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工作总结暨工作计划【2篇】

泾县民政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2023年10月26日一、2023年工作总结2023年,县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践行“民政为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局工作总结暨工作计划【2篇】,供大家参考。

民政局工作总结暨工作计划【2篇】

泾县民政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20201026

 

一、2020年工作总结

2020年,县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兜底线,聚焦特殊群体谋福利,聚焦群众关切优服务,认真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奋力推进我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重点领域,迅速开启疫情防控阻击战

1、反应迅速,压实责任。1月23日,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下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安排民政系统、包保网格等疫情防控工作。全县各养老机构、救助站、婚姻登记处、殡仪馆等重点民政服务机构第一时间谋划切合工作实际的应急预案,对疫情防控工作迅速做出反应,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养老机构疫情防控。1月26日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全县养老机构疫情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提出了加强宣传引导、实行封闭管理、细化院内防护、严格返院检查4条应急措施,帮助养老机构及时制定《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方案》。随着疫情的发展漫延,2月3日印发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从严执行养老服务有关工作纪律的通知》,要求各养老机构切实做到“3个从严、5项严禁”:从严执行封闭管理制度、从严执行卫生防疫制度、从严执行延期返院制度;严禁院民和老人外出活动、严禁亲朋好友探视探望、严禁院外无关人员入院活动、严禁防控期间接收新入住人员、严禁因工作需要但未采取防护措施的人员入院。同时,组织养老机构开展103名暂缓入院对象走访慰问和安抚活动590人次,向养老机构分发N95口罩800只,为养老机构外防输入打下了坚实基础。2月底,对8处未经登记养老服务场所进行了摸排,下发《关于加强未经登记的养老服务场所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及时向所在乡镇及相关部门通报移交了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3月上旬,各养老机构在严格实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陆续恢复老人返院。6月中旬,随着北京市部分区域出现新冠肺炎本地病例,导致养老机构“外防输入”的压力进一步加大,6月15日,紧急印发《养老机构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提示单》,提出3项常态化防控措施要求养老机构遵照执行。16-22日,对所有养老机构开展了以常态化防控为重点的督查。6月下旬,完成了全县19家养老机构中165名工作人员核酸检测。目前,全县19家养老机构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重点场所和单位卫生防护指南》的要求,持续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

3、殡葬领域疫情防控。先后紧急下发《关于做好近期殡葬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殡仪服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合理调度错峰火化,每日下午5时前,将次日火化人员名单反馈至相关乡镇,督促乡镇做好丧户思想工作,减少送丧人员。从尸体接运到遗体火化实行时段管控,严格控制同一时段内在殡仪馆办丧事的户数为2—3户,减少等候时间。关闭告别大厅,控制吊唁大厅使用时间,加强等候区管控,及时劝导疏散集聚人群。各功能区域至少一名包保人员,负责劝导、调度等工作。暂停办理遗体外运,也不得接收外地运送来遗体。

4、婚姻登记疫情防控。及时取消2月2日加班集中办理结婚登记的决定。为防止人员聚集,2月1日起暂停办理婚姻登记。2月24日起至4月13日,采取先电话预约的方式,分时段办理婚姻登记业务。5月20日,采取提前预约的方式为100对新人颁发了结婚证。

(二)聚焦脱贫攻坚,坚决完成兜底保障任务

2020年,我局全面落实兜底保障政策,确保与脱贫攻坚的深度融合,最大程度助力全县脱贫攻坚。

城乡低保

1.按时发放资金,救助执行到位。疫情期间简化优化救助程序,最大程度解决疫情期间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截止9月底,我县在册农村低保对象10780人,在册城市低保对象1616人。截止9月,发放农村低保金4074.7542万元,发放城市低保金800.3508万元,发放价格临时补贴480.5158万元。

2.落实政府兜底,政策有效衔接。根据《泾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持续开展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加大涉及民政三类人员摸排力度,摸排未脱贫户256人,纳入低保156人,特困供养1人,开展临时救助13人;摸排边缘户775人,纳入低保253人,特困供养18人,开展临时救助23人;摸排近两年退出的低保贫困户1242户,重新纳入57户。9月份实施了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第三方核查项目,对部分低保贫困户、特困供养贫困户、低保档案、长期公示等进行了核查,最大限度确保“应救尽救、应保尽保”。

3.严抓核查管理,精准保障对象。持续开展“两项目两资金”方面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截止9月,对发现的8个问题,立行立改,并已全部整改到位,追缴收回资金1163.50元。

