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桥二小疫情防控期间师生健康管理制度

 衡南一中党支部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党支部的组织作用,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吸引力、战斗力,更好地团结群众并带领广大群众执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更好地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特制定以下党支部制度。

 第一条: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向党员布置党建工作计划;评选优秀党员;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重大问题。

 第二条:支部委员会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体现集体领导,杜绝一言堂和家长制,实施以下措施。

 1. 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做到心中有数,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2. 支部委员会例会的主要内容:⑴学习理解文件精神,讨论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完成好本单位工作任务的具体方法、步骤措施。⑵分析党员教职工思想状况,研究加强政治思想工作的措施。⑶针对党员,教师队伍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加强队伍建设的主要措施。⑷分析学校工会、团支部的工作情况,提出具体建议。⑸讨论党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确定对优秀党员的奖励、表彰。⑹研究党的组织建设,确定培养目标,制定发展计划。

 第三条: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员民主生活会是以党员交流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勇于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为进一步规范党员民主生活会,发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作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特制定以下规定。

 1. 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党员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一般在集中组织生活中安排专门时间进行。根据需要,民主生活会也可随时召开。

 2. 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党员民主生活会由支部书记召集,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正式党员参加。因故缺席的成员应提交书面发言,由其他同志在会上宣读,列入会议记录,书记或副书记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的同志。

 3. 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及个人工作、思想情况,对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章的要求,从党员的党性、党风、党员先进性等方面,检查、总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统一思想认识。

 4. 民主生活会的准备。根据本单位中心工作或工作当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围绕民主生活会拟解决的主要问题,书记、委员个别谈心,交换意见,征求党员意见,就一些重要问题初步统一认识,于会前转告参加会议的党员同志或会上通报。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内容和要求,须提前通知参加会议的人员,以便进行认真准备。民主生活会前,要将开会的日期、内容报告上级党组织。

 5. 民主生活会的主持。党员民主生活会由书记或委员主持。书记、委员不能缺席。书记、委员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要严于律己,真心诚意地欢迎批评,又要引导大家敞开思想,互相帮助,把民主生活会真正开成解决问题的会,切忌图形式,走过场。防止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情况汇报会、工作研究会或评功摆好会。

 6. 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通过开展积极的讨论,解决党内部的问题,达到统一思想、加强团结、相互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必须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和原则性,做到会下谈心解疙瘩,会上集中议大事。党员要本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精神,敞开思想,畅所欲言;要

 严于解剖自己,主动检讨思想、工作、作风和生活上的缺点和错误,诚恳接受别人的批评和帮助;开展批评要与人为善,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防止在细小问题上纠缠不休;相互间有意见,可以开展个别谈心,或者把问题摆在桌面上,通过交换看法和意见来解决,不搞自由主义;要遵守民主生活会的纪律,不许歪曲和夸大事实真相,不许压制批评和对批评者打击报复,不许把党组织内部交流思想的情况向外泄漏。

 7. 民主生活会提出问题的处理。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学校党组织没有及时研究解决或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应追究党组织负责人的责任。

 8. 民主生活会情况的报告。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后十五日内,要向上一级组织报送会议情况和发言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提出的整改措施。对于群众普遍关心问题的整改措施,可用适当方式公布,以便接受监督。

 9. 民主生活会的检查指导。执行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实行一级抓一级的责任制。

 第四条:组织生活制度

 党的组织生活,主要是指党员参加支部大会和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批评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的战斗力,党员必须在学校支部会或党小组会议中,过组织生活,不允许有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1. 由支部书记、委员或党小组长安排组织生活内容并负责召集和主持。党小组组长负责记录每次组织生活情况,并负责填写《党小组会议记录本》。

 2. 组织生活每月两次,时间为一节课。有特殊安排除外。

 3. 党的组织生活要讲究实效,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明确,每次组织生活都要有针对性地解决一两个问题,要根据党在不同时期的任务和中心工作来进行。也可根据各党小组的具体情况安排党员学习党的文件、时事政治或教育教学理论学习、讨论等。

 4. 组织生活时讨论要积极发言,交流思想,谈学习心得,汇报工作情况和意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做与组织生活会无关的事。

 5. 党员因工作等原因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应提前向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请假,对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根据党规党纪进行处理。

 6. 每个党员都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对党要忠诚,襟怀坦白,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第五条:党员民主参与制度

