明的几个具体问题:一是本人未参加过封斋、烧香拜佛、讲经布道等宗教活动和

  —2—

  算命、看风水等封建迷信活动。二是本人未利用职权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朝觐创造条件、

  提供便利。三是本人未默许身边人员参与地下教(学)经、修道班、神

  学班等活动。四是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没有编造、散播谣言、虚假信息或

  者散播其他对社会有害信息的行为。五是能旗帜鲜明地反对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和非法宗教活动。

  但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打击非法宗教活动“三不管”方面做的不到位,认为是当地领导负全责,自己是援疆干部,也不分管此项工作,平时只是提意见建议多,但在管理方面抓得不紧、管得不够。

  六是本人能正确理解和正确释放民族感情。但也存在学习“双语”意识不强,民族团结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

  二、“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形式主义方面一是决策联系实际不够。行署分工中,我主要负责城建、科技、招商、人防等工作,工作初期,总拿在北京工作的惯性思维研究解决...的问题,决策不够实事求是,没有深入调研。比如在安居富民工作中,认为每户3万元解决80平方米安居项目不可能,为此还批评了住建局的同志。

  —3—

  二是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不高。到援疆一线后,我利用业余时间参加了城乡规划的专业学习,也看了很多书,但在政治理论学习方面自觉性不高,对宗教政策知识学习的不够,存在“以干代学”的现象。当工作与学习发生矛盾时,往往认为学习是“软指标”,可以往后拖一拖,致使学习效率不高,学习的系统性不强,学习效果不佳。

  三是学用结合关系处理的不好。在理论体系把握上,运用理论学习成果去指导实际工作的力度还不够,忽视了理论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存在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脱节现象。对与自己分管工作相关文件、政策学得比较透,对其他方面的理论知识只求大体了解,存在“实用主义”。

  四是文风会风不实。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会议质量不高等问题。有时在开展工作中图简单化,就开开会、发发文,落实过程中指导不及时、不到位,监督检查不力。指导工作主观意志成份多,在为民办实事上要求的多,想的少、做的少。

  (二)官僚主义方面一是群众意识不足,为民服务的宗旨不强。未能很好的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认为自己是援疆干部,重点做好援疆项目就行了,对基层群众想什么、盼什么、急什么、要什么知之甚少,没有做到和群众打成一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

  —4—

  旨意识不够强。二是实干作风不硬,有些工作浮在面上。自治区要求“三年

  内全面完成村庄以上规划编制工作,五年实现规划全覆盖”。我接手这块工作后,感觉工作任务量过大,存在畏难情绪,就着重抓了县市、重点乡镇规划编制,村一级的规划没有过多重视。平时重规划轻管理,对后续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不到位,致使有些规划流于形式。于田“7.3”级地震发生后,灾后重建规划是重中之重,由自治区住建厅牵头编制,认为上级没有给我具体安排这项工作,就没直接参与重建规划,只作了一些表面指导。

  三是调查研究不够。在工作上对基层情况的了解主要靠听汇报和抽查,不够全面系统,联系群众不够广泛,与基层干部职工谈心交流的少,听取基层群众意见不及时,对基层干部思想状况和生活情况了解不够全面。如,在分管单位管理中,重视大部门、忽视小部门,到重要部门去的多,认为不重要的部门就去的少。来...工作近三年了,自己分管的地区建筑设计院没有去过,在...哪个位置都不知道。

  四是帮助解决基层困难少。深入基层一线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少,对当地的社情、民意掌握不够深、不够细、不够准。认为自己把援疆项目协调实施好,把分管工作做好就行了,解决群众困难是当地领导的事。如在帮助村集体经济发展上,协调北京援疆...指挥部为联系点安排了织袜机项目,但到目前为止还没实

  —5—

  施,进展缓慢,自己也没督促。五是工作中有急功近利,短期行为。招商引资也是我分管的

  工作之一,对这项工作我认识上有些不足,感觉...地区区位优势不足,地理位置偏远,下多大功夫也招不来好企业、大企业,自治区和地委、行署给了任务,下点力气完成数量就不容易,门槛别太高,因此有些引进的企业水平和质量不高。

  (三)享乐主义方面一是勤俭节约意识弱化。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思想淡化了,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被抛之脑后,对一些浪费现象见怪不怪。平时深入基层督导调研少,图安逸、怕吃苦,下乡怕脏、怕累,没做到与老百姓同吃、同住、同劳动。二是进取精神不强。求稳不求进,缺乏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吃苦耐劳、攻坚克难、开拓进取、狠抓落实的精神有所退化。来...援疆工作已经两年多,认为快要结束援疆使命了,刚来...时创造业绩的冲劲、奋斗意识弱化了,从而放松了工作要求,存在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三是自身要求不严。工作生活中拿...与北京相比,认为...地处偏远、经济发展落后,条件艰苦,所以对超出规定的一些待遇心安理得,尽管特权不多但也习以为常,以维稳和自身安全为借口,把配备的公务用车当成了专车使用,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十条规定和地区《实施细则》。

  —6—

  (四)奢靡之风方面一是未严格落实接待规定。有时陪同上级单位到基层检查调研,没有及时制止接待规格略高、陪同人员过多的问题,认为基层也是为了工作,别打击积极性。特别是我分管的一些部门,上级经常有检查调研,陪同客人到县里时自己经常要求县里同志要安排的好些,规格高些,助长了奢靡之风。二是有接受他人财物现象。对一些同事和部门送来的土特产没有坚决拒绝,认为这也是结识当地朋友、开展工作的方式。三是下基层时总想借机看看风景,有点优哉游哉的思想。认为自己为基层建设和民生改善等方面做了不少实事、好事,到下面别总谈工作,应该借机会看看,招待好一点也是应该的,没能做到及时制止。需要说明的几个具体问题:1、关于住房情况。我个人住房共两处。一处位于...通州区怡乐西街巴克寓所小区,普通商品房,面积260平方米,复式住宅,因岳父脑中风,家中只有我妻子一女,为便于照顾,于2007年两家共同购置。另一处位于...海淀区普惠北里小区,是我妻子单位集资建房,面积78平方米。2、关于办公用房情况。办公室、会客室共同使用,面积25平方米。3、关于公务用车情况。公务用车型号为丰田CA6510,排量

  —7—

  4.5L,购置时间2005年11月15日,购置金额57万元。4、关于亲属和子女从业情况。妻子张亚男,在...南水北调

  办公室任会计。女儿在美国西雅图社区大学读书。5、关于配备秘书的情况。服从行署办公室安排,在工作需

  要的前提下由办公室协调工作人员。6、关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操办婚丧

  喜庆事宜,未出现违规问题。7、关于“三公经费”、“人情消费”、“职务消费”情况。一

  是“三公经费”:在公务接待方面要求不严,有超标准接待的问题;车辆使用方面服从办公室安排,不搞特殊要求;到...工作以来未出国(境)。二是自己在人情消费方面要求不是很严,因为是援疆干部,在遇到宴请或接受一些土特产时没有拒绝。三是在出差、会务、办公等费用支出方面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8、出入私人会所和收受会员卡情况。本人没有出入私人会所和收受会员卡现象,今后也将坚决杜绝。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一是理论武装不够。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新时期、新阶段学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对...面临的宗教氛围浓厚、极端思想渗透、民族隔阂加深、暴力恐怖频发等严峻维稳形势心理没底,对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开展新一轮对口援疆的重大意义理解不深,在援疆工作中有应付差事的思想。究其原因,是自己忽视了

  —8—

  政治理论的学习教育,没有深刻认识到做好新疆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特殊重要的战略地位,缺乏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没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新疆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是宗旨意识弱化。近些年,职务晋升了、待遇提高了、工作生活条件好转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却淡化了。对“四风”问题的严重性认识不足,从而产生“四风”问题种种表现。特别是到...工作后,下基层调研不深入,以语言不通、生活习惯差异为借口,同老百姓坐不到一条板凳上,吃不了同一口大锅饭,结果离群众越来越远,与群众感情淡化,也不知道群众想什么、要什么。没有把...当作第二故乡,头脑中还有“临时工”、“外来人”思想。

  三是党性锻炼不够。自己入党二十多年了,党龄逐年在增加,但自身对党性修养却越来越不重视,总是以工作忙为由放松了这门必修课,造成党性退化,降低了政治标准,放松了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对社会上存在的不正之风和不良习气,对党和政府妄加评论的错误言行,没有本着在党忧党、对党忠诚的负责态度去抵制批评。忽视了党性锻炼,放松了主观世界改造,对党性修养、锻炼、提升缺乏主动性、自觉性,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三个自信的认识不深刻,导致自己在政治坚定性、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方面还有很大差距。

  四是奋斗精神和进取意识退化。对照新一轮对口援疆和第二

  —9—

  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新要求,自己思想还不够解放、创新意识还不够强,用创造性的思维方式开展工作不够,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援疆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深层次的分析研究不透,在推进产业援疆、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突出抓好就业、教育、人才等方面措施办法不多。缺乏艰苦奋斗、锐意进取的精神,变化变革、敢于担当的精神不强。

  四、今后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做到学以致用。要把学习作为自己终生的必修课使之经常化,进一步提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的理解力、执行力的认识,以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解决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以改进自己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成效为落脚点,在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真功夫,不断提高理论学习的效果,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协调好援疆与受援地之间的关系,合理安排好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援疆项目与地委、行署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强化宗旨意识,化解基层难题。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民生优先、群众第一、基层重要”的执政理念,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倾听群众的意见建议,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把分管事关群众利益的民生工程抓好。牢记援疆使命,不负组织重托,扎根边疆,以最大的工作

