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国家公务员考核细则【精选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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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国家公务员考核细则【精选推荐】

 

  **乡国家公务员、 党的机关工作者、 事业单位人员、 党的机关工作者、 事业单位人员平时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乡 公务员 、 党的机关工作者、 事业单位人员 队伍的日 常管理, 保证平时考核工作的正常开展, 为定期考核提供科学依据,促进公务员 、 党的机关工作者、 事业单位人员 管理工作不断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轨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 法》、《贵州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 和省人事厅《关于加强国家公务员 的意见》, 结合我乡实际,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考核原则

 平时考核以国家公务员 、 党的机关工作者、 事业单位人员 的平时表现和工作实绩为重点, 实行领导与群众考核相结合、 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自 记自 查与定期不定期抽查审核相结合, 贯彻实事求是、 公正公开、 注重实绩、 简便易行的原则。

 第三条:

 考核范围 全乡 公务员 、 党的机关工作者、 事业单位人员 。

 第四条:

 考核内容

 国家公务员 、 党的机关工作者、 事业单位人员 平时考核的内容包括德、 能、 勤、 绩、 廉五个方面, 以公务员 、 党的机关工作者、 事业单位人员 的职位说明书确定的职位职责和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 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 一)

 德:

 指政治、 思想和道德。

 包括理想信念、 政治立场、 理论素养、 遵纪守法、 团结民主、 职业道德、 行为规范、 社会公德、 诚信操

  守、 廉洁自 律等内容。

 ( 二)

 能:

 指履行职位职责的能力。

 包括:

 政治鉴别能力、 依法行政能力、 公共服务能力、 调查研究能力、 学习能力、 沟通协调能力、 创新能力、 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心理调适能力。

 领导职位还包括与本职相匹配的统筹计划、 组织领导、 综合协调、 语言文字表达、 专业及业务能力等; 一般职位还包括与本职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业务技能、 政治理论水平、 协调配合能力、 表达能力等国家公务员 、 党的机关工作者、 事业单位人员 应具备的各项能力。

 ( 三)

 勤:

 指勤奋敬业的程度。

 包括工作态度、 工作表现、 事业心、责任心、 出勤率等。

 ( 四)

 绩:

 指完成工作的效率和效益。

 包括依法履行职位职责达到任务目 标的程度, 完成工作的数量、 质量、 时限、 效果。

 ( 五)

 廉:

 指遵守廉政纪律的情况, 有无吃、 拿、 卡、 要等不廉洁的表现。

 第五条:

 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根据定性与 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 按考核的具体内容来确定, 能量化的量化, 并在“好、 较好、 一般、 较差” 四个档次之间划定。四个档次的对应分值和基本标准为:

 ( 一)

 好。

 量化考核分值在 90~ 100 分之间, 平时纪实认真求是、详尽备实、 深刻并有创新意识, 领导审核意见一致优秀。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全面、 正确地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 方针、政策, 廉洁自 律, 不以权谋私, 积极参加各项培训, 主动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 工作方法得当, 成果显著, 具有开拓创新意识, 工

  作责任心强, 超额完成工作任务, 工作的质量好、 效率高、 贡献大, 没有出现任何差错和失误, 忠于职守, 出全勤。

 ( 二)

 较好。

 量化考核分值在 75~ 89 分之间, 平时纪实认真求是、详略得当、 有思想, 领导审核意见优良。

 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正确地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 方针、 政策, 廉洁自 律, 不以权谋私, 认真参加各项培训并注重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 工作方法得当, 有一定成效, 具有开拓创新意识, 工作责任心强, 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工作的质量较好、 效率较高, 没有出现任何差错和失误, 忠于职守, 病、 事假按月 不超过五天。

 ( 三)

 一般。

 量化考核分值在 60~ 74 分之间, 平时纪实能够如实填写, 内容较具体, 领导审核意见一般。

 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正确地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 方针、 政策, 廉洁自 律, 不以权谋私, 能够参加各项培训并注重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 注重工作方法, 有一定成效, 工作责任心较强, 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工作的质量较好, 没有大的差错和失误。

 ( 四)

 较差。

 量化测评分在 59 分以下, 平时纪实粗略甚至不记,领导审核意见较差。

 政治、 业务素质较差, 不按时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 培训, 工作责任心差, 没有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工作的质量较差, 有明显的差错或失误现象。

 第六条:

 考核的方法 平时考核采取自 我纪实、 领导审核、 量化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方法。平时考核以量化考核为主。