4月底至5月初,联合财政局开展社会救助资金督查,5月份开展兜底脱贫督查工作,通过对11个乡镇督查发现问题,通过书面形式反馈,责令各乡镇限期整改,及时跟踪督促,至6月底,各乡镇已完成整改并向我局上报了整改情况。

持续开展城乡低保年检、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强力推行近亲属备案、申请低保听证会、低保长期公示等制度,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1-9月农村低保新增741人,调出849人,城市低保新增37人,调出172人。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4月底,与县财政局联合印发《泾县2020年度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上半年,农村特困人员、城市特困人员财政补助标准分别按600元/人/月、940元/人/月执行。从7月份起,分别调高到至680元/人/月、1025元/人/月,至年底,全县实有特困供养对象2120人(建档立卡贫困户998人),其中分散供养1312人、农村集中供养763人、城市集中供养45人。城乡特困供养对象中,自理对象1804人、半护理对象223人、全护理对象92人,半护理和全护理对象占比达14.87%。全年发放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经费31.596万元;向乡镇敬老院拨付特困人员护理能力奖补资金101.1万元;拨付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运行维护奖补资金73.02万元。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工作已经进入招投程序。

4月份开始,对符合特困供养条件但目前享受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了救助意愿普查,共向1415名贫困户征求救助意愿,其中210人要求变更为特困供养,目前已对174名符合条件的对象完成了变更。6月份,对所有分散特困供养对象进行了供养意愿普查,5名符合集中供养条件的对象已全部入住乡镇敬老院,不能自理的城乡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81.3%。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全县现有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未成年人55人,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050元。根据监护人的监护能力进行评估,划分为“强、中、一般”三个等级,并建立“一般级别”的重点监督保障机制,做到乡镇、村每月走访,县按时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组织召开了全县留守儿童联席会议,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健全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工作机制。

困难残疾人生活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4月底,与县财政局、县残联联合印发了《泾县2020年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至6月底,全县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人数为5780人(建档立卡贫困户2915人),按6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人数为5858人(建档立卡贫困户4654人),其中一、二级3811人按200元/人/季度,三、四级2047人按每人每季度100元/人/季度的标准,累计发放补贴188.69万元。

 为全面助力脱贫攻坚,县民政局主动作为,变被动申请为主动办理,6月底,在全县开展了两残补贴政策落实排查工作。针对2020年第2季度两残补贴发放后新发证残疾人,共为100人补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56万元;共为184人补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2.4万元。

临时救助

2月初,下拨100万元小额临救资金到乡镇用于疫情期间临时救助。截至9月底,各乡镇使用小额临救资金89.52万元,救助1095人。1-9月,本局共受理临时救助申请100余人次,发放救助金39万元。

(三)聚焦特殊群体,筑牢基本民生制度防线

上半年,县民政局聚焦老年、儿童、生活无着等特殊群里基本保障,有效维系了社会稳定。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4月底,与县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泾县2020年度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3项实施办法的通知》,并制发了《泾县2020年养老服务和智慧化养老实施办法》、《泾县2020年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运行实施办法》和《泾县2020年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运行维护实施办法》,对全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布置。

1、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今年元月,所有机构完成自评上报,经我局评审小组综合评定,共评定一级养老机构9家,分别为:泾县桃花潭镇敬老院、泾县汀溪乡敬老院、泾县昌桥乡第一敬老院、泾县昌桥乡第二敬老院、泾县榔桥镇第一敬老院、泾县榔桥镇第二敬老院、泾县黄村镇敬老院、泾县蔡村镇敬老院、泾县黄田爱心托老所;评定二级养老机构9家,分别为:泾县泾川镇敬老院、泾县云岭镇敬老院、泾县丁家桥镇敬老院、泾县茂林镇敬老院、泾县琴溪镇敬老院、泾县山庄托老所、泾县蔡村少华托老所、泾县孝亲养老院、泾县汀潭爱心托老所;将泾县社会福利中心作为三级养老机构向市级上报。