  —10—

  热情为群众服务,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工作沟通联系。时刻摆正自己的位置,清醒认识援疆是一种责任、一种使命,更是一种义务,是中央加快新疆发展、维护新疆稳定的重要举措。作为组织培养起来的党员干部,要责无旁贷地完成好组织赋予的援疆使命。

  三是坚持求真务实,改进工作作风。坚持讲真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大力弘扬艰苦奋斗、求真务实之风,努力做到筹划工作重实际、调查研究摸实情、解决问题出实招、检验工作看实效,不断强化自身的宗旨观念和公仆意识,加强分管部门管理,带头转变工作作风,彻底解决个别部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充分发挥援疆工作优势和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坚持用战略的眼光、开阔的视野和创新的思维来审视各项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努力推进各项事业发展。

  四是坚定理想信念,维护社会稳定。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民族团结大于天的思想,把各项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放到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上来,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信念和清醒的政治头脑,做到认识不含混,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在分管部门管理中,在抓好业务工作开展的同时,把民族团结教育、宗教事务管理和维稳措施落实作为重点督导检查内容,切实克服抓经济发展和民

  —11—

  生建设理直气壮,抓社会稳定和宗教管理畏难顾虑的思想。五是坚持严于律己,筑牢拒腐防线。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

  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思想,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持勤政廉政,不断提高自身拒腐防变能力。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规定,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12—

篇五:宗教极端思想75种表现的对照材料

  以德立校全面育人

  ——焉耆县第一小学去极端化工作汇报材料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焉耆县第一小学全体师生对各位领导莅临我校检查指导去极端化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向多年来关心、支持、指导我校各项工作的各位领导、专家表示衷心的感谢!现就我校去极端化工作向各位领导、专家做以汇报,请多提宝贵意见.

  一、基本情况焉耆县第一小学始建于1934年,是焉耆县具有80年办学历史的一所学校。校园面积30618平方米,建筑面积15340平方米.学校现有48个教学班,学生2197人,其中有双语班9个,双语学生329人;教职工162名,其中双语教师有22名。专任教师146人,高级教师14人,一级教师79人,二级教师46名,小教三级1名。一直以来,学校以“教师发展,学生成才,社会满意"的办学理念,秉承“一笔一画写好字,一生一世做真人”的校训,以“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做事,学会合作”为育人目标,努力践行“诚信求实自主和谐"的校风、“铭责修身博爱善导"的教风、“乐学会学勤学博学”的学风,倡导全体师生努力做到“择善人而交、择善书而读、择善言而听、择善行而从”;立足于写字课题、读书活动、社团活动、家长学校模式等特色的实践和探索.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关怀下,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改善,校园环境和硬件设施得到了根本的改变,积极发展“校园文

  化年”“校园文化提升年”活动,提升校园文化品位;德育工作、常规管理、艺术教育、教育科研等方面均形成了鲜明的特色。学校先后被授予“全国优秀红旗大队”、“自治区精神文明单位"、“自治区德育示范校”、“自治区依法治校示范校”、“自治区绿色学校”、“自治区课改实验先进校”、“自治区写字课题实验优秀学校”、“自治区模范教工之家标兵"、“自治区模范职工之家”、“自治区校务公开先进集体”、“自治州民族团结先进单位”、“自治州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自治县‘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成为州、县同类学校中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学校,充分发挥了其示范作用,赢得了家长、学生和社会的好评。2016年初学校近6000平米的综合教学楼将竣工使用,各大功能室和心理咨询室将会以崭新的面貌发挥它特殊的育人作用,将成为孩子们学习成长的摇篮、教师展示才华的舞台。

  二、去极端化工作具体做法

  一根据县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去极端化的各项文件精神,结合我校

  实际,特制定此次活动方案,活动领导小组,抓好思想动员,明确责任分工,安排部署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动教师,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确保此次活动取得实效.“去宗教极端化”教育活动我校是分两个层

  面开展的,一个是教师层面,一个是学生层面,在这项活动中我们又

  通过“小手牵大手”走访活动把它延伸到家庭,让家长也融入到去宗

  教极端化教育活动中,认识到什么是非法宗教活动,他有什么危害,

  以及为什么要去除宗教极端思想等,并且取得了一定成效。教师这个层面我们是这样开展的:首先是校领导先行一步学习,进一步统一

  思想认识,精心组织研究制定是和我校实际情况操作性强的“去宗教极端化”的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动员会,启动这一活动,发动教师自觉参与“去宗教极端化”活动中来,发挥教职工示范引领的作用。

  二、加强学习,提高“去宗教极端化”的思想认识。我校严格落实县委县教育局党委下发的“去宗教极端化”相关文件要求,按照预防期,治疗期、康复期这三个阶段扎实开展工作,通过采取集中学习、自学等活动形式,认真学习了“去宗教极端化"26种表现,“两个不得、五个严禁”等相关内容,进一步增强了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认识,要求每名教职工对照自己的言行,查摆出自身在安全稳定、政治思想、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履行职责等方面存在的隐性问题,并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了相应的“去宗教极端化”整改方案,有效规范了教师的行为,给学生起到了示范性的作用.

  三、在案例中学习,在学习中警醒,通过学习再教育进一步规范教职工的言行举止。一是我校重点对利用教师身份从事分裂国家犯罪事实的通报,让教职工们看清他的真面目、认清他的本质,认识到他的行为是违法的,进一步明确教职工的自身职责,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我们是在为谁培养人,怎么培养人,应该培养什么样的人。二是深刻揭批“5·22”“7·09”、“7·28"等暴力恐怖案件的真相,认清暴力恐怖分子的丑恶本质,让教职工知道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化思想给家庭和社会带来的危害,深入开展亮观点表态度发声亮剑活动,积极传递正能量。组织教师到法院召开的公判警示教育活动,警醒教职员工严格要求自己,认真遵守

  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从自身做起管好自己,教育好身边的人、子女和亲戚朋友远离宗教极端思想,从不穿吉里巴甫服,不留大胡须、不戴面纱、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等方面来抵御和防范宗教极端思想的侵蚀。

  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去宗教极端化活动,进一步坚定教职工的政治立场。一是学校充分利用宣讲团组织开展宣讲活动,不断加强新形势下学校思想政治建设及“反分裂、反渗透”教育,为正确区分正常宗教活动与非法宗教活动的区别,进而为明确政治立场、坚守维护民族团结阵地夯实了基础。二是高度重视重点人员子女、被打击人员子女、家庭宗教氛围浓厚子女、学困生、孤儿这“六类学生”的教育监管工作,并把帮教工作落到实处。以传、帮、带、辅的帮教管理工作形式,教育引导学生健康成长,为我县社会稳定做出一份贡献。学校通过开展大走访和平时家访活动深入到每个孩子的家中,了解学生家庭的基本情况的同时积极与社区联系,并主动到社区对证,通过班主任核实、心理健康辅导等措施,对这六类学生进行了全面及时的摸排登记造册,了解掌握他们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登记,特别针对严打以来部分被打击人员子女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了解掌握。

  五,我校是城镇学校,但是双语家长情况比较复杂,宗教氛围比较浓厚,学校利用家长开放日、家长会、努肉孜节,“清明节"等主题活动,让家长走进学校,参与学校活动,跟孩子一起接受去宗教极端化思想的专题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家长对非法宗教活动及去宗教极端化思想的认识。原来学生也发生过带头巾现象,现在师生仪容仪表规范,

  无一人着奇装异服,无一例戴头巾的现象。还通过大走访活动和平时的家访活动,积极发挥每个教职工的宣传员和信息员作用,对每一个学生及家庭成员情况做到“四清四掌握”.

  六、多措并举让“去宗教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入脑入心,践行于行动。通过电子屏、校园广播、“班班通”、黑板报、宣传栏、书法、绘画、手工作品、手抄报等能看得见、摸得着的,感受得到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浓厚的“去宗教极端化"宣传氛围。对教职工的手机、电脑、多媒体卡进行突击检查,我校没有发现一例持有非法音像视频的教职工.

  七是结合全县开展的千名教师、万名学生“抵御宗教极端思想向校园渗透”签名仪式和发声亮剑活动,进一步表明政治立场,增强师生抵御宗教极端思想向校园渗透的防御能力.

  八、以“是个三分钟”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为载体,增强学生“去宗教极端化”思想的认识。为丰富“维护民族团结,抵御宗教向校园渗透”主题教育活动的内容,促进集中教育活动取得实效,我校积极开展“五起来”活动;通过组织开展法制教育宣传讲座、举办红歌比赛、读书活动,观看《闪闪的红星》、《毛泽东》、等红色电影、》等爱国主义影片,并撰写观后感,让师生充分感受各族人民团结奋斗争取新中国成立的艰难历程,进一步认识民族团结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组织了一次“去宗教极端化"主题演讲、开展一次“去宗教极端化”征文大赛、知识竞赛、展一次民族团结手拉手”融情教育活动、举办一次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的家长、学生、教师"双语节“文艺活动。组

  织学生“少儿艺术节”,书法、绘画、口语、文艺汇演等比赛活动强化教育成果,并依托“道德讲堂”平台组织师生开展“去宗教极端化”主题系列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未成年人“向国旗敬礼”周一献礼活动,以升国旗仪式为契机,组织师生举行升旗仪式。通过国旗下讲话、国旗下誓词等教育形式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广大师生的思想认识,引导各族青少年学生尊重知识、崇尚科学,自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的侵蚀;充分发挥校园小广播、班班通宣传教育作用,以校园广播、主题班、队会等形式加强对师生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等思想理论教育。拓宽对爱国主义教育的渠道,进一步强化对祖国文化的认同.