 ( 一)

 自 我纪实

  自 我纪实是指公务员 、 党的机关工作者、 事业单位人员 按照规定的考核时间和内容, 适时进行工作情况记载。

 具体做法是被考核人根据学习、 工作计划, 将平时的学习内容梗要、 培训课目 梗要及工作项目 、 工作任务的进展和完成情况、 出勤及未完成任务原因等情况, 及时记在 《贵州省国家公务员 、 党的机关工作者、 事业单位人员 平时考核纪实手册》上, 并定期( 每月 或季)

 进行简要工作小结(自 我评分、 自 定考核等次) 。工作纪实有两种基本方法:

 一种是每做完一件重要工作记载一次; 另 一种是按固定的周期( 一周、 一旬、 半月 )

 记载一次。

 ( 二)

 领导审核 领导审核是指主管领导对公务员 、 党的机关工作者、 事业单位人员的自 我考核情况, 定期检查、 指导并写出评语。

 具体做法是以公务员 、党的机关工作者、 事业单位人员 完成学习及各项工作的数量、 质量、 时限和难易程度为依据, 每月 或季对被考核者的自 我纪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审核, 在《贵州省国家公务员 、 党的机关工作者、 事业单位人员平时考核纪实手册》 上写出阶段性评语(考核评分、 定出考核等次) , 肯定成绩, 指出不足, 提出改进意见, 并及时向被考核者反馈意见。

 ( 三)

 量化考核 量化考核是把每位工作人员 在工作中的德、 能、 勤、 绩、 廉等情况细化后经测评以数量的形式表现出来。

 弥补平时考核工作中自 我纪实、领导审核之不足, 为年终考核提供重要依据。

 1、 量化考核方式:

 量化考核采取细化测评方式以图表形式表现出来。

 把德、 能、 勤、 绩、 廉五项基本内容设置不同的权重。

 考核即根据每个工作人员 的现实表现, 每个小项根据设置的权重, 分别打出分值记

  录下来, 同一类的各小项汇总后分别得出德、 能、 勤、 绩、 廉的分值,即形成考核结果。

 2、 量化考核内容:

 主要注重对“勤”、 “绩”、“廉” 方面的内容进行量化考核, 对“德” 的评价和 “能” 的测量可综合群众反映、 领导评价单独作出 定性评价。

 小组考核只 记录“勤”

 、 “绩”

 与 “廉” 考核结果, 留单位备档, 供单位考核参考、 乡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检查, 单位考核小结再计入“德” 与“能” 固定考核分值, 评出考核等次。

 3、 量化考核各项内容分值设定:

 德 25 分、 能 20 分、 勤 10 分、 绩30 分、 廉 15 分。

 另 设动态指标一栏, 用以记录机关工作人员 在处理突发事件、 非计划内安排工作、 重要事件等工作中的表现, 动态指标不占百分考核的权重, 各项得分根据个人表现在正负 10 分范围内评定分值,但其中凡有违反廉洁纪律者均采用一票否决制, 季度、 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

 动态考核作为平时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及时在考核结果中反映出来, 凡有在不可预见性事件中表现确实突出的, 年终考核总评中可再次作为加减分的依据记入总评分中, 年度总评分不得超过 100 分。

 4、 考核结果统计:

 量化考核每月 统计一次考核结果, 专职考核工作人员 月 底根据每位工作人员 的月 初工作计划, 对照每个工作人员 完成任务的进度、 数量、 质量及“勤”、“廉” 方面的表现提出考核意见。

 第七条:

 定期考核结果评定 定期考核结果评定是指各单位对本期间单位内人员 的学习、 工作情况以及下一时期的工作、 学习意见检查的基础上, 对考核结果予以汇总,评定本时期内每个工作人员 的考核等次。

  季度考核统计时, 要把每位同志德能定性评价的分值按每月 固定得分记入季度汇总结果之中。

 定期考核一般应每季度开展一次, 并将结果报乡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

 考核程序 ( 一)

 自 记自 查 公务员 、 党的机关工作者、 事业单位人员 本人根据个人月 度工作计划和完成工作进度、 数量、 质量等纪实情况如实进行自 我评定考核等次,个人纪实及自 我考核情况按月 送主管领导审核。

 自 我评定考核等次只作为组织考核认定考核结果的参考依据。

 ( 二)

 考核小组考核 1、 考核小组根据公务员 、 党的机关工作者、 事业单位人员 个人月度工作计划和完成工作进度、 数量、 质量等情况进行考核等次评定, 报送主管领导审核。

