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疫情防控人员密集场所管理制度

 疫情防控人员密集场所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复学期间人员密集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并不仅限于以下范围: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办公楼等等。防疫期间针对以上场所,需做以下管理工作:

 1.出现在密集场所内人员必须全员佩戴口罩,人与人交流保持 1米以上距离。防疫检查人员还要佩戴护目镜。

 2.加强沟通,保证有效沟通。无关人员不得长时间在密集场所逗留。

 3.各类设施保持清洁,定时、定人消毒、清洗并做到空气流动,通风换气。

 4.有疑似发热病人,必须隔离观察,不瞒报,避免事态扩大,不慌报,避免引起恐慌。

 5.公共卫生间进出人员分道进出,暂无空位时须在卫生间外等候,不得扎堆。防疫小组加强消毒和清洁。

 6.采购的防疫物品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要求。

 7.各人员密集场所应在入口醒目位置设立提示牌,要求进入人员佩戴好口罩,没有佩戴口罩的,一律不准进入。各人员密集场所应在合适的位置,设置体温检测点,未经体温测量或体温≥37.3°C 的人员禁止进入,对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症状的及时专车送医。进入人员密集场所的人员应自觉遵守、主动配合。

 8.坚持每天清扫,由保洁员在当天早、晚 2 次清扫、冲洗、消毒

 做到场内无过夜垃圾;各区域死角在当天干净,100%消毒。

 9.各人员密集场所在入口醒目位置设立提示牌,要求进入人员佩戴好口罩,没有佩戴口罩的,一律不准进入。各人员密集场所应在合适的位置,设置体温检测点,未经体温测量或体温≥37.3°C 的人员禁止进入,对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症状的及时专车送医。进入人员密集场所的人员应自觉遵守、主动配合。

 10.各人员密集场所举办单位应为职工配备必需的防护用品,并要求职工全程佩戴口罩,加强个人防护。

 11.各人员密集场所应做好内外环境、相关设施设备、垃圾收集点等定时消毒消杀,按规范使用空调、电梯等设备,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进行垃圾清运。进入人员密集场所的个人要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不乱摸东西,勤洗手。

 12.各人员密集场所应科学合理控制人流规模和密度,做好人员的疏导、分流,避免人员聚集,保持场所良好通风。各人员密集场所应在出入口等需排队等候的区域,设“一米安全距离”线,人员之间距离间隔 1 米以上。

 13.各人员密集场所应按照返岗职工分类管控有关规定,落实举办单位主体责任,制定场所及人员防控措施并认真执行。各人员密集场所应对工作人员,严格按要求落实隔离管控措施,并做好相关人员健康信息登记。对持有湖北省复工复学人员健康通行卡的不再实施隔离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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