  九,我校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积极邀请法制副校长每月到学校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专题讲座,通过讲述一些发生在我们境内和身边的鲜活案例增强师生的普法意识。通过普及法制知识、建树法制观念,淡化了宗教氛围的影响,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并取得了良好的教化作用.总之,我校在维护民族团结“去宗教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中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意识领域的的反分裂防渗透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撮而就,也与上级的要求、领导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将进一步完善落实各项稳定工作制度,借鉴好的经验做法,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力争把我校“去宗教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做得更扎实,使我校“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篇六:宗教极端思想75种表现的对照材料

  宗教极端主义的表现形式

  宗教极端主义是政治学概念,是一种打着宗教旗号出现的一种极端主义思潮,其目的是要恢复神权统治,建立政教合一国家。冷战结束以来,宗教极端主义思潮空前活跃。

  进入21世纪后又与恐怖主义和民族分裂主义结合,给国际秩序和地区稳定带来巨大安全威胁。

  宗教极端主义具有极端性、欺骗性、政治性和暴力性等基本特征,其本质是反社会、反科学、反人类,是当代国际政治生活中一股邪恶的反动势力。为了达到其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对宗教进行任意歪曲篡改,煽动宗教狂热,煽动教派之间、不同信仰之间、不同民族之间的仇恨,制造暴力冲突。具体表现有: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从事暴力恐怖和分裂破坏活动,特别是利用宗教极端思想,煽动一些涉世不深的青少年盲目追随,甚至走上从事暴恐活动的不归路,成为其实现政治图谋的牺牲品。为了达到煽动宗教狂热、控制信教群众的目的,宗教极端势力大肆歪曲篡改宗教教义,编造各种打着宗教旗号的异端邪说,鼓吹“圣战殉教进天堂”,“杀一个异教徒胜做十年功,可以直接进天堂”“在天堂里想要什么就有什么”,以此来迷惑、引诱信教群众,以自杀袭击等极其残暴的方式发动所谓的“圣战”;鼓吹神权政治论,煽动群众“除了真主以外不

  能服从任何人”,教唆信教群众抵制政府管理;鼓吹异教徒论,把一切不遵循极端做法的人都视为异教徒、宗教叛徒、民族败类,煽动辱骂、排斥、孤立不信教群众、党员干部和爱国宗教人士;鼓吹宗教至上论,反对一切现代文明成果,排斥传承已久的民族风俗习惯、民族传统文化,宣扬“不能看电视、听广播、读报刊”,不许人们唱歌跳舞,“婚礼不许笑、葬礼不许哭”,强迫年轻人留大胡须,妇女穿着蒙面罩袍;把“清真”泛化,不仅在食品上,而且在药品、化妆品、服装上都打上清真标签,宣扬政府资助盖的房子不清真、内地企业生产的生活用品不清真。通过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民族分裂,挑起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信教群众与政府的对立,形成对抗政府的现实力量,并企图通过暴力恐怖活动制造社会动乱,破坏发展和稳定。

篇七:宗教极端思想75种表现的对照材料

  宗教极端思想渗透15种主要表现形式及苗头

  (1)鼓吹除了真主以外,不信服任何人,公开抵制政府管理,歪曲、诋毁党和国家政策,损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国家法定证件。(2)妄断“阿拉里”和“哈热木”、将清真与非清真延伸到社会生活各个方面。例如:宣扬政府资助盖得法子是“哈热木”、办的学校是“哈热木”、给的家具是“哈热木”,内地企业生产的生活用品是“哈热木”等。(3)歪曲和否定党和政府办的宣传媒体,宣扬和实施“不能看电视、听广播、读报刊”等。(4)以维护宗教为由,追逐、辱骂、恐吓、殴打穿着时尚的群众。(5)以“异教徒”、“宗教叛徒”、“民族败类”等,辱骂、排斥、孤立不信教群众、党员干部、爱国宗教人士。(6)干涉婚礼中音乐、舞蹈等传统喜庆习俗,干扰他人穿婚纱、装饰婚车;干预办理丧事的传统习俗(哭、戴孝、过乃孜尔等)。(7)念“尼卡”重婚,或以三个“塔拉克”方式离婚。(8)自称信奉伊斯兰教,但又阻挠他人进清真寺,鼓动他人不进清真寺;在宗教活动中宣扬极端思想的;组织、煽动他人无正当理由跨清真寺参加宗教活动。

  (9)违反少数民族风序良俗,强迫或变相强迫他人做礼拜、封斋、留大胡子、蒙面、穿着吉利巴普服(蒙面罩袍)等。唆使、纵容未成年人学经、封斋。(10)不与饮酒吸烟的亲朋好友、父母往来,无正当理由突然不参与正常社会交往,或采取辱骂、恐吓、殴打、伤害等手段强迫他人禁烟禁酒,损毁烟酒商店。(11)带有政治目的,暗中或公开自助被我打击处理的危安犯罪人员亲属。(12)干预麦西来普、踢足球、打篮球、歌舞比赛等文化体育轰动;利用群众聚集时机,进行非法“台币力克”活动、宣扬宗教极端思想的。(13)恐吓、干涉他人合法经营,破坏娱乐场所和娱乐设施等。(14)利用语音声讯台、网络社交工具等新媒体进行非法教经、非法“台比力克”活动,制作、传播、下载非法宗教宣传品或暴恐音视频的。(15)其他宗教极端思想外在表现突出的。

篇八:宗教极端思想75种表现的对照材料

  以德立校全面育人

  ——焉耆县第一小学去极端化工作汇报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大家好!首先我代表焉耆县第一小学全体师生对各位领

  导莅临我校检查指导去极端化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向多年来关心、支持、指导我校各项工作的各位领导、专家表示衷心的感谢!现就我校去极端化工作向各位领导、专家做以汇报,请多提宝贵意见。

  一、基本情况焉耆县第一小学始建于1934年,是焉耆县具有80年办学历史的一所学校。校园面积30618平方米,建筑面积15340平方米.学校现有48个教学班,学生2197人,其中有双语班9个,双语学生329人;教职工162名,其中双语教师有22名。专任教师146人,高级教师14人,一级教师79人,二级教师46名,小教三级1名.一直以来,学校以“教师发展,学生成才,社会满意”的办学理念,秉承“一笔一画写好字,一生一世做真人”的校训,以“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做事,学会合作”为育人目标,努力践行“诚信求实自主和谐”的校风、“铭责修身博爱善导”的教风、“乐学会学勤学博学”的学风,倡导全体师生努力做到“择善人而交、择善书而读、择善言而听、择善行而从”;立足于写字课题、读书活动、社团活动、家长学校模式等特色的实践和探索.

  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关怀下,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改善,校园环境和硬件设施得到了根本的改变,积极发展“校园文化年”“校园文化提升年”活动,提升校园文化品位;德育工作、常规管理、艺术教育、教育科研等方面均形成了鲜明的特色。学校先后被授予“全国优秀红旗大队”、“自治区精神文明单位”、“自治区德育示范校”、“自治区依法治校示范校”、“自治区绿色学校”、“自治区课改实验先进校”、“自治区写字课题实验优秀学校”、“自治区模范教工之家标兵”、“自治区模范职工之家"、“自治区校务公开先进集体”、“自治州民族团结先进单位"、“自治州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自治县‘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成为州、县同类学校中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学校,充分发挥了其示范作用,赢得了家长、学生和社会的好评.2016年初学校近6000平米的综合教学楼将竣工使用,各大功能室和心理咨询室将会以崭新的面貌发挥它特殊的育人作用,将成为孩子们学习成长的摇篮、教师展示才华的舞台。

  二、去极端化工作具体做法

  一根据县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去极端化的各项文件精神,结合我校

  实际,特制定此次活动方案,活动领导小组,抓好思想动员,明确责任分工,安排部署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动教师,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确保此次活动取得实效.“去宗教极端化”教育活动我校是分两个层

  面开展的,一个是教师层面,一个是学生层面,在这项活动中我们又

  通过“小手牵大手”走访活动把它延伸到家庭,让家长也融入到去宗

  教极端化教育活动中,认识到什么是非法宗教活动,他有什么危害,

  以及为什么要去除宗教极端思想等,并且取得了一定成效.教师这个层面我们是这样开展的:首先是校领导先行一步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精心组织研究制定是和我校实际情况操作性强的“去宗教极端化”的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动员会,启动这一活动,发动教师自觉参与“去宗教极端化”活动中来,发挥教职工示范引领的作用.

  二、加强学习,提高“去宗教极端化”的思想认识.我校严格落实县委县教育局党委下发的“去宗教极端化”相关文件要求,按照预防期,治疗期、康复期这三个阶段扎实开展工作,通过采取集中学习、自学等活动形式,认真学习了“去宗教极端化”26种表现,“两个不得、五个严禁”等相关内容,进一步增强了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认识,要求每名教职工对照自己的言行,查摆出自身在安全稳定、政治思想、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履行职责等方面存在的隐性问题,并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了相应的“去宗教极端化”整改方案,有效规范了教师的行为,给学生起到了示范性的作用。

  三、在案例中学习,在学习中警醒,通过学习再教育进一步规范教职工的言行举止。一是我校重点对利用教师身份从事分裂国家犯罪事实的通报,让教职工们看清他的真面目、认清他的本质,认识到他的行为是违法的,进一步明确教职工的自身职责,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我们是在为谁培养人,怎么培养人,应该培养什么样的人.二是深刻揭批“5·22”“7·09”、“7·28”等暴力恐怖案件的真相,认清暴力恐怖分子的丑恶本质,让教职工知道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化思想给家庭和社会带来的危害,

  深入开展亮观点表态度发声亮剑活动,积极传递正能量。组织教师到法院召开的公判警示教育活动,警醒教职员工严格要求自己,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从自身做起管好自己,教育好身边的人、子女和亲戚朋友远离宗教极端思想,从不穿吉里巴甫服,不留大胡须、不戴面纱、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等方面来抵御和防范宗教极端思想的侵蚀。

