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反分裂反渗透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
关于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 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五、
培训内容
1、 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
2、 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 ;
3、 《关于界定非法宗教活动的意见》 (新党统发【2011】
1 号;
4、 《关于制止非法宗教活动的意见》 ;
5、 《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意见》 ;
1 、 以宗教为由影响社会秩序、 损害公民身体健康、 妨碍国家教育制度、 干预行政、 司法、 计划生育政策和遗产分配, 以及其他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
2、 干涉他人宗教信仰自由, 强迫或变相强迫他人信教、 封斋、 礼拜; 或以斋戒为借口干涉群众正常的生产、 经营和社会活动; 强迫妇女进寺礼拜和戴面纱。
3、 由未经爱国宗教团体聘任、 无宗教教职资格证书的人员组织、 主持宗教活动、 举行宗教仪式。
4、 未经批准, 在本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地方进行有组织的宗教活动。
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人员在本宗教活动场所以外地方讲经布道、 聚众进行宗教活动。
5、 未经批准, 擅自从外地搬请宗教教职人员。
未经批准, 擅自邀请内地宗教教职人员来我区进行宗教活动。
6、 自封传道人, 随意发展教徒。
擅自祝圣神职人员。
擅自接受国(境)
外宗教组织的祝圣。
7、 非法开办教经班(点)
, 修道班、 神学班, 未经批准私带学经人员。
8、 未经批准, 在各级各类学校和非学历机构开设宗教课程或进行其他宗教活动。
9、 强迫、 唆使、 纵容、 放任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礼拜、 学经、 封斋。
1 0、 给未领结婚证者以念“尼卡”等宗教仪式结婚, 未依法办理离婚手续而以念“三个塔拉克”就离婚等方式干预婚姻。
1 1 、 恢复或变相恢复已被废除的宗教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 搞“教主”继承, 放口唤, 派阿訇, 收宗教课税。
1 2、 在宗教活动场所架设高音喇叭进行宗教活动。
1 3、 利用参加婚礼、 葬礼、 家庭聚会, 以及“麦西来甫”等机会, 进行“太比力克”等讲经布道活动。
1 4、 以“阿拉力”和“哈拉木”为名宣扬、 传播宗教极端思想, 干扰正常的宗教活动。
1 5、 内地非法宗教组织以派遣人员、 培训骨干和提供资金等方式, 拉拢我区信教人员, 培养地下势力, 建立非法宗教组织。
1 6、 未经批准, 擅自进行“活佛转世”, 以及跨地区进行活佛转世灵童的寻访、 认定。
1 7、 蓄意挑拨不同宗教、 不同教派之间或同一教派内的纷争、 制造混乱。
1 8、 未经批准, 擅自编辑、 翻译、 出版、 印刷、 复制、 制作、 发行、 销售和传播宗教类非法出版物和音像制品。
1 9、 未经批准, 利用数字出版和互联网、 手机、 移动存储介质等媒体宣扬、 传播宗教。
20、 非法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收听、 收看、 传播境外宗教广播电视节目。
21 、 擅自组织、 参加非由伊斯兰教全国性宗教团体负责组织的赴国外朝觐活动。
22、 未经批准, 擅自接受国(境)
外组织或个人宗教性捐赠。
接受境内非法宗教组织宗教性捐赠。
23、 未经批准, 擅自参加国(境)
外宗教组织的各种培训和会议, 擅自与国(境)
外宗教组织联系进行宗教活动和交往等。
参加境内非法宗教组织的各种培训和会议等。
24、 境外组织和个人以经商、 旅游、 讲学、 留学、 文化交流以及给受灾地区捐款、 捐资助学、 扶贫帮困、 防病治病等为名, 进行宗教传教活动。
25、 未经登记和批准, 私设活动点。
未经批准, 擅自新建、 改建、 扩建宗教活动场所或者修建其他建筑变相用以宗教活动。
以出资修建为由把持操纵寺院。
26、 未经批准, 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
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 ;
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 ;
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个人创建表彰管理办法(试行)
》 ;
9、 《城市民族工作条例》 ;
1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 ;
11、 其他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
反分裂反渗透心得体会 在我们新疆这个多民族、 多宗教地区, 民族团结是一个永恒的主题。
什么时候民族团结搞好了, 什么时候社会就安定, 经济就发展, 各族人民生活就改善。
反之,就会出现社会混乱, 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就会遭受挫折。
坚定不移地加强民族团结, 是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 是推动新疆历史前进的必然要求。
这就要求我们时刻保持高度警惕, 时刻注意反分裂分子在意形态方面的渗透。
从 2008 年 1 1 月起, 集中学习了反分裂斗争的有关文件和领导的重要讲话, 通过学习, 使我更加深刻地意识到“只有稳定才能有发展, 只有稳定才能有和谐,才能有经济的腾飞, 才能有人民的安宁幸福、 安居乐业, 才能建设平等的、 团结的、 互助的、 和谐的社会”。
王乐泉书记指出, 意识形态领域的反分裂斗争再教育是长期的, 连续不断的, 不能一劳永逸, 只有不断地学习, 才能提高认识, 增强免疫力。
反分裂斗争是一项长期的任务, 我们必须统一思想, 提高认识。
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 从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 进一步认清反分裂斗争形势, 树立坚强的政治意识、 坚定的阵地意识、 强烈的责任意识、 牢固的大局意识, 充分认识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 复杂性、 艰巨性和重要性。
