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使用管理规定

  空调使用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SAD-XZB-012 执行日期 2011 年 6 月 01 日 文件页码 1/2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确保空调使用安全,提倡高效节能的企业理念,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空调使用的部门。

 3.规定:

 (1)各部门空调开放时间为早 9:30 至晚 5:30,办公室无人不得开放空调。

 (2)空调使用实行“专人负责制,各部门由专人负责并由各部门主管监管,主要负责掌握空调的使用时间,管理所属空调的正确使用,避免人为损坏,以保证空调能发挥其应有作用;减少安全隐患。

 (3)为做到节能降耗,要求夏季(6 月-9 月)室温在 26 摄氏度以上,方可开机使用空调制冷,其余时间(阴雨天等)不得开启空调;设定最低温度不得超过 25 度。冬季室温在16 摄氏度以下,方可开机使用空调制热;设定最高温度不得超过 25 度。每天下班后要及时关闭空调和电源,坚决杜绝开窗、开门使用空调现象。

 (4)全体员工必须增强节约用电、安全用电意识。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启空调外壳,不得私自拆装空调及电源开关,不得随意在空调线路上乱接线,不得让外来人员随意开启空调。

 (5)空调遥控器应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当负责人调离本岗位时,遥控器应进行交接。如有遗失由负责人赔偿。在不须使用空调的季节,应拔下空调电源线、取出遥控器电池,以免损坏遥控器。

 公司办公楼及园区内空调均已调试完毕,请使用部门按正确的方法进行使用,行政部将定期检查或抽查空调的使用情况,如发现有违规使用或损坏现象,按公司规定对当事人每次进行 20 元至 100 元罚款处理,并对部门进行通报,三天内其部门不得开放空调。如各部门在使用过程中未能按照管理规定使用,造成公司财产受损,由保管人及部门主管共同承担损失。

 附件:《顺安达空调责任人明细》 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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