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党建工作"四级四岗"责任清单【精选推荐】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4党建工作"四级四岗"责任清单【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2024党建工作

党建工作"四级四岗"责任清单

为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关于机关党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不断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推动监狱事业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和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及省委组织部、省直工委《XX省直机关党建工作"四级四岗"责任清单》,结合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工作实际,制定XX省监狱管理局直属机关党建工作"四级四岗"责任清单。局党委、局直属机关党委、局直各单位党委、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对照本级责任清单,履行机关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局党委

领导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支持配合省直工委对本单位党的工作的统一领导,自觉接受省直工委对其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指导督促。

(一)统筹谋划机关党建工作。把机关党的建设纳入整体工作部署,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督促落实各项任务,每年在机关党员民警大会上至少通报1次抓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接受评议,切实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有效解决和防止"灯下黑""两张皮"问题。

(二)落实党的政治建设工作主体责任。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建立健全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工作责任制,把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部署要求细化为具体措施,贯彻到机关党建全过程和监狱事业发展各方面,带头践行"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落实"四个服从",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总书记关于监狱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党的主张和决策部署转化为政策法规、制度机制、工作措施,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经常学习、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局党委班子成员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四)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和理想信念教育。提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坚持"首题必政治"常态化学习制度,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坚持党员领导民警讲党课制度,局党委书记每年至少为全体党员讲一次党课。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开展形势政策教育以及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实施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五)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及时了解掌握动态,加强舆情研判,引导党员民警明辨是非、澄清模糊认识,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落实主管主办责任,加强本单位本领域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积极稳妥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建立党委书记定期为党员民警作形势报告制度。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通过机关基层党组织了解党员民警队伍的思想状况,以及对重要决策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反映和意见。

(六)研究决定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要事项。坚持大抓基层、大抓支部,定期研究讨论、加强领导指导。讨论决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的设置调整、换届、委员会的组成,书记、副书记任免等,提前与省直工委进行工作沟通,由局党委会讨论决定,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定期研究部署群团和统一战线工作。

(七)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改进领导方法、工作方法,切实为基层减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机关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民警进行监督。

(八)完善落实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局党委负主责、局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分工负责、机关党委统筹推进、党支部具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建立局党委班子成员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把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综合评价,作为确定年度民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

(九)全力保障机关党建工作。加强党建阵地建设,建立和规范党员活动场所,按照规定落实机关党建工作经费保障。配齐配强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负责人任期内欠缺,应在6个月内补齐。有计划地安排党务干部同行政、业务民警之间的双向交流。专兼职党务工作经历纳入干部履历。严把党务民警入口关,注重选拔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干部从事党务工作。注重提拔使用工作业绩突出的党务民警。

二、局直属机关党委

在省直工委和局党委的领导下,统一领导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工作,指导督促局直各单位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抓好机关基层党建任务落实。

(一)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机关基层党建工作的部署,根据省直工委确定的工作重点和局党委要求,研究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基层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抓好组织实施。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明确委员分工,谋划工作举措,推动工作落实。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听取所属基层党组织全面工作汇报,组织开展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局直属机关党委书记每年就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向省直工委和局党委述职。

(二)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省委工作措施,细化落实省直工委和局党委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各项要求,推动党员民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当好"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开展对党忠诚教育和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对局直各单位党委民主生活会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

(三)深化理论武装。指导广大党员民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制定年度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民警理论学习计划,指导和督促检查局直各单位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民警的终身课题,运用多种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大学习、大培训,引导党员民警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四)全面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指导督促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健全党的基层体系,加强分类指导。指导督促局直各单位党委按期换届,审批局直各单位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的设置调整、换届、委员会组成,书记、副书记的任免等。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督促指导所属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及时发现、表彰和宣传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典型。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开展示范培训,定期培训党务干部、党支部书记和委员。推进基层党组织活动方式方法和机制创新,促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

(五)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强化党员培训和实践锻炼,通过佩戴党员徽章、创建党员先锋岗、开展党员承诺等措施,引导党员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指导各级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落实谈心谈话、走访慰问等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准确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动态,定期向省直工委和局党委汇报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监督工作。领导局直属机关纪委工作,支持局直属机关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抓好作风建设,推动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转作风、纠"四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开展纪律作风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监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员民警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依规依纪恰当予以处理。局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局党委民主生活会和局党委有关会议。

(七)协助完成全系统监狱重点工作。围绕中央、省委和局党委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监狱工作难点、薄弱环节折射出来的党员队伍建设的问题,发挥机关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引导党员民警爱岗敬业,担当作为。协助局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民警,配合局政治部对党员干部进行考察、考核和民主评议,对党员民警的选拔作用和奖惩提出意见。