分裂恐怖势力在不放弃搞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的同时, 在意识形态领域利用群众性传统娱乐活动、 广播电台、 书刊、 音像制品、 文艺演出以及其他方式, 持续不断地进行非暴力的分裂破坏活动, 以公开或隐蔽的形式鼓吹和宣扬极端宗教意识和分裂主义思想, 歪曲、 篡改、 编造新疆历史, 恶毒攻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经济政策, 攻击现实社会, 进行渗透和分裂破坏活动。
这种活动手段更加隐蔽, 对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危害也更大, 虽然当前学校学生在意识形态领域还未受到“污染”, 但我们还是要小心, 守住我们的阵地, 将分裂分子的丑恶阴谋杜绝在学校之外。
有些干部群众受分裂势力反动宣传的煽动、 影响, 对维护祖国统一、 反对分裂斗争中的一些大是大非问题存在模糊认识, 一些错误的甚至过头的言行得不到及时的抵制和斗争, 还有少数人甚至对被打击的十恶不赦的“三种分子”表示同情或赞美。
这其中一定也有我们的职工, 所以, 在宣传反分裂教育活动的力度
一定要大, 要扎实地进行。
在一些教师当中, 存在着对反分裂斗争形势严重性认识不清的问题, 存在着对分离倾向、 宗教政治化及敌对势力的渗透、 分裂、 颠覆、破坏活动情况估计不足的问题, 存在着在工作中只讲经济、 只讲业务、 不讲政治的问题, 存在着对分裂暴力恐怖活动“武”的一手硬而对相对隐蔽的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中“文”的一手软的问题。
在某种范围内, 在一些职工中, 也存在着麻痹思想、个人主义思想、 狭隘民族意识、 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等错误思想, 这些错误的东西对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影响很大。
特别是在当前新的形势下, 反分裂斗争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 而且将会因敌人策略的改变而更加突出、 更加复杂, 任务更加艰巨, 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 高度警惕。
通过学习, 我明白了当前我们面临着与西方敌对势力渗透与反渗透、
遏制与反遏制、 分裂与反分裂、 颠覆与反颠覆的激烈斗争。
我们每一位公民都应从大局、全局的高度来充分认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意义, 增强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感, 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不动摇, 自觉地、 主动地站到反分裂斗争第一线, 义不容辞地担负起反分裂斗争的重任。
纵观当前形势, 可以说是机遇与挑战面向新世纪, 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现“十五”计划、 保证西部大开发战略顺利实施的需求, 是适应国内外形势发展变化的必然要求, 是进一步深入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的需要。
越是深化改革、 扩大开放, 越是必须认真学习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 认真学习江泽民同志的一系列重要讲话, 将党的基本理论学深、 学透, 学会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 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 解决问题, 树立起坚定的社会主义、 共产主义信念, 从思想上筑起反分裂的钢铁长城。
我要进一步提高认识, 紧密联系反分裂斗争的现实, 始终牢记和实践党的宗旨, 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工作, 讲民族团结的话, 做民族团结的事, 坚决抵制拜金主义、 享乐主义、 极端个人主义等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
我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 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书记的党中央周围,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 适应新形势, 迎接新挑战, 增强新优势, 赢得新发展。
意识形态领域是反分裂斗争的重要领域。
意识形态领域的反分裂斗争, 是争夺人心、 争夺群众、 争夺阵地, 巩固社会主义思想基础的严肃的政治斗争, 直接关系到祖国统一, 民族团结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 直接关系到新疆的长治久安。
我们应做到政治上合格。
我们应更加充分地认识到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 尖锐性和复杂性, 不断增强政治坚定性和政治敏锐性。
坚决维护民族团结、 反对民族分裂、 维护祖国统一, 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人生观、 价值观。
必须做到“守土有责”, 时刻加强阵地意识, 增强政治意识, 增强责任意识。
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伟大祖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即使在腐朽的清王朝和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 新疆也没有从祖国的怀抱中分裂出去。
今天的中国, 有强大的经济实力, 有人民民主专政的坚强柱石, 是维护世界和平的重要力量, 已被举世公认。
我们正告那些妄图制造谣言、 搞分裂破坏活动、 进行各种恐怖活动的人:今天的中国是强大的中国, 团结进步是当代的历史潮流, 是人心所向, 大势所趋,闹独立、 搞分裂只能是螳臂当车, 不自量力, 必然遭到各族人民的坚决反对, 并以彻底失败而告终。
一个团结、 稳定的和田市, 一定会不断地走向更加辉煌的明天!