2、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通过公开招标,由江苏禾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从2020年元月起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对象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同时停发上述对象原享受的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由于受新冠疫情影响,今年2月和3月,承接方暂停了线下实体服务,通过电话提供服务。从4月份起,全县的居家养老实体服务全面复工,服务覆盖到所有乡镇和村(居),承接方助老员总数达108人。半年来,我局一是实行重点对象分类管理,将服务对象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分为ABC3类采取不同的服务和管理方式;二是补发疫情期间的服务补贴,对2-3月份暂停的线下服务,按照每人200元的标准实行补偿,共补偿3152人63.04万元;三是开展服务质量跟踪测评,委托安徽经典调查公司作为第三方对禾康公司的服务质量开展跟踪测评,测评结果与费用结算及协议履行挂勾。至6月底,全县享受服务对象人数为2969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508人),累计完成服务量53904个工单。预计至年底,全县享受服务对象人数为339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840人),累计完成服务量10万余个工单。

3、三级中心的建设与运营: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已经正常运营。榔桥镇、蔡村镇和汀溪乡纳入全县最后一批乡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建设计划,已完成硬件设施建设。云岭镇章渡村等个11村(居)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纳入福彩项目资助计划,部分村已开工建设。泾川镇幕桥社区泾秀苑小区养老服务中心作为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的重点示范项目进行资助,目前该中心已经进入常态化运营,日均接待活动的老人50人次。

4、特困供养机构改造提升:制定出台了《泾县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 年)》,确定本年度的工作任务为完成云岭镇敬老院、茂林镇敬老院、昌桥乡第二敬老院、桃花潭镇敬老院、黄村镇敬老院、丁家桥镇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启动榔桥镇第二敬老院扩容升级工程;完成丁家桥镇敬老院智慧养老工程。目前,各项改造提升工程正在筹备或实施,福彩公益金资助方案已获县政府同意。至6月底,全县13所乡镇敬老院内设的医务室已全部完成硬件设施配套,有9所敬老院已由乡镇卫生院派出巡诊医生开展诊疗。

5、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全县社会办养老机构总数5家,床位数408张,运营状态良好。经会同县财政局核查,社会办养老机构总入住人数256人。

高龄津贴发放

为配合全县脱贫攻坚工作,4月制发《关于做好2020年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在6月中旬前提前完成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间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申报审核工作。至6月底,共为全县11200名(建档立卡贫困户1842人)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370.107万元。

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

积极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1-9月份,县救助管理站共计救助各类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136人次。其中:站内116人次,站外20人次,救助资金支出32.64万元。

(四)聚焦群众关切,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

上半年,县民政局致力于改善基本社会服务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对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发挥重要作用。

养老机构安全管理

印发《泾县养老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开展了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燃气安全和非法集资风险的专项治理,在各机构自查的基础上,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共开展现场安全督查3次。全县14家公办养老机构已经与有资质的消防公司签订了维保协议,县市场监管局在巡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方面的隐患也已经全部整改完毕。12家使用燃气的机构均加强了气瓶、灶具及气管的安全管理,明确了安全维护责任人。经排查,未发现我县社会办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风险。8月底,我县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召集人的泾县养老机构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由县民政、财政、公安等11个部门单位组成,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工作规则。联席会议制度在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和行业监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加强和健全村级组织建设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指导有关乡镇做好村委会补选工作,榔桥、茂林、桃花潭等乡镇完成4个村委会5名成员的补选工作。规范村务公开管理,坚持每季度开展村务公开督查。

指导泾川镇完成第一阶段撤销红星社区、太美村改居工作,继续指导泾川镇开展第二阶段官塘社区设立工作。

泾川镇幕桥社区“智慧社区”试点,“慧力生活”平台全部完成测试并进入运行阶段。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换

《泾县标准地名录》初稿已编纂完成,正在复核阶段。

推进殡葬改革和公益性公墓建设

积极开展殡葬违规建设整治,认真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全县11个乡镇共完成矢量数据测绘86处。9月份开始,按照省市关于殡葬违规建设整治及公益性公墓全覆盖的要求,在全县实行半月调度工作机制,由各乡镇分管领导负责,每半月向我局书面上报镇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等工作进展情况,今年已完成公益性公墓7处,已审批在建29处。

加强婚姻登记窗口建设。

一是积极申报婚俗改革试点县工作,将加强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工作,作为婚俗改革的重点内容,宣传倡导婚俗改革。二是按要求配备新增智能设备,完成婚姻登记系统升级工作。三是开展行风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1618对,离婚登记1000对,补发结婚证472对。

社会组织管理

一是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7月挂牌成立了“中共泾县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树立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发展旗帜,并以社会组织年检为契机,实地查看已成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阵地建设情况。二是开展公益创投行动。启动第二届公益创投活动,印发了《泾县第二届公益创投活动实施方案》(民社字〔2020〕39号),安排福彩公益金20万元为公益创投项目提供资金保障,确定了泾县百姓公益联盟 “青春护航-守护留守儿童”等5个项目,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三是引导社会力量助力脱贫攻坚。全县参与脱贫攻坚社会组织达36家,涉及扶贫领域项目7个,受益贫困人口达800余人,累计投入资金190余万元。

