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刀见“正义”,解腕弃“忠情”

左高超

《水浒传》的早期书名为《京本增补校正全像忠义水浒志传评林》,由此推知,歌颂“忠义”似为小说的原始意图。即便当前学界将《水浒传》的主旨定为“揭露封建社会的黑暗和统治阶级的罪恶,揭示出农民起义的社会根源,肯定和歌颂农民革命斗争的正义性”,也无法否定小说歌颂“忠义”、鞭挞凶恶、反贪官不反朝廷的事实。

林冲作为小说中“逼上梁山”的典型,其故事中集聚着贪官和良民的角逐、正义和邪恶的较量。作为正义和忠良化身的林冲,被邪恶势力步步紧逼,最终忍无可忍,愤而举起尖刀惩凶罚恶,维护了正义也彻底告别了那个一心想当忠臣顺民的自我。而促使林冲完成这一人生重大转变的道具就是那把“解腕尖刀”。

“解腕尖刀”是什么?

“解腕尖刀”在明清小说中经常出现。部编版高中语文教材将其注释为“日常应用的一种小佩刀”。此解释大约取自《汉语词典》,然而过于简略。笔者通过查阅资料得知,解腕尖刀主要有两种:

1.也称解腕刀,指没有护手的尖刀,便于隐藏和携带,类似于现代的匕首。

2.解腕是切断手腕的意思,解腕尖刀,顾名思义,是用来切割像手腕一样粗细物体的短刀,主要用于刺杀、剜割、肢解。

第一种解释把“腕”理解为刀柄上方的护手,解腕就是尖刀没有护手的意思。关于这种说法,有兵器专家认为略显牵强,毕竟古代对刀镡、剑格之类有专门的称呼,不会用“腕”去代指;
而且小说中多次说将解腕尖刀插在腰间或者膝下,如果没有刀镡,又是短刀,插在腰间很难稳固;
再者,一般情况下,人们命名事物的时候,主要是依据事物的功能特征,而解腕尖刀作为一种刀具,其主要功能就是切刺。基于此,笔者认为综合以上两种解释来理解“解腕尖刀”似乎更加全面。

为何不用“花枪”而用“尖刀”?

不管对“解腕尖刀”做何解释,都不可否认,这是一款便于隐藏和携带的、锋利无比的短刀。可见,这种刀适合近身虐杀而不适合战场斗杀。比如武松狮子楼大战西门庆时,所带尖刀便被西门庆一脚踢飞,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那么,当林冲在李小二处得知陆谦要谋害自己时,为何不返回天王堂拿自己惯用的花枪寻仇,却偏偏要到街上买把实战功能较弱的解腕尖刀呢?有人认为花枪太过显眼,拿着花枪寻找仇敌太容易暴露自己。此说虽有一定的道理但经不起推敲,此时的林冲不管拿不拿花枪,他都身在明处,他的一举一动几乎都在敌人的掌控之中。

林冲之所以不选择花枪而选择解腕尖刀,除了他对自己的武艺自信以外,更重要的是他对解腕尖刀有着明确的使用目的——虐杀陆谦。联系《水浒传》第七回,陆谦欺骗林冲娘子到他家供高衙内取乐被识破后,林冲也是买了把解腕尖刀找陆谦报仇。由此可知,解腕尖刀只为虐杀陆谦所备。从后来林冲山神庙复仇过程来看,富安和差拨主要是被林冲的花枪搠倒,只有陆谦是被尖刀挖出心肝而死。可见,用尖刀虐杀陆谦是林冲早就设想好的,如若换成花枪或其他兵器则难以达成林冲复仇的目的——取心挖肝。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复仇最彻底的做法就是“剖腹挖心”。为什么要“挖心”?因为人们认为一个人坏,是从“心”上坏起,因此有“心狠手辣”“狼心狗肺”的说法,所以要把坏人的心剜出来,以昭示其罪行,不这样做似乎难解深仇大恨。林冲这样做正是这种文化传统的体现。可见,这把“解腕尖刀”在林冲手中,是一把彰显正义之刀。

其实,在《水浒传》中,解腕尖刀多次充当正义的化身。比如,第二十五回,武松得知兄長被毒杀,便把解腕尖刀藏在腰间,去找潘金莲报仇。“去衣裳底下,飕地只一掣,掣出那口尖刀来”,“说时迟,那时快,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抠出心肝五脏”。第四十六回,杨雄将潘巧云绑在树上,“一刀从心窝里直割到小肚子上,取出心肝五脏,挂在松树上”。

几处杀人的手法看似残酷,其实正是水浒“正义”精神的具体体现。《水浒传》宣扬的是天地良心、善恶终有报的思想。善有善报,正如《林教头风雪山神庙》中所言“原来天理昭然,保佑善人义士”;
恶有恶报,正如陆谦之流,坏了良心,最终被正义之刀所毙。陆谦原是林冲发小,受林冲恩惠,却恩将仇报,其心可诛。在中国传统观念里,邪恶之人的死相越惨烈越象征正义之伸张,其对世人的警示作用也越强烈。由此观之,林冲手头的这把解腕尖刀寄托着道德的理想、正义的力量,不可替代,真可谓“一把尖刀见‘正义”。

为何不扔掉“花枪”带走“解腕尖刀”?