  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去宗教极端化活动,进一步坚定教职工的政治立场。一是学校充分利用宣讲团组织开展宣讲活动,不断加强新形势下学校思想政治建设及“反分裂、反渗透”教育,为正确区分正常宗教活动与非法宗教活动的区别,进而为明确政治立场、坚守维护民族团结阵地夯实了基础。二是高度重视重点人员子女、被打击人员子女、家庭宗教氛围浓厚子女、学困生、孤儿这“六类学生"的教育监管工作,并把帮教工作落到实处。以传、帮、带、辅的帮教管理工作形式,教育引导学生健康成长,为我县社会稳定做出一份贡献.学校通过开展大走访和平时家访活动深入到每个孩子的家中,了解学生家庭的基本情况的同时积极与社区联系,并主动到社区对证,通过班主任核实、心理健康辅导等措施,对这六类学生进行了全面及时的摸排登记造册,了解掌握他们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登记,特别针对严打以来部分被打击人员子女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了解掌握。

  五,我校是城镇学校,但是双语家长情况比较复杂,宗教氛围比较浓厚,学校利用家长开放日、家长会、努肉孜节,“清明节"等主题活动,让家长走进学校,参与学校活动,跟孩子一起接受去宗教极端化思

  想的专题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家长对非法宗教活动及去宗教极端化思想的认识。原来学生也发生过带头巾现象,现在师生仪容仪表规范,无一人着奇装异服,无一例戴头巾的现象。还通过大走访活动和平时的家访活动,积极发挥每个教职工的宣传员和信息员作用,对每一个学生及家庭成员情况做到“四清四掌握".

  六、多措并举让“去宗教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入脑入心,践行于行动.通过电子屏、校园广播、“班班通”、黑板报、宣传栏、书法、绘画、手工作品、手抄报等能看得见、摸得着的,感受得到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浓厚的“去宗教极端化”宣传氛围。对教职工的手机、电脑、多媒体卡进行突击检查,我校没有发现一例持有非法音像视频的教职工。

  七是结合全县开展的千名教师、万名学生“抵御宗教极端思想向校园渗透"签名仪式和发声亮剑活动,进一步表明政治立场,增强师生抵御宗教极端思想向校园渗透的防御能力。

  八、以“是个三分钟”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为载体,增强学生“去宗教极端化”思想的认识.为丰富“维护民族团结,抵御宗教向校园渗透”主题教育活动的内容,促进集中教育活动取得实效,我校积极开展“五起来”活动;通过组织开展法制教育宣传讲座、举办红歌比赛、读书活动,观看《闪闪的红星》、《毛泽东》、等红色电影、》等爱国主义影片,并撰写观后感,让师生充分感受各族人民团结奋斗争取新中国成立的艰难历程,进一步认识民族团结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组织了一次“去宗教极端化”主题演讲、开展一次“去宗教极

  端化”征文大赛、知识竞赛、展一次民族团结手拉手”融情教育活动、举办一次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的家长、学生、教师"双语节“文艺活动.组织学生“少儿艺术节”,书法、绘画、口语、文艺汇演等比赛活动强化教育成果,并依托“道德讲堂"平台组织师生开展“去宗教极端化”主题系列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未成年人“向国旗敬礼”周一献礼活动,以升国旗仪式为契机,组织师生举行升旗仪式。通过国旗下讲话、国旗下誓词等教育形式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广大师生的思想认识,引导各族青少年学生尊重知识、崇尚科学,自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的侵蚀;充分发挥校园小广播、班班通宣传教育作用,以校园广播、主题班、队会等形式加强对师生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等思想理论教育。拓宽对爱国主义教育的渠道,进一步强化对祖国文化的认同。

  九,我校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积极邀请法制副校长每月到学校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专题讲座,通过讲述一些发生在我们境内和身边的鲜活案例增强师生的普法意识.通过普及法制知识、建树法制观念,淡化了宗教氛围的影响,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并取得了良好的教化作用.总之,我校在维护民族团结“去宗教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中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意识领域的的反分裂防渗透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撮而就,也与上级的要求、领导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将进一步完善落实各项稳定工作制度,借鉴好的经验做法,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宣传教育工作力度,

  力争把我校“去宗教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做得更扎实,使我校“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篇九:宗教极端思想75种表现的对照材料

  宗教工作调研汇报材料

  一、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活动取得的主要成效及做法。

  (一)主要成效:通过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学习,一是明显提高了群众对非法宗教活动的辨别力。过去有些信教群众对非法宗教活动与合法宗教活动的界限分不清,认为有人这样做了就是对的,缺乏自身的判别力。现在群众抵御非法宗教活动的主动性有所增强,看到有人从事非法宗教活动时敢站出来大胆反对,并能作出合理的解释,起到一定说服教育的作用;二是主动上交历史遗留下来的古老宗教书刊积极性增强,许多群众主动将家中收藏的一些无出版社书刊或被划为非法的刊物上交。

  (二)做法:一是乡驻村督导组成员利用为农民指导农业生产的机会把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知识送到田间地头;二是乡广播站在黄金时段对学教内容进行广播;三是乡学教办利用巴扎天进行宣传,发放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应知应会问答题与宣传单;四是举办非法宗教活动23条图片展与揭发“三股势力”反动本质的图片展;五是乡学教办组织宣讲团深入各村群众中进行循环式宣讲。六是各村都积极利用村大喇叭每天早、中、晚对发放的宣传录音带、问答题、宣传单内容,不间断进行广播宣传。七是各村主要采取以村组为单位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集中学习,个别村还组织村组群众在大队部进行学教知识有奖问答活动,以及编排文艺节目的方式来活跃与提高群众学习的热情。

  二、宗教氛围问题的表现形式、原因及对策建议。(一)表现形式:一是男青年留大胡须;二是妇女穿奇装异服。(二)原因:一是宗教信仰历史悠久,信教群众将宗教行为与传统习俗混淆;二是受陋习影响,认为留胡须、戴面纱才是纯粹的穆斯林。三是受家族式(祖辈)信教的影响,在家人的要求下留胡须、穿奇装异服;四是个别农民热衷于宗教信仰,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率不高,分不清哪些是合法宗教活动,哪些是非法宗教活动,对宗教问题上的是非还缺乏辨别能力。五是民族习俗与宗教活动界限不清。有些人有意无意将民族风俗习惯与宗教活动混在一起,打着风俗习惯的旗号为自己开脱。

  (三)对策建议: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知识学习教育长效机制落到实处;二是对留大胡须男青年与穿奇装异服的妇女采取集中培训、个别走访的方式进行转化教育,对顽固不化者采取定期培训、教育直到思想转变为止。

  三、妇女着奇装异服、男青年留大胡须问题教育转化工作开展情况。

  (一)管控方面:一是采取乡统战民宗办、村委会双方管控的方式,被查出的妇女着奇装异服、男青年留大胡须人员定期到乡统战民宗办公室报到并汇报思想状况;二是采取不定时入户走访,掌握其活动范围与现实表现。(二)教育转化方面:一是经常性举办教育培训班,增强其法律、法规知识;二是定期撰写心得体会,提高其认识觉悟。

  四、宗教事务依法管理情况。1、宗教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取得的成绩:一是宗教与社会主义事业相适应两者之

  间的关系认识有所提高;二是信教群众区分非法宗教活动的能力明显增强;三是妇女着奇装异服、男青年留大胡须现象明显降低;四是群众自觉抵御非法宗教活动的意识明显增强;

  (二)存在的问题:一是对“两项制度”落实的次数多,但质量不高,对宗教人士基本情况、思想状况了解与掌握的不够细致,对清真寺的日常情况了解不深,缺乏经常性掌握新信息、新动态的主动性。二是村党支部、村委会对年轻宗教人士的宣传、教育与监管力度不够,存在个别年轻宗教人士在宗教事务上用的精力没老宗教人士多。三是个别年轻的宗教人士对所负责的宗教场所责任心不强,又不愿放弃宗教人士的光环。原因主要是将精力投入在发展生产、做生意上,以提高自家生活质量为首位,对宗教人士应履行的职责承诺的好,落实的不扎实。

  2、当前非法宗教活动屡禁不止的原因及对策建议。(1)非法宗教活动的突出表现为:一是个别信教群众在路边或田地就地做乃玛孜现象时有发生;二是亲朋好友在家中做客时,就地做乃玛孜现象存在。(2)成因:主要是宗教信仰强烈人群,经过漫长的岁月宗教活动与信教群众的生活习俗融为一起,在信教群众的眼里,有时很难分清哪些是合法宗教活动,哪些是非法宗教活动。群众对宗教难以割舍的朴素的感情,对许多事情见怪不怪,导致一些非法宗教活动屡禁不止。

  3、部分地方宗教氛围浓厚的原因、整治的措施及今后工作的建议。

  (一)原因:一是村干部对党的宗教政策贯彻、落实与宣传力度不大,未处理好稳定与发展二者的辨证关系,虽然对稳定工作的重要性有较高的认识,但是在落实上存在方法陈旧、思路简

  单。二是治安防控体系的作用没能充分发挥,特别是“十户联防”组织的作用没有完全发挥出来。对一些苗头性问题“十户联防”组织却不能及时发现,也缺乏主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觉悟。三是查处非法宗教活动缺乏相对明确与有效的政策与法规依据,客观上形成了打击不力的结果,也是造成非法宗教活动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

  (二)措施:一是深入开展社会不稳定因素大排查。以重点排查与全面排查、定期排查与适时排查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逐村逐户进行地毯式排查。二是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排查出来的情况与问题认真进行梳理分析,查找原因,研究对策,制定整治方案,按照职责任务,组成联合整治工作队进驻重点区域,逐一落实整治措施,限期解决问题、扭转局面。三是健全与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大力发展保安、治安联防队、维稳信息员、流动人口协管员等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