扫黑除恶

为深入推进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不断增强对黑恶势力的“免疫力”,从4个方面开展“行业清源”专项整治工作。一是高度重视村“两委”换届选举“回头看”工作,全面实现县级联审常态化,开展村(居)委会补选工作,完成3个乡镇4个村4位村委会成员补选工作。二是持续开展低保专项治理行动,防范低保领域搞“人情保、关系保、漏保”“吃拿卡要”“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问题。三是持续推进非法社会组织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与公安部门联合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宣传非法社会组织的甄别方法,宣传社会组织有关法规政策,提高社会公众的防范和监督意识。四是继续深化我县殡葬领域改革,开展殡葬设施违建建设整治,净化我县殡葬服务市场和殡葬设施建设。

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科学运用“宣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从婚姻、车辆、工商、税务、人社等方面反馈数据,对授权申请家庭的经济情况进行核对查询。按要求对社会救助申请对象全部开展前置核对,已获救助的家庭逐步进行平台复核,从源头上规范了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工作。2020年1-9月,累计提交核对家庭8251户25112人,预警4212户7737人。

县老年养护院项目建设

因受疫情影响,县老年养护院延迟至6月2日开始对外投入运营,目前已收住15人。

福利彩票发行

我县共有福彩销售站点22家,中福在线销售厅一家。专营率为100%。受疫情影响,今年我县福彩销售额较去年大幅度下降,2020年截至目前,我县共销售电脑票1008万元,同比增幅-11.8%,即开票94万元,同比增幅29.58%,中福在线259.1万元,同比增幅-81%,共计1361.1万元,同比增幅-47.8%。疫情缓和后,我县福彩电脑票和即开票接省中心通知于3月11日开市,中福在线于5月11日开门营业。由于中福在线更换新游戏,于今年7月30日起停止营业。目前仍处于闭市状态,等待省福彩中心通知新游戏上市。

上海下放户及精减退职定补工作。

目前,我县实有上海下放居民及随行子女定补对象446人。其中长宁区372人,含一代及二代孤残43人、二代326人;静安区74人,含一代及二代孤残8人、二代66人。2020年定补款按一代每人每月900元、二代850元的标准,发放到位,长宁区3户下放居民2019年建房补助款同时发放到位。

目前,我县享受定补的六十年代精减退职人员共计60人,定补标准640元/人/月,已发放到位。

慈善工作

协助配合省福利慈善协会在云岭镇中心小学成功举办了“为了明天 守护童安”系列丛书和爱心书包捐赠活动。

二、“十四五”工作安排

(一)建立城乡新型社会救助体系。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文件精神,建立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全面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优化审核确认程序,探索将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引导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加快服务管理转型升级。

(二)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加快智慧社区、养老智慧化建设,加快推进乡镇敬老院公建民营,不断完善居民家庭经济情况核对信息系统的功能和数据,为与长三角地区对接创造条件。

三、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我局继续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任务,对接长三角一体化,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聚焦兜底保障,确保脱贫攻坚成效。

2021年,我局将继续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充分运用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第三方核查成果,检验兜底脱贫成效,完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继续推进各项救助工作的落实,确保困难群众及时、有效获得救助,充分发挥民政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继续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运用好公益创投项目,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巩固孤儿监护能力等级评估保障机制,落实重点孤儿对象的走访评估,确保孤儿生活照料保障。

(二)聚焦特殊群体,筑牢基本民生防线。

落实特困供养对象住院护理保险工作,督促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正常运营,同步采取激励措施,促进提高运营质量。推进乡镇敬老院公建民营工作,加快乡镇敬老院改造升级项目、镇村级养老服务中心新建项目、智慧养老项目、敬老院扩容项目、社区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通过日常监管和第三方机构的专业测评,提高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升低收入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满意度。强化民政民生工程考核工作,围绕民政民生工程考核内容,抓实做细各项基础工作,力争在年度目标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

(三)聚焦群众关切,提升社会管理服务水平。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指导泾川镇完成撤村(居)设居及明晰管辖范围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民主管理、村务公开”的指导和督查,持续推进“智慧社区”试点工作,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加大各乡镇对孤儿和留守儿童定期走访情况的督查。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动机制,形成持续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合力。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发挥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作用,引导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志愿项目,不断扩大志愿服务在各领域的参与力度。