意识形态领域的反分裂斗争是长期的、 复杂的、 尖锐的斗争, 在开展这场斗争中,我们必须做到:
一要增强思想政治和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针对不同的群体采取不同的宣传教育方式、 方法, 实施多层次的思想教育工程; 二要采取切实
有效的措施, 加强群众思想政治教育; 三要大力清理整顿文化市场和查缴反动宣传品及非法宗教出版物, 决不给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提供任何可乘之机。
作为一名大学生, 更应该立场坚定、 态度明确、 坚决反对民族分裂, 从思想上筑起反分裂的钢铁长城, 积极为建设平等的、 团结的、 互助的、 和谐的民族关系而贡献自己的力量。
哥么,见下:
民族团结是新疆各项事业发展的生命线, 维护新疆社会稳定、 经济发展、 各族人民安居乐业是全国人民的心愿, 是生活在这片沃土上各族儿女的神圣责任和义务。
稳定是新疆的大局, 也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内容。
我们永远不会忘记 1 997 年的春节, 本该热闹非凡, 祥和喜庆的传统佳节, 却丝毫没有节日气氛。
在寒风瑟瑟之中, 新疆各地及首府的各商业区更显冷清, 各商家早早关门, 街上行人稀少。国外投资者锐减, 内地投资者也纷纷撤资, 打道回府, 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和新疆的经济发展, 社会政治稳定出现了严峻态势, 同时也使优秀人才引进工作遭遇了极大的困难, 甚至造成当地人才流失严重, 使得经济教育文化受到了很大的挫折。
各种敌对势力打着“人权”、 “民主”、 民族、 宗教等幌子, 从舆论到暴力, 从内政到外交, 从国内到国际, 齐奏反华大合唱。
在我们新疆, 多种宗教并存, 比如,伊斯兰教、 佛教、 道教、 天主教、 基督教、 东正教。
从 1 960 年开始, 我国的宗教政策发生了根本变化, 各族宗教人士充分享受到了宗教信仰活动, 政府出资建立了 2.4 万座宗教场所, 其中伊斯兰教 2.39 万座, 各教职人员 2.9 万人, 取消了名目繁多的宗教课税, 保留了宗教信仰活动。
同时, 国家对少数民族的人才培养出台了很多优惠政策, 例如高考、 硕博。
从学习到生活都给予实实在在的关怀。
我们新疆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和多元文化并存的地区, 所以在这片肥沃的土地上,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 救人治病尤显重要。
首先作为医生, 要始终铭记, 自己的治疗对象没有民族之分, 学会维护这个大家庭的利益。
遏制新疆非法宗教活动的法律对策
一、 非法宗教活动的法律界定
非法宗教活动是指一切违反现行宪法、 法律、 法规所进行的妨碍社会秩序、 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危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权益的宗教活动。
[1 ]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非法宗教活动有两个不可或缺的构成要素:一是宗教活动,二是不符合法律规定。
宗教活动如果超出了法律允许的范围,也就具备了非法宗教活动的两个构成要素,因此就成为“非法宗教活动”。
如宗教职业人员传教是一项宗教活动,经过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批准的跨地区传教活动,就是合法的、 正常的宗教活动,反之就是非法宗教活动。
界定非法宗教活动必须坚持两个原则:一是法律原则,即坚持以法律为判断宗教活动合法与否的惟一标准。
国家和自治区都制定了有关宗教活动的宗教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活动管理暂行规定》 等。
在对一项宗教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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