  (三)建议:处理、打击行为应当有明确的法律为支撑,消除后顾之忧,进行严打、严治。

  4、抓好今后宗教工作的建议。一是进一步做好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与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二是把统战民宗工作列入乡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努力提高领导与依法治理宗教工作的能力;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统战民宗办公室具体负责,相关部门以及乡村两级干部按照责任范围,给予支持并参与的工作机制;四是加强统战民宗干部与爱国宗教人士队伍建设,抓好创建一支政治素质高,思想觉悟强的队伍;五是在广大群众中,特别是在党员与青少年中开展无神论教育。有效预防党员被极端宗教思想所侵蚀,预防宗教渗透到意识形态领域;六是进一步完善乡、村、组三级统战民宗工作管理机构,有效预防宗教极端势力的狂热。

篇十:宗教极端思想75种表现的对照材料

  75种宗教极端心得体会

  篇一:反对宗教极端思想心得体会反对宗教极端思想心得体会字体:大中小20XX-11-1720:13:00公告:旗帜鲜明反对宗教极端思想让现代文化成我们共同追求各位领导,同事们:根据党委对这次集中教育活动的安排部署,我积极参加了学校和党政办公室党支部全部集中学习和讨论活动,通过认真学习牛书记动员讲话、研读辅导材料、聆听专家讲座、参与讨论交流,使我受益匪浅,感慨万千。作为一名从事宣传工作的干部,深感自己的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更加深刻的认识到我们必须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学校党委保持高度一致,看清敌人的险恶用心,保持高度警惕,时时刻刻都不能有丝毫松懈,确保取得最终的胜利。现在,我结合在集中教育活动中的思考和现实社会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向各位领导和老师们汇报一下我对旗帜鲜明的反对宗教极端思想的认识。新疆留给全国人民的印象就是一个歌舞之乡,这里的人

  们热情好客、善良友爱,可是近年来却出现了不少杂音:不许唱歌、跳舞,不让看电视、看电影,不让穿戴现代服饰,小卖部不让卖烟酒,婚礼不让有笑声,葬礼不让有哭声??,宗教极端思想在新疆开始蔓延,在南疆甚至有不断扩大之势。今年发生的一系列暴恐案件,从昆明暴恐事件到乌鲁木齐4?28、5?22暴恐案件,以及前段时间发生的莎车7?28和喀什7?30暴恐案件,给各族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严重危害了社会的和谐稳定,这些事件的背后都隐藏着宗教极端思想的影子。这伙暴恐分子肆意歪曲宗教教义、蛊惑信教群众、煽动仇恨和杀戮、残忍杀害包括维吾尔族在内的无辜群众??铁的事实和血的教训也一再说明,宗教极端思想就是要打着宗教的幌子,驱使、控制、愚弄信教群众,这已经成为境内外“三股势力”策划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主要手段。这些非法行径漠视基本人权、践踏人道正义,挑战的是人类文明共同的底线,既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而是各族人民的共同敌人。现在宗教极端势力这股逆流抬头,是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很多维吾尔族群众不适应各行各业的转型要求,形成了被边缘化的感觉,被宗教极端势力所利用。新疆社会一直是世俗化的状态,坚持世俗化也是思想解放的过程。人的衣食住行和基本的生存只有融入世俗化生活才能实现,只有融入现代化生活才能发扬民族文化、提高生活质量与国家、世

  界同步发展,以宗教教义来作为行为的唯一准则进行是非判断是狭隘极端的,也是违背法律的,要通过大力发展教育,大力开展文化活动,打开普通人封闭的生活圈子,使之与外界发生广泛联系,接触更多现代化思想。我们不能拒绝现代化,不管现代化会带来什么陌生的东西,不管现代化使我们产生哪些不安,拒绝现代化我们就被世界边缘化了,被国家边缘化了,拒绝现代化我们就会永远贫穷落后愚昧下去,就是自绝于时代,自绝于未来。有谁喜欢没有色彩的黑白世界?有谁喜欢没有歌舞与欢笑的生活?世俗化生活是每个民族必然的、最为顺其自然的生活,宗教信仰作为一种精神需求,它可以引导人们走向真善美,但它绝不能过多地去干扰人们的世俗化生活,更不能否定与抹杀世俗化、现代化生活的内涵。生活在新疆的每一个人都有着强烈的愿望,希望发出自己的声音,同新疆各族群众一道,与宗教极端和民族分裂分子作斗争。世俗化的宗教是宗教新的发展方向,它更贴近现代人的思想和生活,我们应该坚决提倡世俗化发展、世俗化的教育、世俗化的健康生活态度。“信仰的本质就是正行”,乌鲁木齐火车南站爆炸案发生后,11名维吾尔大学生拍案而起发表《我们,不会再沉默》公开信,引用先知圣训强烈谴责暴恐分子滥杀无辜的罪行已彻底失去了宗教崇尚的善德底蕴,给民族带来了无尽的痛苦和沉重的灾难,呼吁“维吾尔

  同胞勇敢地站出来,抵制邪恶极端,与极端思想作斗争”。这一正义之声,激起了新疆各族人民的强烈共鸣,反映了各族人民的共同心声。新疆拥有悠久灿烂的民族文化,新疆各民族之间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相互学习,使各民族文化相互交融,人们谈及新疆,最先提到的就是“新疆是歌舞之乡”,我们新疆的歌舞使者走出去,他们的一言一行,他们的穿着打扮,他们的精彩表演,无不受到世界各地人们的赞叹。现在的新疆正处在现代文明高速发展的时期,科学发展也达到了空前的程度,我们坚决不能允许宗教极端分子打着宗教的幌子,破坏我们已经拥有和正在发展的世俗化、现代化的生活。当前,自治区党委鲜明地提出了“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的具体战略选择,把现代文化置于引领全局的特殊重要位置,充分发挥现代文化引领前进方向、凝聚奋斗力量、推动事业发展的作用,就是要用现代先进文化引领整个新疆的社会进步。这个战略是非常正确的,有了现代文化的引领,新疆的发展才有出路,从历史来看,只有走世俗化发展道路,只有走现代文化引领的道路,各民族才能融合发展和团结,百姓才能过上稳定幸福的生活。我们要大力培育维吾尔族知识分子、党员干部、各级各类学生中拥有现代化思想的和适应现代化生活方式的引领者,让他们去大力宣传新疆的发展,宣传全国各族人民尤其是全国19个省市对新疆的无私

  援助,让大家都可以看到新疆的变化是翻天覆地的,让大家都可以感受到党和国家在关心新疆,全国人民在合力祝福新疆,以他们的影响力引导群众实现人的现代化,帮助他们认识到宗教只是生活的一部分,宗教信仰是私人领域的活动,人的一生更重要的是实现延续社会、家庭幸福和个人和谐而全面的发展。光明前进一分,黑暗便后退一分。今天的新疆大地上,改革发展的大势不可阻挡,“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的共识日益深入人心,面对宗教极端思想和恐怖主义的侵害,我们只有勇于亮剑、敢于担当、善于引导,才能在这场正义与邪恶、文明与愚昧、法治与犯罪的艰苦斗争中不断取得胜利,为抓住和用好历史机遇,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打下坚实基础。篇二:识别宗教极端活动基础知识识别宗教极端活动(75种具体表现)基础知识宗教极端主义不是宗教,是我们要遏制和打击的对象。新疆的宗教极端主义往往和民族分裂、暴力恐怖主义相互交织,打着宗教的旗号,歪曲宗教教义,最终目的是制造民族分裂和进行暴力恐怖活动。一、宗教极端主义的主要思想主张1、鼓吹将新疆分裂出去,建立“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国”,实现伊斯兰教法统治。

  2、抵制和攻击现行政策法规,主张用《古兰经》规范一切社会生活,盲目排斥和攻击不符合伊斯兰教教义规定的事物。3、主张,排斥“异教徒”,孤立少数民族党员干部、排斥其他民族人员或强迫他人信仰宗教。4、煽动“圣战”,主张和实施暴力恐怖活动。二、宗教极端的异常活动和苗头宗教极端主义活动在初始阶段往往表现为反对传统生活习俗、反对现有法律政治制度的异常活动和苗头,目的是宣扬和推崇极端主义思想。5、以宗教人士领取政府补贴为由,谩骂、侮辱爱国宗教人士,拒绝进入清真寺参加正常宗教活动。6、在正常宗教活动中与宗教人士争辩伊斯兰教教法、教义,宣扬极端思想。7、歪曲新疆历史,不承认新疆历史上流传过佛教等其他宗教,排斥其他民族、宗教和文化。8、以“异教徒”、“宗教叛徒”为由,侮辱、排斥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和党员干部,对少数民族党员干部“不握手、不问候、不往来、不结亲、有病不看望、死后不送葬”。9、行为举止出现宗教极端特征,如中青年男性留大胡子,穿短腿裤,女性蒙面、穿“吉里巳甫”服,相互之间联系密切,结伙抱团活动。

  10、饮酒吸烟人员突然戒酒戒烟,不与其他饮酒吸烟的亲朋好友甚至父母来往。11、暗中资助和帮扶被我打击处理的危安犯罪人员亲属。12、鼓动他人或不合常理与被击毙或判死刑人员妻子结婚。13、故意扩大“清真”范畴,以宗教为由,宣扬禁烟禁酒;以“非清真”为由,抵制正常商品的流通。14、以净化宗教为由,抵制现代或民族传统服饰、音乐、舞蹈及诗歌。15、抵制正常麦西来甫、踢足球、打篮球、打排球、读书、歌唱比赛等文化体育活动。16、以宗教为由,拒绝接受政府管理,拒绝领取政府发放的低保、救助,拒绝申请、领取、使用甚至采取焚烧、损坏、丢弃等方式损毁政府颁发的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17、以宗教为由,不让妇女外出活动和工作;强迫妇女穿“古里巴甫”服等。18、不允许子女学习汉语,诋毁“双语”教育,损毁课本、伟人像等。19、以学习宗教为目的,自动辍学。20、饭店等餐饮场所斋月期间不营业、服务人员穿“吉里巴甫”服。