 

贺兰县民政局2020年工作总结暨2021年工作计划

20201019

 

2020年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下,贺兰县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第十二届十一次全会、银川市委第十四届十次全会和县委第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积极发挥民政职能,切实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现将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20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争项目争资金情况。

截至目前,2020年固投年度任务8000万元,已完成6300万元,完成率78.75%;争资金年度任务8000万元,已完成7018.37万元,完成率88%,完成两个日间照料中心及老饭桌建设工程。

(二)疫情防控工作扎实开展。一是强化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疫情防控初期及时对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实行暂停或封闭式管理,避免老年群体出现交叉感染的风险,并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二是疫情防控婚姻登记两不误,我县婚姻登记处在落实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实行预约登记办理,有序开展婚姻登记。三是实施“一老一小”关爱活动,为全县“一老一小”群体1872人每人发放价值170元的食品、口罩、消毒液等物资共31.8万元。四是会同各业务主管单位做好社会组织疫情防控工作,引导社会组织发挥作用,累计两万余人参与疫情防控,捐赠物资1.34万元。为参与疫情防控志愿者购买价值30万元的新冠肺炎治疗保险100份。五是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慈善捐赠管理工作,疫情期间我县慈善总会共收到疫情防控捐款247.266万元。六是全员参与疫情防控。我局全体干部累计下沉社区1200余人次,进行电话和入户摸排、数据填报、小区值守、党员“四包一”等防控工作,同时为社区()“两委”成员、网格员发放口罩13000余个,并开展社区工作者心理辅导工作。

(三)强力推进脱贫攻坚。一是全面开展“四查四补”工作。制定《贺兰县民政局关于全面开展“四查四补”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通过召开多部门联合会审将符合条件的政策兜底户75116人纳入低保,提标增人102134人。二是保障特殊困难群体疫情期间生活,为8809()困难群众每人发放临时生活补贴100元。三是启动“救急难”工作,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打工的146555人劳务移民进行救助,发放临时救助金24.35万余元。四是紧抓兜底保障。建立以“日间照料中心为基础,老年饭桌为依托,居家照护为补充”的政策保障兜底体系,集中托养20名政策兜底户和3名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52人,居家照护18人。五是扎实做好社会救助,截至目前全县累计救助建档立卡户829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40.73万元,1362户建档立卡户和移民享受城乡低保,发放低保金309.6万元。

(四)社会救助政策全面落实。一是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各项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城乡低保金、特困供养金、事实无人抚养和困境儿童津补贴、城乡高龄老人津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失能老人生活补贴、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金共计6275.15万元。为69名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发放救助金1805元,并给予生活物资救助。二是着力完善“三留守”关爱服务体系。完成24个儿童之家建设任务目标,实现儿童之家全覆盖;开展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未成年人关心关爱和社会保护;组织开展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活动,累计宣讲296次,参与11984人次。三是稳步推进低保确认权限下放乡镇(街道)工作,将原来由民政局承担低保确认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四是启动临时备用金制度,全年累计为各乡镇下发405万元临时救助资金,用于辖区内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工作。

(五)养老服务水平稳步提高。一是推进养老项目建设。今年新建2个老饭桌已竣工验收,2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个老饭桌及13个幸福院已进入设备采购招投标环节。二是推进社区为老服务快速发展。及时兑现老饭桌运营费、日间照料中心补贴,重新制定日间照料中心托管协议并续签托管协议,及时收回运营质量不高的日间照料中心重新委托运营方,以保障服务社区周边老年人的功能。三是着力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制定《养老服务质量3年建设专项行动方案》成立养老服务质量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对全县已有的5家养老机构逐项检查整改,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配备完善微型消防站、健身器材、文娱设施,并对部分敬老院开展适老化改造升级,切实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

(六)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先后两次联合组织部等部门对各村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落实、村监会建设和履职情况、村规民约修订、红白理事会作用发挥和移风易俗工作推动情况进行了调研指导。二是完成村(社区)“两委”成员、村()监会成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1500余人基础信息的采集和系统录入,并完成各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更换工作。三是指导对涉及村委会成员、村监会成员、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缺额的村进行补选。五是会同相关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意见》(贺民发〔202035),指导各村(社区)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修订工作。七是优化社区布局,完成社区数据摸底工作,对各社区管理常住户数、空户进行彻底摸排;重新划分364个网格,逐步提高网格员待遇,并面向社会招聘14名专职网格员。八是坚决执行银川市《社区工作用房和居民活动用房管理办法办法》,累计完成5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商住小区2500余平米社区用房验收工作。九是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完成“万能章”清理及民主协商月活动,组织开展社工培训班及社工“大比武”活动。