 党内民主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保证,为推进党内民主建设,调动广大党员参加活动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制定党内民主制度。

 1. 认真落实党章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保证党员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真正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进而使党员成为党的事业的主体。

 2. 保障党员的参加会议权,阅读文件权和接受教育、培训权。进一步推进党的组织制度建设,为扩大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提供制度保证。

 3. 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大力推行党务、校务公开,执行党内通报、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凡属党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都要组织全体党员讨论,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切实实现党员的党内民主权力。凡是与党员利益有关的事宜,可以公开的党务工作内容,要在党内公开,让党员知情。

 4. 落实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提高会议质量。在充分征求党员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将会议情况和整改措施及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5. 畅通党内信息沟通反馈渠道,保证党员的合理化意见、建议能得到及时反映、认真落实,防止信息梗阻。

 6. 严肃党纪党规、防止随意侵犯、压制、剥夺党员权利现象的发生,保护好党员的积极性、责任感。

 7. 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机制。保障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民主权利,维护党员直接或间接地决定党内事务的权力,使党员真正享有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权力。

 8. 建立党内民主的参与机制。要通过制度设计,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党内民主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党员作为党内生活主人翁的光荣感和责任感。使党员在组织内有机会说真话,能说真说,敢于说真话。

 第六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一)、责任内容

 学校党组织和校长室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日常工作同时研究,同步安排。每年专题进行学习教育、召开民主生活会均不少于两次。校长、党支部书记对本校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各项要求,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 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纪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完善管理、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3. 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4. 依法支持、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履行职责,调查、处理本单位违法违纪案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责任考核

 1. 上级党委负责领导、组织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一般与学校领导干部考核、学校工作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

 2. 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采用自评、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座谈走访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其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 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

 (三)、责任追究

 学校党员、干部有违反责任制内容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作出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比照所给予的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制度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八大、中纪委廉政工作精神,认真落党中央“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各级党委、纪委关于反腐倡廉的文件精神,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增强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行政的认识,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始终做到清正廉洁,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塑造过硬的良好领导风范,学校党支部特制定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制度。

 1. 学校党政一把手要模范地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讲大局,讲党性,讲正气,讲纪律,率领党政一班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确保上级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2. 校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大事党支部会集体讨论决定,分管领导认真抓好落实。

 3. 学校领导要经常深入年级组,教研组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校情、教情、学情,不断提高领导艺术和决策水平。

 4. 树立教育教学质量第一的意识,政绩意识和服务意识,明确提高和发展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新思路。

 5. 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6. 校级领导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自觉做到廉洁自律,勤政为民。

 7. 党员干部要带头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起好表率、楷模作用。

 8. 学校党政要坚持教育教学质量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以好的党风促进好的教风、学风、校风的形成。

 9. 党员要模范地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模范的遵守党的各项决议和各种组织原则。

 10. 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团结和带领广大师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1. 严格执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尊重师生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12.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纲政纪,做到清正廉洁,实行领导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3. 坚决按照上级文件规定,不多收,不少收,坚决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手续齐全,财务制度公开严明。

 14. 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物价部门的监督审计和职工的监督。

 15. 党员干部必须坚持以下纪律和要求:

 四大纪律:

 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

 八项要求:

 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

 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涣散。

 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

 要管好配偶、女子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

 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

 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即: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反对因循守旧、不思进取;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反对照抄照搬、本本主义; 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反对独断专行、软弱涣散; 坚持党的纪律,反对自由主义; 坚持清正廉洁,反对以权谋私; 坚持艰苦奋斗,反对享乐主义; 坚持任人唯贤,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第八条: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对重大事项的研究,提高管理效益,保证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民主化、规范化,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议事决策机制,特制定本制度。议事制度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和完善实施校长负责制与发挥党组织保证监督作用相结合的领导体制,正确处理学校党政关系,维护领

 导班子的团结统一,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以下制度:

 1. 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于学校中的重大事项,必须坚持由党政领导集体讨论决定,以保证决策的民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2. 对于重大事项的讨论决策,应当允许个人充分发表意见,集思广益。个人发表意见要实事求是,要有利于学校和教育事业的发展,符合党和国家的利益,符合政策、法规的要求,同时还应考虑到目前的条件和可能。

 3. 重大事项的主要内容是指:学校发展或建设规划计划,学校工作思路或计划,重大工作举措,学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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