  21、无故变卖房产、土地、牛羊等生活生产资料,有举家离开原籍或原居住地迹象,或无故突然迁出户籍。22、在住处存放大量食品,或一次外出购买大量食物带回住处,并有异常活动迹象。23、房屋、院落内设置地道、暗道、密室、暗格或结构复杂、地处偏僻。24、多名人员聚集活动,与外界缺少正常交往,活动可疑,房屋内有供多人住宿的床位、地铺,同住人员年龄相仿。25、无正当理由跨县、乡、镇、村参加宗教活动。26、突然间不参与正常的社会交往,行为诡秘,与行为异常人员接触。27、邻里交往异常,经常有陌生人和小孩诡秘出入。28、宗教氛围浓厚人员家庭的小孩突然去向不明。29、穿着“星月”图案文化衫,佩戴“星月”标识的戒指、项链,使用“星月”等图案的钱包、挂件、手机壳,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张贴、悬挂“星月”旗帜,“东突”标识等带有宣泄狭隘情绪的饰品。30、以文化交流为名,以传播极端思想为目的,定期教授土耳其语、鸟尔都语、阿拉伯语等。31、在清真寺以外的公共场所(室内或户外)聚众进行礼拜,并有人领拜。32、在住所检查发现与居住人身份、职业不相符的打印、

  复印、刻录、装订等印制非法宣传品设备。33、无正当理由,购买或储藏哑铃、杠铃、拳击手套、握力器、臂力器等器材以及地图、指南针、望远镜、绳索、帐篷等物品。34、非生产生活、经营目的而大量购买烟花爆竹、硫磺、磷、乙醚、高锰酸钾、硝等易制爆、制毒等化学物品、砍刀、匕首、长矛、弓弩、弩箭等管制物品或器具。35、无正当理由,多次或大量购买农药、钢管、堵头等生产资料,以及火柴、汽油、定时器、遥控器等生活用品。三、涉嫌一般违法的宗教极端活动宗教极端活动涉嫌违反国家行政、治安、宗教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对社会管理、正常的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需要及时查处。36、结婚典礼时不能喝酒、抽烟、跳舞、唱歌,葬礼时男性腰间不能带白色腰带,女性不能戴的白色头巾,戴黑色头巾;下葬时念诵的经文,要改成“强化伊斯兰信仰”之类的台比力克,不能哭,不能进行乃玛孜。37、以清真和不清真为由,用“五个阿拉木”、“穆西热克”区穆斯林和非穆斯林,破坏民族团结,制造宗教极端氛圈。38、利用电信声讯台或互联网社交聊天群组(QQ、微信、语音聊天室等)进行非法教学经、传教、非法“台比力克”

  活动。39、利用手机短信及微信等社交聊天软件交流学习、阅读非法宗教宣传品心得,推荐非法宣传品资料、文件。40、随身携带或在住所查有非法政治性宗教类书籍、音像制品及电脑或移动存储介质存有非法政治性宗教类电子书、音视频文件。41、使用卫星接收器、网络、收音机等设备,非法收听、收看、传播境外宗教广播电视节目。42、以强化宗教信仰为目的,复制、散发、传播《来自沙特的一封信》等境外宗教渗透非法宣传品。43、抵制政府宣传教育,打砸电视机、广播设施等,拒绝收听观看正常的影视作品,攻击援疆、西气东输、户籍制度等发展管理措施。44、强迫或变相强迫不信教的人做礼拜、封斋。45、强迫、唆使、纵容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礼拜、学经、封斋。46、鼓动、强迫子女或他人参加非法学经活动。47、以学习宗教为目的,强迫子女辍学,不接受国家义务教育。48、未经批准,在清真寺等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公共场所聚众从事宗教活动,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不听劝阻,抗拒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49、恢复或变相恢复宗教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实行“教主”继承,放口唤,派阿訇,强行征收宗教课税(扎篇三:学习去宗教极端化心得体会学习去宗教极端化心得体会记得有一句维吾尔族谚

  语是这样说的,如果潜水的人惧怕鳄鱼,他就取不到价值昂贵的珍珠。当前,新疆正处在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天山南北正在发生着令人振奋的新的历史性变化,新疆呈现出经济大跨越、民生大改善、城乡大变样、民族大团结的全新气象。但毋庸置疑的是,我们仍然面临着复杂、艰巨的反分裂斗争任务。特别是近年来,“三股势力”为了达到他们分裂祖国的罪恶目的,大肆篡改宗教教义,编造异端邪说,通过各种方式,从意识形态、经济制度、法律规范、文化艺术、伦理道德、风俗习惯等方面进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对信教群众进行全方位的腐蚀、煽动和蛊惑,甚至把黑手伸向校园,想方设法利用宗教极端思想毒害、腐蚀青少年,成为宗教和谐的最大威胁。事实也早已表明,“三股势力”的根子是民族分裂主义,思想基础是宗教极端主义,活动方式是暴力恐怖活动。少数青年在极端宗教势力的教唆、蛊惑、欺骗之下,走上了极端主义歧途,坠入了与恐惧、饥饿、孤独、悔恨为伴的罪恶深渊,选择了与人民为敌,极其可悲地成为极端宗教势力的“炮

  灰”,成为被各族人民极度愤恨唾弃的犯罪分子。教训极其沉重、警示极其深刻。要拔除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这颗“毒瘤”,必须将宗教极端思想从正常宗教中剥离出来,坚决予以遏制和打击。青少年的未来是中国的未来,新疆的未来。社会稳定,青少年是最大的受益者;社会动荡,青少年将成为最大的受害者。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珍惜来之不易的发展成果是每一位当代青年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学校作为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摇篮,是境内外“三股势力”进行渗透、破坏、争夺的阵地。故此,我们应该从不同角度揭批宗教极端主义向学校渗透的丑恶行径,做好抵御和防范宗教极端主义对中小学渗透的对策与思考。教育工作者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宗教极端化思想是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主义、非法邪教分子家用宗教名义,歪曲宗教正道教义、篡改在、甚至捏造教义、宗教史,鼓吹暴力极的端思想,是“三股势力”用以煽动、蛊惑穆斯林和其他群众的极端谬论思想,在其极端谬论思想的煽动、蛊惑下,使不明真相的信徒、群众盲目的信奉宗教狂热,以达到其控制受其极端思想毒害的群众的精神,甚至采用各种残忍的威逼胁迫手段,操纵受害群众充当其制造暴力恐怖事件、进行分裂破坏的工

  具,挑起宗教纷争、民族仇视,破坏社会和谐安宁。宗教极端主义,为达其罪恶目的,不择手段,无视生命、残害无辜,制造血腥事件,鼓动恐慌动乱,妄图伺机实现其分裂民族团结、破坏祖国统一、颠覆社会主义制度的罪恶目的。宗教极端主义在新疆的渗透和扩散,一方面是近年来境外极端主义思潮通过各种方式,特别是借助互联网以及新型社交工具,不断向新疆以穆斯林社会为主要对象,进行传播侵染,造成了传播污染和思想侵蚀;另一方面,境内外“三股势力”与地西方敌对势力相互勾结、狼狈为奸,大肆宣扬暴力极端思想,推崇宗教极端崇拜、蛊惑极端的宗教“圣战”思想,宣扬荒谬的“世界末日论”,误导、唆使群众相互仇视,制造血腥恐怖事件,扬中损害了宗教正道形象,破坏宗教和谐,蓄意家化矛盾。宗教极端主义的罪恶行径和目的,是完全和宗教正道教义背道而驰的,是侵害各族人民利益的毒瘤!因此,中央和自治区对极端宗教思想和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的举措是对各族人民利益的坚决维护!是完全正确的!面对当前新疆正处于“三期叠加”的形势,作为教育工作者,更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积极地向群众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世界观,教育群众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增强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侵蚀的自觉性和敏

  锐性。时刻绷紧稳定这根弦,檫亮眼睛,增强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以敢于担当的气魄,对一切损害人民利益、破坏国家安全、分裂祖国统一的犯罪,要敢于发声亮剑,责无旁贷地履行维护群众利益的职责,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我们每一位教职工都应该自觉坚定地做一名人民利益的忠实捍卫者!