(八)做好精神文明创建和统战群团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结合监狱工作实际,不断探索具有时代特色、体现单位特点、符合职工实际的创建模式,推动指导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全面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把精神文明建设成果转化为推动监狱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的领导,完善党建带群建制度机制,推动群团组织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指导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各级党组织做好党的群众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

(九)开展督促检查。改进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选拔任用的导向作用。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机关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机关基层党建重点工作和重要制度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采取通报、约谈、函询等方式及时督促整改落实,有关情况及时向局党委报告。开展对局直各单位机关基层党建工作的考核。

三、局直各单位党委

在局党委和局直属机关党委的领导下,对照基层党委基本职责,抓好本单位基层党建任务落实。

(一)组织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根据局党委和局直属机关党委工作安排,研究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建立研究基层党建工作会议制度,明确委员分工,谋划工作举措,推动工作落实。紧扣机关基层党建时代特点和本单位党员思想行为特征开展工作,加强理论研究,积极探索有利于破解难题的新途径新办法。对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听取所属基层党组织全面工作汇报,组织开展内设机构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党委书记每年就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向局党委和局直属机关党委述职。

(二)落细落实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各项要求。认真贯彻党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部署,细化落实局党委和局直属机关党委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各项要求。坚持党的政治领导,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注重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应对重大斗争和突发事件、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检验党性、锤炼党性,引导党员民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思想溶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提高党员民警的政治能力。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打造体现本系统本单位特色的党内政治文化品牌,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运用多种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大学习、大培训,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引导党员民警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协助本单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做好学习工作,对所属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督查。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年轻干部理论武装。

(四)建强抓实基层党组织。督促指导所属基层党组织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定期检查、通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督促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加强对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指导。严格执行任期制度。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督促指导所属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根据特定工作需要,及时设立临时党支部。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每年对党支部书记和委员开展培训,新任党支部书记须在任职6个月内接受集中培训。建立新任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任职谈话制度。及时发现、表彰和宣传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典型。推动党建工作创新,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

(五)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强化党员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着力打造高素质党员队伍。通过佩戴党员徽章、设立党费集中缴纳日、创建党员先锋岗、党员承诺践诺、开展党员民主评议等措施,引导党员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落实谈心谈话、走访慰问等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准确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动态,定期向局党委和局直属机关党委汇报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监督工作。领导本单位纪委工作,支持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抓好作风建设,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各项纪律,经常开展纪律作风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了解并掌握党员民警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监督党员民警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依规依纪恰当予以处理。

(七)协助完成中心任务。把本单位业务工作难点、薄弱环节折射出来的党员队伍建设问题作为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着力点,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凝聚和引领党员民警爱岗敬业、担当作为。改进完善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选拔任用的导向作用。

(八)做好精神文明创建和统战群团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探索具有时代特色、体现单位特点、符合职工实际的创建模式,把精神文明建设成果转化为推动本单位中心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动力。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的领导,完善党建带群建制度机制,推动群团组织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发挥作用。

四、党支部

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发挥管到人头的特点,切实担负起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落实党支部基本任务,使每名党员都成为一面鲜红的旗帜,每个支部都成为党旗高高飘扬的战斗堡垒。

(一)强化政治功能。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引导党员强化党员意识和组织观念,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经常、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党支部书记讲党课制度,坚持和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以及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

(二)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范党支部设置,按期换届选举,明确委员分工,落实委员责任。重视建强党小组,发挥党小组作用。加强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流动党员管理、不合格党员处置和党费收缴、使用等工作。发挥党员主体作用,共同参与支部工作。借助互联网、微信、微博等媒介,开阔视野、创新载体、丰富形式,不断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

(三)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引导党员、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岗位变动必谈、组织处理必谈、发生家庭变故必谈、发现苗头性问题必谈、工作失误必谈,生活困难必访、家庭矛盾必访、生病住院必访,家庭重要成员身故必访、涉诉涉法信访的家庭必访,做好心理咨询疏导和关怀帮扶工作。

(四)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结合业务和队伍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总结和运用行之有效的党支部工作方法,通过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引导党员守初心、担使命,积极创先争优,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做好本职工作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带领党内外干部和群众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有效贯彻执行。

(五)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建议,了解、回应群众诉求,关心群众生活,维护群众正当权益。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督促党员民警主动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制定落实防控措施。

相关热词搜索: 四级 党建工作 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