《林教头风雪山神庙》最后写道:“把尖刀插了……被与葫芦都丢了不要,提了枪,便出庙门投东去。”可见,这把帮助林冲完成复仇任务的解腕尖刀已经完成了使命,被林冲丢在了山神庙里。此时的林冲,显然是“罪加一等”的朝廷通缉犯,拿一把花枪逃命岂不太过招摇?何不扔掉花枪,带上易于隐藏和携带的尖刀亡命天涯呢?这还是那个谨小慎微、心思缜密的林冲吗?

借用孙绍振先生的观点,此时的林冲已经被“打出常规”,那个一心只想做忠臣良民的林冲已经不见了。此时的林冲已经不需要向权势妥协,更无须遮掩,要打要杀全都不怕。因此,他选择更具厮杀功能的花枪作为随身兵器也就理所当然了。从后文林冲逃亡途中无理取闹、怒打众庄客可以看出,隐姓埋名、偷偷摸摸逃亡不是林冲的选择,他已经无惧无畏。按常理讲,一个逃犯在逃亡过程中生怕沾惹是非才是常态,而林冲偏偏反常态而为之。据此推测,此时的林冲面对生死未卜的逃亡之路,已经将生死置之度外。试想,如果对往昔生活还心存幻想抑或心中大敌未灭,林冲还会如此“反常”吗?或许,有人会说,林冲的心中大敌并没有铲除,高俅、高衙内都活得好好的呢!然而,笔者认为,高俅、高衙内虽是林冲的大敌,却不是林冲的心中大敌。

《水浒传》第七回,高衙内指使陆谦计骗林冲娘子到陆家供其调戏取乐。林冲得知后,没有趁机追杀主谋高衙内,而是先把陆谦家砸得粉碎,又拿一把解腕尖刀去寻陆谦;
寻不得便在陆家门前等了一晚。由此可知,林冲将他此次所受之辱主要归咎于陆谦,而非高衙内更非高俅。也许有人会因此认为林冲分不清矛盾主次,其实如果站在作者的视角来审视林冲的心理,就不难理解了。高衙内是无赖,这是不仁;
陆谦是卖友求荣,这是不义。纵观全书主题,不义才是小说鞭挞的主要对象。

其次,《林教头风雪山神庙》一节中,李小二问林冲:“恩人不知为何事在这里?”林冲答道:“我因恶了高太尉,生事陷害,受了一场官司,刺配到这里。”林冲对高俅仍称“高太尉”而不称“高俅那厮”;
同时,林冲将高俅对他的构陷说成“我因恶了高太尉”,“恶”为冒犯的意思。由此可知,林冲并未将高俅视为心中大敌。

与之相反,一提到陆谦,林冲便火冒三丈,恨不能将其碎尸万段。比如,当林冲从李小二口中猜出,那个前来谋害自己的人有可能是陆谦时,林冲便道“那泼贱贼,敢来这里害我!休要撞着我,只教骨肉为泥!”随后立刻到街上买来一把解腕尖刀,四下里寻找了三五日。

综上可知,林冲心中的大敌只有陆谦一人。对待自己心中最仇恨的人一定要用最残忍的手段,将其剖腹剜心,这就是林冲的真实想法。因此,其“教那泼贱贼骨肉为泥”的心愿完成之日,也就是解腕尖刀的使命终结之时,林冲将其丢掉也就顺理成章了。

同时,林冲在复仇的过程中,三人的对话及陆谦的告饶,让林冲有了“壮士解腕”般的决心,让其彻底放弃了对高太尉的幻想,也彻底放弃了做一个忠臣良民的愿望。高太尉是官府的象征,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从此,林冲没有了私仇,只有公敌,因此,那把用来专报私仇的解腕尖刀便失去了用武之地,那杆用作战场厮杀的花枪便成为其随身的武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丢掉解腕尖刀是林冲向往昔生活作别的“宣言”,也是其丢掉做忠臣良民幻想的标志,真可谓“壮士解腕弃‘忠情”。

解腕尖刀,一件看似不起眼却又十分重要的道具,不仅是林冲惩凶扬善、匡扶正义的利器,也是其丢弃忠臣良民幻想的重要标志。它对小说“忠义”主旨的彰显起到了明示或暗示的作用,加深了读者对作品的理解和感悟。

(作者单位:山东省滨州实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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