篇十一:宗教极端思想75种表现的对照材料

P>  一、未经批准,严禁在各级各类学校和非学历机构开设宗教课程或进行其他宗教活动二、严禁强迫、唆使、纵容、放任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礼拜、学经、封斋三、严禁恢复或变相恢复已被废除的宗教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搞“教主”继承,放口唤,派阿訇,收宗教课税。四、严禁利用参加婚礼、敬礼、家庭聚会,以及“麦西来普”等机会,进行:“太比力克”等讲经布道活动五、未经批准,严禁擅自编辑、翻译、出版、印刷、复制、制作、发行、销售和传播宗教类非法出版物和音像制品六、未经批准,严禁利用数字出版和互联网、手机、移动储蓄介质等媒体宣扬、传播宗教七、严禁干涉他人宗教信仰自由,强迫或变相强迫他人信教、封斋、礼拜;或以斋式为借口涉群众正常生产、经营和社会活动;强迫妇女进寺礼拜和戴面纱八、严禁由未经爱国宗教团体出任、无宗教教职资格证书的人员组织、主持宗教活动、举行宗教仪式九、严禁在宗教活动场所架设高音喇叭进行宗教活动十、未经批准,严禁在本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地方进行有组织的宗教活动。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人员在本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地方讲经布道、聚众进行宗教活动。十一、严禁非法开设讲经班(点)、修道班、神学班,未经批准私带学经学员十二、未经批准,严禁擅自从外地搬请宗教教职人员。未经批准,擅自邀请内地宗教教职人员来我区进行宗教活动十三、严禁自封传道人,随意发展教徒。擅自祝圣神职人员,擅自接受国(境)外宗教组织祝圣十四、严禁内地非法宗教组织以派遣人员、培训骨干和提供资金等方式,拉拢我区信教人员,培养地下势力,建立非法宗教组织十五、严禁给未领结婚证者以念“尼卡”等宗教仪式结婚,未依法办理离婚手续而以念,“三个塔拉克”就离婚等方式干预婚姻十六、严禁以“阿拉力”和“哈拉木”为名宣扬、传播宗教极端思想,干扰正常的宗教活动。十七、严禁境外组织和个人以经商、旅游、讲学、留学、文化交流以及给受灾地区捐款。捐资助学、扶贫帮困、预防治病等为名,进行传教活动。十八、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参加国(境)外宗教组织的各种培训和会议,擅自与国(境)外宗教组织联系进行宗教活动和交往等。参加境内非法宗教组织的各种培训和会议等十九、未经登记和批准,严禁私设活动点。未经批准,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宗教活动场所或者修建其他建筑变相用以宗教活动。以出资修建为由把持操控寺院二十、未经批准,严禁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二十一、严禁蓄意挑拨不同宗教、不同教派之间或同一教派内的纷争,制造混乱二十二、严禁非法使用卫星地而接收设施,收听、收看、传播境外宗教广播电视节目二十三、未经批准,严禁擅自接受国(境)外组织或个人宗教性捐赠。接收境内非法宗教组织宗教性捐赠二十四、严禁擅自组织、参加飞由伊斯兰教全国性宗教团体负责组织的赴国外朝觐活动

  揭露暴力恐怖罪行遏制宗教极端思想1、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危险是什么答:是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2、什么是民族分裂主义答:民族分裂主义是以制造民族分裂,破坏祖国统一为目的的反动政治主张,反动社会思潮和反动现实行为3、什么是宗教极端势力答:宗教极端势力是指披着宗教外衣,企图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山东宗教款辐射的反动势力4、在反对民族分裂主义斗争中要严厉打击的“三种人”指什么答:指民族分裂主义的骨干分子、宗教极端势力为首分子、暴力恐怖犯罪分子5、我国婚姻法规定,哪些情形下婚姻无效答:(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6、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的重点人群有哪些答:流动人口、重点人员、特殊群体、危安类服刑在教人员7、逼迫中小学生学经、做乃玛孜是什么行为答:国家教育明确规定,在校学生不得参与宗教活动,凡是逼迫学生去学经、做乃玛孜等活动是违犯国家法律的违法行为,将受到国家法律的制裁8、什么是非法“台比力克”活动答:非法“台比力克”是非法宗教活动的一种,主要是没有宗教教职人员资格的人,以讲解“古兰经”为幌子,在宗教场所讲经

  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蔓延是宗教和谐最大的威胁宗教极端主义思想主要内容1、神权政论,鼓吹再整个世界建立伊斯兰政权是真主给我们指引的唯一理想,除真主之外不服从任何政府,目的就是推翻世俗政权,监理伊斯兰教法统治的哈里发国家2、宗教至上论,主张要以《古兰经》和《圣训》作为制定、衡量和判断一切是非的标准,排斥一切世俗观念,排斥现行国家政治制度、法律制度、经济制度及现代文明成果等。3异教徒论,煽动把信仰安拉以外的一切人员都当作异教徒和叛教者,对所谓异教徒采取戏弄、嘲讽、孤立、恐吓,以至用极端、恐怖手段予以残害。4、圣战论,主张以圣战来实践主命,以武力推翻政府,用各种暴力恐怖手段加害于广大人民群众。宗教极端主义的主要表现为组织、策划、参加伊扎布特、依吉拉特等宗教极端团伙组织活动;鼓吹圣战组织、策划、实施各种暴力恐怖活动;宣扬以《古兰经》为根本大法,以宗教为掩盖,抵制或干预国家司法制度和行政管理等

篇十二:宗教极端思想75种表现的对照材料

P>  《宗教和宗教极端思想向教育领域渗透的主要表现、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

  作者姓名:作者单位:

  宗教和宗教极端思想向教育领域渗透的

  主要表现、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

  【内容摘要】:新疆各民族之间只有团结才能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才能使新疆社会的稳定

  和国家的统一。但是目前,一系列恐怖袭击事件,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

  的威胁和损失。境内外“三股势力”企图分裂祖国的罪恶阴谋从来都没有停止过。虽然他们

  的罪恶阴谋一次次被我们挫败,但他们狼子野心不死,一次次又卷土重来,他们处心积虑,

  千方百计企图打开缺口,制造事端,以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为达目的,他们不择手段,

  罪恶的黑手不仅伸向还在上学的孩子们,从思想上对青少年进行宗教极端渗透。作为一名教

  育工作者,我们不能袖手旁观,不仅我们需要认清认识“三股势力”的本质危害,更需要教

  育学生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不动摇,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旗帜鲜明的维护祝国

  统一和各民族大团结,更要自觉站到反分裂斗争第一线,保护我们自己的美好生活,维护地

  区的稳定与发展。

  【关键词】:宗教极端思想表现及原因保护及对策

  【正文】新疆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多元化并存的地区,新疆各民族之间只有团结才能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才能使新疆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统一。但是目前,一系列恐怖袭击事件,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的威胁和损失。境内外“三股势力”企图分裂祖国的罪恶阴谋从来都没有停止过。虽然他们的罪恶阴谋一次次被我们挫败,但他们狼子野心不死,一次次又卷土重来,他们处心积虑,千方百计企图打开缺口,制造事端,以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为达目的,他们不择手段,罪恶的黑手不仅伸向还在上学的孩子们,从思想上对青少年进行宗教极端渗透。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不能袖手旁观,不仅我们需要认清认识“三股势力”的本质危害,更需要教育学生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不动摇,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旗帜鲜明的维护祝国统一和各民族大团结,更要自觉站到反分裂斗争第一线,保护我们自己的美好生活,维护地区的稳定与发展。

  一、宗教极端思想对青少年的危害的主要表现

  国际恐怖势力从来不避讳招募青少年,头号恐怖分子本·拉登在接受采访时对青少年的可利用性这样评价:他正在物色13至25岁之间的年轻人,作为该组织的普通战士来说,他们是最有价值和最容易调教的。“三股势力”自80年代起就把渗透的主要对象对准青少年,并为此制定了一系列计划、方针,如“三十年计划”中“前十年用来培养人才”、“宗教四化”方针之一的“宗教年轻化”以及“希望工程”等,目的就是争取把更多的青少年培养成为反党、反政府和从事分裂活动以及恐怖活动的马前卒。(一)严重干扰了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受“三股势力”的毒害蒙蔽,新疆校园内的少数民族师生已经成为宗教的俘虏,个别教师在课堂上宣讲宗教、散布对社会的不满及具有明显分裂主义倾向的言论,少数学生宗教意识强烈,在校园内、宿舍中搞非法宗教活动,在校园中建立、发展民族分裂组织、团伙。个别教师弃职、离校追随宗教极端分子而去,学生辍学离校去地下讲经点学经,甚至通过各种手段离境出国,投入境内外民族分裂组织、宗教极端组织、恐怖组织的怀抱,为民族分裂分子进行分裂活动奠定了群众基础。部分青少年遇到突发事件还会站不稳立场,很容易受煽动,参与打砸抢骚乱、反革命暴乱和恐怖犯罪活动。(二)破坏了各民族青少年间的和睦团结

  “三股势力”的宗教渗透,致使个别少数民族青少年在意识和心理上与汉族处于一种对立状态,处理事情易采取庸俗狭隘的民族认同观,即以民族界限或民族成分就事论事。甚至以宗教划分民族,如对出身穆斯林家庭不做礼拜的其他青少年进行谩骂和冷嘲热讽,说他们背叛自己的家庭,不是穆斯林,是异教徒,使邪气上升正气受压制。喀什师院2004年的“4·15”事件就是这种危害的说明。以上问题的存在影响了穆斯林和非穆斯林民族的团结与和睦。(三)干扰了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影响了青少年的正常学习生活

  在“三股势力”的干扰和渗透下,有些学校的部分学生包括团员乃至党员,出现了超出日常习俗宗教活动范围参加纯粹宗教活动的现象,与校园气氛很不合拍,如穿宗教服饰,在宿舍作“乃玛孜”;个别学生不仅公开宣扬自己的宗教观点,且在课堂上公开和教师进行辩论;更有甚者,为从事宗教活动拒绝接受教育和劝解,连开除学籍都不在乎;一些学生虽然没有参与宗教活动,但对宗教抱有很大的好奇和热情,一旦遇到他们认为合适的机会,便会向教师提出宗教信仰问题;还有部分学生对周围发生的不正常现象认识模糊,掩饰、包庇和纵容,不反映情况等。这些现象的存在使在校学生对学习提不起兴趣,不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对学校教育、教师持抵触态度。严峻的现实告诉我们,“三股势力”对学校