 2、 主管领导审核。

 主管领导根据公务员 、 党的机关工作者、 事业单位人员 个人月 度工作计划和完成工作进度、 数量、 质量等实际情况,对照公务员 、 党的机关工作者、 事业单位人员 个人月 度计划、 自 记自 查情况, 对考核小组意见进行审核后, 报送单位考核领导小组。

 考核小组考核结果每月 统计一次, 考核小组考核意见作为单位考核认定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

 ( 三)

 单位考核领导小组考核 1、 考核小组对本组人员 考核的同时, 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全体人员 进行量化考核。

  2、 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对各考核小组月 度考核结果每月 一汇总, 每季度作一次阶段性总结, 按季度初步评定每个公务员 、 党的机关工作者、事业单位人员 的考核等次。

 3、 单位考核领导小组考核程序:

 单位负责考核工作专职人员 将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对每个工作人员 月 度考核计分情况进行汇总, 根据被考核人自 评、 考核小组考评结果进行复合审核, 最终形成复合意见, 确定每个公务员 、 党的机关工作者、 事业单位人员 的月 度量化考核结果, 各月 度考核结果汇总, 得出季度考核结果, 定出季度考核等次, 报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审核, 经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后汇总, 报乡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四)

 半年度考评 各单位于七月 初开展半年考评, 主要对公务员 、 党的机关工作者、事业单位人员 上半年度工作目 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预核。

 1、 公务员 、 党的机关工作者、 事业单位人员 个人进行半年总结,并要实事求是地作出自 我评价意见。

 2、 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 根据平时纪实和个人总结等情况, 按照考核的各项标准写出考核意见。

 3、 单位负责人根据主管领导意见和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平时考核及抽查情况签署意见。

 ( 五)

 定期抽查 乡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公务员 、 党的机关工作者、 事业单位人员 平时纪实情况进行定期、 不定期抽查, 每半年度进行一次考评检查。

 主要对公务员 、 党的机关工作者、 事业单位人员 纪实填写、 完

  成工作任务、 出勤及主管领导考核意见等情况进行检查, 并进行详细记载、 备案。

 抽查结果、 半年度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

 考核结果的反馈 在日 常考核中, 对发现的突出问题, 经调查分析后, 以书面形式向被考核人反馈, 如被考核人有异议的, 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 起,七日 内向单位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

 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应在十日 内提出复核意见, 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复核人。

 第十条:

 考核结果的使用 平时考核是公务员 、 党的机关工作者、 事业单位人员 考核管理环节的一项基础工作。

 平时考核结果是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每季度考核在年终以 60%的占比, 计入全年考核总分。

 凡无故不参加平时考核的人员 ,当年不得参加年度考核; 凡不按时或不按规定填写《贵州省国家公务员 、党的机关工作者、 事业单位人员 平时考核纪实手册》 的人员 , 其主管领导可以直接确定其该考核期为“较差” 档次; 凡“较差” 档次考核期占半年或半年以上者, 当年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第十一条:

 考核的组织、 管理、 监督 ( 一)

 组织 1、 各单位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一把手负总责, 并明确一名 领导同志专门负责考核工作。

 2、 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下设立若干个考核小组, 归口 考核各小组工作人员 。

 不宜设立考核小组的, 各项考核工作交由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

 ( 二)

 管理

  1、 各单位指定一名 工作人员 专门负 责考核登记、 汇总、 上报等日常工作。

 2、 考核工作一级抓一级, 一级对一级负责, 扩大一般干部群众参与考核的层面, 保持考核结果的真实性、 可依据性。

 ( 三)

 监督检查 1、 各单位要建立平时考核监督检查制度, 对平时考核纪实、 考核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

 2、 乡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各单位平时考核监督工作,对未按规定开展平时考核工作的单位, 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并视情节相应降低其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及奖励的比例。

 第十二条:

 考核纪律 1、 全体参加考核人员 要提高对平时考核重要性的认识, 要正确对待自 己和他人, 客观地、 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 保证考核工作的严肃性。

 2、 全体参加考核人员 必须严格执行考核程序和考核标准, 做到客观公正。

 3、 考核工作中要注意弘扬民主作风, 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4、 各考核小组在平时考核工作中发现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

 对违反考核纪律的, 一经查实, 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

 各单位根据本细则要求, 结合实际, 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进行平时考核。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的考核参照此规定执行。

 十五条:

 本细则由乡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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