(七)社会事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争取银川市民政局资金支持,启动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项目1个,为全县城乡社区培育社区社会组织100家。二是做好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目前完成58家社会组织年检。完成法治化营商环境、民营企业发展,营商环境整治排查工作。三是制定《关于2020年全县社会组织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在全县社会组织开展涉嫌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全县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细化《贺兰县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规范整治条目指南》,并有序推进行业协会脱钩工作。四是做好扫黑除恶工作,3次组织全局干部学习上级会议精神,办理县扫黑办交办的1条线索。五是妥善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全年累计接到信访案件2件均已办结;累计接收12345平台投诉32件,微博咨询8次,贺兰微博@回复3次,全部答复。六是落实禁毒责任,组织社区进行禁毒宣传及戒毒康复人员回访工作,做好戒毒康复人员生活保障工作,将18名戒毒康复人员纳入低保。七是做好全县志愿者网络注册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实名注册志愿者56462人,推动志愿者活跃29925人,审批志愿者服务项目7582个。八是加强区划地名管理工作,完成富兴街街道办事处申报设置、乡镇行政区域界线勘测、协助完成立岗镇与平罗县黄河滩涂地的部分行政区域界线勘测、宁蒙行政区域界线贺兰段联检、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等工作,对我县部分有路无名道路进行命名,提供地名公共服务。九是全面推进婚姻登记机关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截至10月办理结婚登记1212对,离婚登记618对,补发结婚证682对,补发离婚证49人。十是切实做好惠民殡葬。顺利完成清明祭扫工作,共接待祭扫群众约4万人次,接待祭扫车辆2万余辆;完成贺兰山东麓江西旅投葡萄文化园项目区迁坟工作,共计迁坟245;积极治理散埋乱葬现象,协助乡镇场进行农田水利建设、美丽乡村及109国道改线项目区迁坟安置工作,目前完成迁坟380;认真落实殡葬救助惠民政策,共发放殡葬救助金20.7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81人。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经费保障不足。养老机构运营成本加大,造成各养老机构工作经费不足;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缺口大;无殡葬及“三社联动”经费保障;县级区划地名预算、社会组织及婚姻登记工作经费安排过少。

二是工作力量薄弱。目前我县各民政所普遍存在人员短缺、队伍不稳定的情况;民政部门受人员编制因素影响,公益性岗位人员占比大,社会组织工作、养老服务、婚姻登记、殡葬管理、低保核查等多个重要岗位均由非在编人员负责,存在人员流动性强工作衔接断层的问题。

三是殡葬改革推进缓慢。我县目前仍是土葬区,农村殡葬工作相对滞后,居民选择土葬较多,导致火化率低,生态节能葬法工作推进缓慢。

三、2021年工作计划

(一)提升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水平。一是继续加强低保动态管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大低保核查力度,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精准施保;二是稳步提高特困供养工作质量,计划明年进行2次特困人员能力评估动态管理;三是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四是继续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和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五是指导各乡镇稳步推进最低生活保障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强化对各乡镇低保确认工作的督促指导,不断修改完善相关制度。

(二)提升社区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水平。一是会同组织部共同做好两委换届工作,规范各村村监会建设,完成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落实及村监会建设履职、村规民约修订情况的指导检查,做好村监会成员联审;二是指导完成各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持续推进社区减负增效,继续做好新建商住小区社区办公用房和居民活动用房的综合验收和移交工作。

(三)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一是完善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发展机制,加快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圆满完成民生实事项目,积极开拓养老服务市场新局面;二是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完成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全力打造居家养老点;三是积极争取民政重点项目建设,2021年在金贵镇银光村新建日间照料中心1个,在太阳城社区建设老饭桌1个。

(四)提升社会事务服务水平。一是完成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和地名进社区工作;二是积极稳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规范殡葬行业管理,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三是提升志愿服务管理水平,做好志愿者注册和志愿者服务项目审批工作;四是指导社会组织承接自治区、银川市社会工作项目并监督项目推进情况,对公益创投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管理,配合支持专业机构孵化培育我县社会组织,完成社会组织整顿、清理和撤销工作,继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和行政机关脱钩,做好社会工作师及助理社工师的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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