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

 重点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

 重点场所: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人员密集且流动性大、容易暴发聚集性疫情的场所,如车站、机场、码头、公共交通工具、健身娱乐场所、理发洗浴场所、农贸(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体育场馆、会议中心,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场馆,商品展销与售后服务场所,宗教活动场所等。

 (一)低风险地区

 在采取人员健康监测、清洁消毒、通风换气、个人防护等防控措施前提下,适时开展疫苗预防接种,各类重点场所正常营业或开放。

 1.储备防疫物资,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设置应急处置区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培训,建立健康监测制度

 2.车站、机场、码头、宗教场所、商品展销场所等对进入场所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3.宾馆、商场和超市以及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和卫生质量应符合GB37487《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和GB37488《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的要求。公共交通工具还应符合WS695《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公共交通工具消毒与个人防护技术要求》的要求。

 4.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质量、运行管理、卫生学评价和清洗消毒应符合WS394《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696《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WS/T395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和WS/T396《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的要求。

 5.增加电梯、公共卫生间等公用设备设施和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

 6.保持公共区域和办公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7.注意个人卫生习惯,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

 8.工作人员应开展疫苗预防接种;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时保持工作服整齐干净,佩戴口罩。加强手卫生,保持手部清洁,或者佩戴手套。

 9.粘贴海报,播放宣传视频,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定向推送防控知识。

 10.车站、机场、码头、公共交通工具、健身娱乐场所、理发洗浴场所、农贸(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场馆还应符合WS/T698《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重点场所和单位卫生防护指南》附录A的要求。

 ( ( 二) ) 中风险地区

 除上述防控措施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当发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在当地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和清洗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2.加强人员健康监测,查验健康码。

 3.办公场所应严格控制进入人员数量,安排工作人员隔位、分散

 就坐,有条件的应采取居家办公、分散办公等措施。

 4.商场和超市、银行、农集贸市场等营业场所应缩短营业时间,限制人员数量,停止促销等人员聚集活动,启动应急处置措施。

 5.公共交通工具应采取控制乘客数量、分散就坐等措施。

 6.人员密集、空间又相对密闭的场所,如宗教活动场所、洗浴场所和商品展销场所等应关门歇业。

 ( ( 三) ) 高风险地区

 各类重点场所应停止营业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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