  宗教渗透而造成的一些师生对宗教及许多问题的模糊或错误认识,已严重破坏了正常的教学秩序,干扰了学校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科学世界观、人生观的教育,严重影响了素质教育的深入开展,也妨碍了党的教育方针的贯彻执行和教育事业的稳定发展,使我们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四有”新人的重要任务面临着巨大挑战。(四)影响了青少年健康向上的人生观的形成青少年尤其是未成年人缺乏独立判断和选择的能力,向他们灌输宗教观念,诱骗他们从事宗教活动和参加宗教团体,个人的思想、信仰会接受熏染,意志会受到制约,严重的就是被洗脑,被控制。“法轮功”者的自焚和杀人,是不应该遗忘的教训。由于“三股势力”利用宗教的渗透,污染了校园文化,在青少年的心灵上埋下了强烈的宗教意识,甚至反动思想的祸根。青少年接触进行正面教育的东西少了,部分学生失去了鉴别是非的能力,如喀什有学生将书中的无神论内容用大叉划掉,并在课本目录上写“世界是胡达创造的,人类是胡达创造的”等宗教言论;有的学校宣传“五观”教育时,个别学生在台下用跺脚、鼓掌、吹口哨等方式捣乱。这种影响造成的后果是,青少年不珍惜大好时光,辍学或荒废学业,却热衷于信教传教,甚至从事非法宗教活动,部分学生因其宗教思想浓厚或者受到宗教极端思想的蛊惑,思想

  和行为上表现出严重的错误倾向,无法成为建设祖国和家乡的合格人才。

  二、宗教极端思想对青少年的危害的原因分析恩格斯指出:“一切能够影响群众的精神手段中第一个和最重要的手段依然是宗教”。因此,利用宗教是“三股势力”与我争夺青少年的根本途径。新疆的宗教文化特点,主要反映在伊斯兰教对信教民族的巨大影响上。伊斯兰教具有宗教性与民族性同一的特点,较之于其他宗教对信徒的生活方式、民族心理、民族文化、民族感情的影响更为深刻,其民族性和群众性、复杂性表现得格外突出。许多少数民族青少年的成长环境中充满了伊斯兰教色彩,出生、起名、割礼、结婚、生子……到去世等人生的重要仪式都由宗教人士主持。借助伊斯兰教传播的背景,“三股势力”利用宗教在新疆发展青少年成为其成员或骨干分子,并极力渲染伊斯兰教的排他性和狂热性,再以殉教精神培养年轻的暴力恐怖分子。而辨别是非能力弱、理想主义色彩较浓、逆反心理较强、易冲动的青少年,一旦受到迷惑、煽动、挑拨,很容易产生狂热而引发群体对所谓“异教徒”的非理性行为,使更多的“塔里甫”和懂教义的年轻人参加“圣战”。“三股势力”利用宗教与我争夺青少年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在社会意识形态领域,西方敌对势力扬言,“在宣传上花一个美金,等于在国防上花五个美金”,“播下思想的种子,

  就会绽成和平演变的花蕾”,他们大肆散布民族分裂思想,煽动宗教狂热和民族仇恨,利用极端宗教氛围拉开青少年教民与政府和汉族群众的距离,强化其民族意识和反汉排汉情绪,为他们分裂活动构建群众基础、培植新生力量;二是在政治领域进行公开的分裂活动,其中暴力恐怖犯罪是主要的表现形式。三、打击宗教极端思想对青少年的危害,保护青少年的对策建议

  虽然国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渗透和影响是局部的,但我们绝不能忽视其宗教渗透战略所造成的影响。一定要清楚地认识到“三股势力”培植后备力量的严重性,积极采取相应的对策,切实把青少年的教育和培养作为具有战略意义的大事来抓紧抓好。(一)加强对社会环境的综合治理,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社会综合治理是遏制青少年犯罪、保证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根本途径。各级党政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三股势力”与我争夺青少年的现状、方式和应对策略进行理论研究。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艺术等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占领思想文化阵地,大力阐述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弘扬少数民族的先进文化,为青少年提供一个洁净的社会文化环境。统战、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

  力度,大力揭露“三股势力”与我争夺青少年的险恶用心及危害事实,争取舆论的广泛支持。各级宗教事务管理部门,一方面要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严禁教职人员接纳未成年人参加宗教活动,严禁任何人诱骗、怂恿、胁迫学生参加宗教活动,对严重影响教学秩序的清真寺院坚决取缔。另一方面要从宗教学的角度,利用高水平、有针对性的讲经去批驳宗教极端势力散布的谬论,解除信教家长思想上的疑虑;政法部门要保持对“三股势力”的高压严打态势,主动出击,露头就打,对青少年要立足教育,多做转化、挽救工作,深挖幕后人,打击教唆犯,斩断伸向青少年的黑手。同时,要加强对社会文化市场的管理工作,为青少年提供一个洁净的、积极向上的社会文化环境。(二)加强学校教育工作,使其成为反渗透的重要阵地1、学校建筑、教室布置、教学仪器设备方面应排除宗教影响。校园环境对学生的成长具有潜移默化的作用,校园环境的布置应符合教育规律和国家有关规定,体现特有的科学、文化象征,力争对青少年有积极向上的促进和影响。为此,学校不应有宗教建筑,教室不得悬挂宗教人士画像,不得放置有宗教寓意的物品,不得张贴以宗教教义、教条为内容的标语,教学所用的仪器、材料、模型、挂图等不得带有宗教色彩。三是学生与教徒相分离,教徒只能在宗教场所从事宗教活动而禁止到学校宣传宗教,学生不能进宗教场所,学生

  在学校不得穿着宗教服饰、佩戴宗教标志或从事宗教活动。2、在学校和学校周围不得设立教堂(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以免影响和干扰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进行。建议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法规中增设“禁止学生在学校参与宗教活动”的禁止性条款。(三)加强普法教育,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

  在学校教职工、社区的闲散青年和家庭中开展广泛的、经常性的普法教育活动,包括聘请法律专家、司法工作人员举办法律专题讲座,以提高干部师生和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要加强对学生的普法宣传工作,首先教育他们知法,即使是宗教教徒也有学习法律、政策的权利和义务。要使青少年理解法律是人民意志和国家意志的体现和保障,公民个人的权利是法律赋予的,每个公民都要依法行使权利,不能随意剥夺他人的权利。引导青少年守法,运用法律所赋予的权利与各种违反宪法和法律、违反党的宗教政策、破坏宗教信仰自由、侵犯宗教界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此外,要教育青少年提高自身防范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正当渠道反映和解决遇到的矛盾。做到既能保护自己,又能为维护社会稳定、地区进步做好贡献。

  [i]恩格斯,《“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英文版导言》,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ii]胡联合著,《当代世界恐怖主义与对策》,东方出版社2001年10月第1[iii]http://news.xinhuanet.com,《“基地”竟用孩子搞袭击最小只有15岁》。

篇十三:宗教极端思想75种表现的对照材料

P>  “去极端化”的26种表现(汉文)

  “去极端化”的26种表现

  1、以宗教为由影响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干预行政、司法、计划生育政策和遗产分配,以及其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2、干涉他人宗教信仰自由,强迫或变相强迫他人信教、封斋、礼拜;或以斋戒为借口干涉群众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社会活动;强迫妇女进寺礼拜和戴面纱。3、由未经爱国宗教团体聘任、无宗教教职资格证书的人员组织、主持宗教活动、举行宗教仪式。4、未经批准,在本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地方进行有组织的宗教活动。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人员在本宗教活动场所以外地方讲经布道、聚众进行宗教活动。5、未经批准,擅自从外地搬请宗教教职人员。未经批准,擅自邀请内地宗教教职人员来我区进行宗教活动。6、自封传道人,随意发展教徒。擅自祝圣神职人员。擅自接受国(境)外宗教组织的祝圣。7、非法开办教经班(点),修道班、神学班,未经批准私带学经人员。8、未经批准,在各级各类学校和非学历机构开设宗教课程或进行其他宗教活动。9、强迫、唆使、纵容、放任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礼拜、学经、封斋。10、给未领结婚证者以念“尼卡”等宗教仪式结婚,未依法办理离婚手续而以念“三个塔拉克”就离婚等方式干预婚姻。11、恢复或变相恢复已被废除的宗教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搞“教主”继承,放口唤,派阿訇,收宗教课税。12、在宗教活动场所架设高音喇叭进行宗教活动。13、利用参加婚礼、葬礼、家庭聚会,以及“麦西来甫”等机会,进行“太比力克”等讲经布道活动。14、以“阿拉力”和“哈拉木”为名宣扬、传播宗教极端思想,干扰正常的宗教活动。

  “去极端化”的26种表现(汉文)

  15、内地非法宗教组织以派遣人员、培训骨干和提供资金等方式,拉拢我区信教人员,培养地下势力,建立非法宗教组织。16、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活佛转世”,以及跨地区进行活佛转世灵童的寻访、认定。17、蓄意挑拨不同宗教、不同教派之间或同一教派内的纷争、制造混乱。18、未经批准,擅自编辑、翻译、出版、印刷、复制、制作、发行、销售和传播宗教类非法出版物和音像制品。19、未经批准,利用数字出版和互联网、手机、移动存储介质等媒体宣扬、传播宗教。20、非法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收听、收看、传播境外宗教广播电视节目。21、擅自组织、参加非由伊斯兰教全国性宗教团体负责组织的赴国外朝觐活动。22、未经批准,擅自接受国(境)外组织或个人宗教性捐赠。接受境内非法宗教组织宗教性捐赠。23、未经批准,擅自参加国(境)外宗教组织的各种培训和会议,擅自与国(境)外宗教组织联系进行宗教活动和交往等。参加境内非法宗教组织的各种培训和会议等。24、境外组织和个人以经商、旅游、讲学、留学、文化交流以及给受灾地区捐款、捐资助学、扶贫帮困、防病治病等为名,进行宗教传教活动。25、未经登记和批准,私设活动点。未经批准,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宗教活动场所或者修建其他建筑变相用以宗教活动。以出资修建为由把持操纵寺院。26、未经批准,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

相关热词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